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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行计算的心得体会及收获 并行计算的优点(4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16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2并行计算的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该决定授权 ___在天津市市级机关及和平区、西青区各级机关,山东省省级机关及青岛市、潍坊市各级机关,湖北省省级机关及宜昌市、襄阳市各级机关,四川省省级机关及绵阳市、内江市各级机关,以及 ___、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___ ___事务办公室、国家 ___本级机关(不包括直属机构开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工作,暂时调整适用公务员法关于非 ___职务管理的有关规定。

具体试点办法由 ___作出安排,并报全国人大 ___会备案。试点期限为2年。本决定自20xx年12月26日起施行。

20xx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___》,人社部、中组部、 ___编办、财政部、国家

公务员局5部门部署了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工作。

《意见》提出,将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办事员任满8年未提拔的,可享受科员待遇;科员任满12年未提拔的,可享受副科待遇;副乡科级、副主任科员满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正科级待遇;正科级干部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副处级待遇;副县处级干部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正处级待遇。

职级晋升后,可以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 ___职务工资待遇,但工作岗位不变。

《意见》对“任职年限”作了解释,指从晋升职级或正式任命职务之月起按周年计算,满12个月为1周年。

《意见》规定,任现职级或职务期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任职年限条件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任职年限条件延长1年。

对实施职级晋升制度的机构范围,《意见》作出了明确限定,即县(市、区、旗和乡(镇、街道机关和参公管理单位的在编人员;机

构规格高于正处级的县(市、区,其所属党委、 ___工作部门等不列入实施范围。

有关部门表示,在公务员管理制度中,职务与级别制度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确定 ___及其他待遇的依据。职务是指公务员所具有的头衔称谓,主要体现工作能力和职责大小;职级指一定职务层次所对应的级别,主要体现资历。从目前情况来看,公务员的各种待遇仍主要与职务挂钩,造成过分看重职务的问题。特别是在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受机构规格等因素限制,职务晋升空间小的矛盾更为突出。

据有关部门介绍,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形成职务与职级两个晋升通道,是对干部人事制度的重要调整和 ___,也是对公务员制度的创新和完善,可鼓励他们立足本职,踏实工作。县以下机关公务员是做好基层工作、服务人民群众、巩固基层 ___的骨干力量,在县以下机关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对于调动和发挥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将起到促进作用。

十二届全国人大 ___会第 ___五次会议25日表决通过了授权 ___在部分地区和部分在京 ___机关暂时调整适用公务员(课程法有关规定的决定。决定将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

制度,拓展公务员职级晋升通道,进一步调动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

该决定授权 ___在天津市市级机关及和平区、西青区各级机关,山东省省级机关及青岛市、潍坊市各级机关,湖北省省级机关及宜昌市、襄阳市各级机关,四川省省级机关及绵阳市、内江市各级机关,以及 ___、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___ ___事务办公室、国家 ___本级机关(不包括直属机构开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工作,暂时调整适用公务员法关于非 ___职务管理的有关规定。

具体试点办法由 ___作出安排,并报全国人大 ___会备案。试点期限为2年。本决定自20xx年12月26日起施行。

这样的决定如果执行起来,可以进一步的激励大家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这样的结果就是多劳多得,只不过是换了一种方式来体现。

2022并行计算的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半年多了,从已实施的情况和将来可预期的结果来看,这并不是一种很成熟、很完善、很合理的设计,还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并没有完全达到当初设计这一制度改革的目的和初衷。

现在以区县为例,来分析一下这个新产生的矛盾和问题。比如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考上了公务员,22岁,本科学历(专科生很少了),一年后23岁定级就是一级科员,此后每隔两年就具备晋升一级的年限,如果能顺利晋升的话,他在四年后也就是27岁就能晋升到三级主任科员,但因为有晋升比例的限制,下一步二级主任科员就是他遇到的第一个难以突破的天花板(一级、二级主任科员不超过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的百分之五十),将有接近一半的人卡在这里升不动了;再在四年后还有一个更大、更难以突破的天花板——四级调研员,因为三级、四级调研员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十,所以将有百分之九十的人最终卡在这里无法晋升了,这时他大约三十出头的年纪,而在此之后直到他退休还有接近30年的工作年限(对多数人来说)。

这种状况就意味着:从三十多岁直到退休的这个期间内,每个人都有极为充足的晋升年限却无法晋升,工作年限多少已经不重要了,年轻的和年老的公务员在职级上拉不开差距,工作年限和个人所拥有的职级没有多大的相关性——这种现状就同当初搞职级并行制度的初衷不和谐了。职级并行的目的,不就是要让没有职务的老同志也要达到较高的级别、享受较高的薪酬待遇吗?可这样的制度一旦实行,临近退休的老同志在职级上就同五十多岁、四十多岁甚至三十多岁的年轻人处于比较相近的职级上,工作年限不同的人无法对应不同的职级(拉不开职级的档次差距),这是目前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后必将导致的一个不尽人意的地方。

这次职级并行的另外一个问题是本身太过复杂,不利于公开透明,却方便了擅长浑水摸鱼的违规操作、黑箱操作。仅仅是关于不同比例的规定,就区分了26种不同的情况,别的不说,光是学习、掌握这些比例就是一件颇费脑筋的事情。对于比例问题,首先存在一个容易产生歧义的比例计算。在一个单位里,这个比例到底怎么掌握、怎么计算?新进来的人员、刚调走的人员、刚退休的人员、吃空饷(不上班)的人员到底怎么算、时间起止节点如何界定,这会有多重解释、多种说法,这给有选择性地计算、掌握这一比例提供了方便,同时也就是为违规操作提供了方便。一个单位的比例计算尚且存在这些问题,若是全县统筹计算这个比例,那就更复杂了,一个普通公务员也许知道本单位的公务员的情况,可是全县的公务员状况他哪里能掌握?这个比例如何变化、如何计算,他就完全无能为力了,只能由着人事组织部门说什么就是什么,完全成了一个群众无法监督的黑箱操作的过程了。而一旦有了黑箱操作,会产生什么后果,在这里就无需多说了。

另外一个问题,符合晋升年限的人有很多,但因为存在比例的限制,只有极少的晋升指标(必然存在激烈的竞争),在这种情况下,先晋升谁呢?规定上说了,要“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担当作为、资历等因素,不是达到最低任职年限就必须晋升,也不能简单按照任职年限论资排辈”,要经过“党委(党组)集体研究、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等程序——如此这般,把职级晋升又搞成领导职务的选拔任用程序了,任职年限的重要性又给否定了。本来搞职级并行的目的就是要照顾没有职务的老同志的,可是如果不重视考虑工作年限长短的因素,不论资排辈,却更多地考虑、重视工作年限之外的其他因素,又怎么能照顾老同志呢?在这种情况下,“年轻人具有高职级,年老的人却具有低职级”就成为一种合规合法的常态,人家满两年就能获得职级的晋升,而你满十年甚至满十五年也可能得不到级别的晋升,这种状况又违背了当初搞职级并行制度的初衷。

二十多年前,一场卡拉玛依大火使得“让领导先走”成为一句极度贬义的流行语,半个月前前的美军斩首伊军大将的行动又使得“让领导先走”成为一句包含有公道、正义的褒义语,而上述职级晋升程序又必然会导致“让领导先升”的必然结果,无论是工作实绩还是职责轻重,谁能说超过领导?领导先升后把职数占满了,又有多少剩余的指标留给普通公务员呢?越是有领导职务的越是优先得到晋升,职务越高职级越高,职级同职务逞一种正比例的关系,这就不是职级并行了,实际上成了职务决定职级的单轨运行了,否定了职级晋升通道的作用。

在各级机关中,大多是一种“官多兵少”的状态,比如在一个地市级机关中,科长、副科长和原来的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都是正科级、副科级的干部,他们的数量可能比一般的科员还要多,按照地市级机关“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60%”的比例规定,现有的职级指标都给了原来的正科级、副科级干部也不够,哪里还有剩余的指标留给一般科员晋升呢?

在机关工作,所谓的工作能力,大多并不是表现为一种干实事的能力,而是一种驾驭和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擅长搞人际关系的人,就是那种被认为具有较强工作能力的人,也是一种适合担任领导职务的人,相反,那些有真才实学的、踏踏实实干事的,往往都是些不会说人情话、不会办人情事的、不擅长处理人际关系的人,他们只适合干些技术性、业务性的工作,不适合、也当不上领导的职务。按照现在的职级并行的做法,他们不但在职务上上不去,就是在开辟了职级晋升的通道后也上不去,成为在薪酬上注定是要吃亏的人,这显然是有失公平的,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并没有照顾到他们的利益。

实施职级并行后出现的或者未来将要出现的上述种种问题,应该是由于经验不足、事先调查研究不够、对级别不同的机关具有不同的特点考虑不周引起的,比如两年的工作年限就具备晋升上一职级的资格的规定,对于中央部委这些大机关可能是适用的,设计者也许就是以中央部委为参照物做出了“两年够格”的规定,但对于县级、市级这样的小机关,这样的规定就不适用、不合理了。为了弥补这一缺陷,对不同的机关又作出了不同的比例限制,把一个简单问题人为复杂化了,从而导致了前面分析过的种种矛盾和问题。

这次职级并行规定和2015年实施的县以下职级并行规定相比,后者的实施效果反而更好一些,满意度更高一些,起到了让那些没有职务的老同志也能领取较高薪酬的作用。究其原因,在于2015年的职级并行规定较为简单,没有设置复杂的比例限制,也没有复杂的晋升程序,基本上符合满12年或者15年的年限就能晋升一级。这种满12年或者满15年晋升一级的规定,考虑到公务员一般三十多年的工作年限和最高达到处级的级别,恰好能较为合理地在不同年限的公务员之间拉开不同的级别档次。要解决这次职级并行制度实施中产生的种种矛盾和问题,完全可以借鉴2015年县以下实施职级并行制度的成功经验,取消复杂的比例限制,简化晋升程序,考虑到大小不同的机关具有不同的“职级天花板”现实情况,对不同级别的机关设置不同的晋升年限,比如对中央部委2年或者3年,省级机关3年或者4年,地市级机关4年或者5年,县级机关5年或者6年甚至7年都行(原来从副科级到正科级是一个级别的跨度,现在成了四级主任科员到二级主任科员的两个级别的跨度,所以原来满12年或者15年的晋升年限跟现在的6年或者7年的晋升年限基本相当)。若对职级并行制度作出这样的修改,原来的一些不合理的矛盾和问题就能得到较好地解决。

讨论职级并行不能不涉及军转干部这一特殊而庞大的群体,因为他们特殊的经历和政策的原因,他们在住房、子女教育、婚姻家庭方面付出很多,在这次职级并行中认可他们在部队取得的职务级别也是为了实现社会公平公正的需要。也许在某些人看来,军转在部队时级别升迁太快,如若这样规定就让他们赚了大便宜。可是若从全局衡量,就算让他们在职级上赚这点小“便宜”,也弥补不了他们在其他方面所做的牺牲。就以我个人来说,我是八十年代考入军校的大学生,今年五十多岁了,现在还不得不住着农村的房子,老婆没有工作没有保险(详见我的《当兵,我错了吗》的文章),就让我在职级套改上赚这点“便宜”,也不能弥补我在其他方面的损失。所以,对军转这一群体的套改,同样可以参照2015年县以下职级并行的做法。

2022并行计算的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同志们:

根据**党委组织部要求,结合***人社局工作实际,今天我们组织召开**单位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动员大会,也是全局的思想统一会,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和落实中央和区、州党委关于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决策部署。下面,我就推行单位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的重大意义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时代持续激励公务员担当作为的重大部署,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是在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制度基础上的革故鼎新、日臻完善,过去公务员职务晋升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越往上职数越少,广大干部往往面临晋升通道狭窄的难题。此次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将公务员的晋升之路由职务“独木桥”拓展为职务与职级晋升“立交桥”,激发了广大公务员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打破了公务员成长的“天花板”,展现了新气象,体现了新理念,显现了新价值,充分体现了党对广大公务员的关心和爱护,值得我们为此点赞。

二、深刻领会职务与职级并行的总体要求一是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切实加强党组的集中统一领导。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有标准和条件的,不能降格以求,不是人人有份。

要突出政治标准,“天下之至德, 莫重于忠”,对于公务员而言,对中国共产党忠诚是首要条件,是政治素质体现,只有政治素质好,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维护习近平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才能晋升职务职级;

要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德才兼备是上品,有了对党忠诚,还需修炼本领,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综合考虑,不是达到最低任职年限就必须晋升,也不能简单按照任职年限论资排辈,只有具备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勇于担当,工作实绩好的干部,才能晋升职务职级;

要体现干事创业导向,有能者居之,有绩者得之,有德才,还要有实绩,要体现正向激励,要将在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方略、特别是****和****总目标中冲锋在前、勇挑重担、表现突出的***工作队成员、****干部、村(社区)第一书记等选拔出来。要注重群众公认的要求,要延长考察线,扩大考察面,将考核内容从八小时内拓展到八小时之外,要通过专门考核、征求意见、民意调查、民主测评和综合分析等多条途径对干部品行进行全方位、立体化的考察,要坚持群众公认的原则,把领导意见、服务对象意见和群众意见结合起来分析,既要组织评价,又要社会评议,从而将群众公认度高、作风品行好、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好干部选拔出来。

二是准确把握职级功能定位。干部通过努力工作追求政治上的进步、职务上的提升,都是正常的,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晋升通道由原来的“单轨制”变成了“双轨制”,干部选择余地、发展空间和成长路径更为多样,改变了过去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的情况,有利于破除“官本位”思想、提高干部队伍建设水平。从定位上看,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就是要着眼于干部队伍整体建设,准确把握各个领导班子、各类干部群体的实际情况,提高人力资源的配置能力,充分调动各阶层各岗位各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

就是要发挥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鼓舞先进、鞭策后进的正向激励作用,为那些默默无闻、甘于奉献的干部开辟一条通道,充分发挥政策正向激励效应,推动担责尽职、真抓实干蔚然成风;

就是要突出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倒逼激励作用,真正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推荐出来、使用起来,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增强履职尽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就是要突出职务与职级并行的重点推动作用,让那些想干事、肯干事、能干成事的干部有更好的用武之地。

三是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决不能出现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甚至不干比干更得利的导向”。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体现制度的择优性,要坚持公在公心、公在事业、公在风气。决不能搞简单的平衡照顾、论资排辈,决不能搞“大水漫灌”、人人有份,决不能搞“时间久、自然有”,决不能滋长了拈轻怕重熬日子的风气,冷落了埋头苦干干部的积极性。要把职务与职级并行作为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的重要资源,真正让优秀的干部优先、能干的干部能上、有为的干部有位。

同志们,职务与职级并行涉及在座各位的切身利益,大家的关注度也非常高,但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推行的择优比选机制,不是片面的普惠机制,树立的是实干实绩导向,不是简单的资历年限导向,大家要切实纠正思想认识上的偏差,消除过高的心里预期,理解、支持和拥护改革,确保我局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顺利推进。

2022并行计算的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在公务员法规定的制度框架内,保持现有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晋升制度不变,建立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晋升职级的制度,发挥职级在确定干部工资待遇方面的作用,实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实现职务与职级并行。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立足拓展公务员职业发展空间,开辟晋升职级通道,调动基层公务员工作积极性;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体现个人资历;坚持公平公正,统一职级晋升条件,严格进行民主测评和考核;坚持向基层倾斜,缓解基层公务员职务晋升难待遇得不到提高的矛盾,使其随着职级晋升相应提高待遇。

(一)职级的设置。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

(二)职级晋升条件。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全文。公务员晋升职级,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具体条件分别为:晋升科员级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二十五级;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二十三级;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二十级;晋升副处级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十九级;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十七级。任职年限,从晋升职级或正式任命职务之日起按周年计算,满12个月为1周年。任现职级或职务期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任职年限条件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任职年限条件延长1年。

(三)职级晋升办法。对达到规定任职年限和级别条件的公务员,依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在本单位或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经考核合格的晋升职级。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包括初核、民主测评和考核、公示、报批等环节,按所任职务的管理权限进行审批。

(四)职级晋升后的待遇。公务员晋升职级后,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待遇。

(五)职级晋升后的管理。公务员晋升职级后,工作岗位不变,仍从事原单位工作。晋升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按现行规定执行。

(一)本意见的实施范围,包括县(市、区、旗)和乡(镇、街道)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机构规格高于正处级的县(市、区、旗)所属党委、政府工作部门等不列入实施范围。

(二)中央和省驻列入实施范围的县(市、区、旗)正科级以下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参照本意见执行。

(一)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公务员,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办法另行制定。相关办法出台前,暂按本意见执行。

(二)公务员晋升职级后兑现待遇所需资金,按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

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完善公务员制度和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面临的情况复杂,必须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一)加强对实施工作的领导。各地和在县以下有派驻单位的中央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组织实施工作的领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组织、机构编制、财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地和在县以下有派驻单位的中央有关部门要周密部署,把工作做细做实。要开展深入调研,全面掌握本地区本部门机构和人员情况,认真分析实施中可能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研究提出解决办法。避免引发新的矛盾。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三)严格执行政策。各地和中央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本意见规定,不得自行扩大实施范围,不得自行变更晋升职级的条件,不得自行出台提高职级待遇的措施,中央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把关。原自行采取的不符合国家统一政策规定的晋升职务或提高职级待遇的做法,一律停止执行。对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并追究责任。

(四)做好政策解释和舆论引导。实施过程中,各地和相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各方面的反应,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要认真细致的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实施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要做好应对预案。

并行计算的心得体会及收获 并行计算的优点(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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