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内谋知识网--内谋文库,文书,范文下载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税收筹划实践心得体会及收获 税收筹划实践报告(九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15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主题税收筹划实践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为了加深对税收政策的领悟,了解税务机关——税务代理机构——企业三者之间的关系,我来到了成都锦瑞税务师事务所,进行了为期一个月(7月——8月)的挂职实习,税务事务所实习报告。成都锦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是经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和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注册税务师事务管理中心批准成立,为企业提供税务代理,税务咨询和税务策划等方面服务的税务中介服务机构。公司主要分为两个部门:综合部与代理部,此次实习我主要在代理部工作。

二、实习目的

成都,曾被《新周刊》杂志誉为继北京、上海、广州之后的“中国第四城”。作为悠久的历史文化名城,成都在中国经济文化中的地位可见一斑。现又正值中国入世,深化西部大开发的双重历史机遇,如何招商引资,打造城市竞争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做好西部城市的表率。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无疑在其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

三、实习成果

代理部主要业务是为企业做税务代理,其中主要包括:

1、税务登记;

2、税款计算和纳税审核;

3、申报和缴纳税款并依法退税;

4、申请减、免税;

5、代理企业税收复议,提供涉税诉讼税法依据;

6、制作涉税文书。

一个月的实习期间我获取了不少新知识也巩固了许多老知识。

首先,刚进公司的几天我就体会到了公司制度的严明,还有从事税务工作的同事的敬业与热情,他们具备专业素质,不惧日晒雨淋,对客户体贴备至,只要客户有要求,不管再辛苦同事们也马上行动,最大限度为客户着想,例如:有一次我和同事到春熙宾馆拿报表,结果客户的税控专用发票快用完了,需要马上补充,并且由于税控收款机的限制,必须当天下午之前买到,同事对这额外的工作并没不悦,并承诺17点前一定送到。面对某些客户的故意刁难,同事不仅不恼,而且笑面相对耐心的解开他们的疑惑,实习报告《税务事务所实习报告》。例如:成都市政府就安置残疾人员下达了一号政令,这本一项是造福残疾人同志的很好政策,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的优越性。但是,当同事们把文件和相关资料送达企业手中时,企业却认为,是政府有意借此增加他们的税赋,十分不理解,同事们面对企业的刁难,并不是一问三不知,也不是有意推卸,而是耐心的向企业解释,对企业做工作,使很多企业最终明白了政府的用心良苦。

其次,纳税的申报期决定了代理部业务期的特点。每月的1号到10号是企业纳税申报期,因此这段时间的代理部的业务也是最繁忙的,此后的一段时期,时间就相对宽松些,同事们就可以利用这段时间来为自己“充电”,在所订的资料中,我能学到很多知识,尤其是《成都税务公报》这份杂志是由成都市地方税务局主办的,其中,“在税法公告”栏中,我能了解到最新的税务政策,例如,《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落实下岗职工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检查的通知》“依法治税”栏中我能了解到不法企业为了偷逃纳税所采用的各式花招,但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恢恢法网,总是能将其一网打尽;“征管天地”栏是我最喜欢的,它通过一些具体实例,来告诉我们一个税种的征管,并且对一些特例也有说明。比如,我对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原来就只知道工资,薪金所得,税法规定以每月收入额除去费用8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但是实际上考虑到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收入,不征税,要从个人所得税扣除,为便于计算,对不征税的项目从总的所得中扣除200元,加上税法规定扣除标准800元,故在实际操作中按1000元/月的定额标准进行扣除,所以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月收入额-10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四、评价小结

在短短一月的实习时间中,我体会最深的莫不是税收的广泛性和复杂性,面对如此种种形形色色的大中小企业,诸多的税种加各种优惠政策,对我们的税务工作也提出了严峻的考验,企业——税务代理机构——税务机关,三者之间如何沟通以致达成默契,并传递出准确而有效的信息,我想寻求一种好的制度,把税务工作化繁为简,并采用科学的管理,才能创造出质量和效率.税控收款机的出现我想也是正是这种内在矛盾的产物,利用它税务部门就可以方便地取得纳税产每月的销售资料,并记录在税务部门的电脑中,供税务部门实施征收,统计,分析,稽查,为税务部门的征管工作提供了更加有效,准确和科学的第一手资料,同时它又能如实记录每一笔收入,业主不必亲自守在前台,既减轻了业主的管理负担,又担负起在前台监督经营的作用,帮助纳税人加强了企业管理,这样也有效的避免了偷逃税现象的发生.

主题税收筹划实践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年,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江“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紧紧围绕“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治税目标,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局的正确领导下,阳光执法,公开办事,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得到了广大纳税上的支持拥护和上级的充分肯定。

一、加强组织,强化领导

推行政务公开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较大的工作,我局党组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把它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从部署安排、方案制订到具体实施,一环紧扣一环,扎扎实实抓了四个“落实”:一是领导机构落实。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及各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二是实施方案落实。精心制订《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详细列出了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方式;三是力量落实。从办公室、人教、纪检监察等科室抽调3名同志集中时间,专门抓政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四是经费落实。今年以来,先后投入近20万元资金专门用于政务公开。

二、严格考核,落实责任

一是根据政务公开的特点,对各科室的工作进行了明确,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监审室负责监督检查,机关其他科室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负责相关对口政务公开项目的部署和落实;二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各税务分局和机关各科室的整体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单位评先、评优和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三是实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拒不实行政务公开,或按规定要公开的不公开,或弄虚作假,或承诺不兑现、投诉处理不及时的,视情节轻重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三、丰富形式,广泛公开

在政务公开的形式上,我局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以群众看得到、看得清、看得懂,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

(一)利用办税服务厅公开。办税服务厅是是纳税人了解税务机关政务的主渠道,我局正逐步将各分局办税服务厅建成对外税务政务公开的中心。

1、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各分局统一设立了内容齐全、简单明了的政务公开专栏,专栏的基本内容包括:地税机关的工作职责权限;税务工作人员的职责、服务行为标准和服务承诺;窗口开票的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税务登记证办证、验证、发票工本费收取标准,违法违规处罚通报等。

2、设立电子公开屏。我局从十分有限的经费中挤出10多万元,在有条件的三个税务分局设立了电子显示屏和电子触摸器,利用高科技公开税务政务。

3、编印税收宣传资料、手册。印制《地税纳税须知》、《文明办税八公开》、《地方税务局行政许可项目》等宣传资料1xx余册,做到纳税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每户一册;与娄星区依法治区办公室等单位联合印制《法律法规学习资料》,收集了《税收征管法》等税收法律法规,基本做到了城镇居民每户一册,让税法深入到了千家万户。

4、设立税收咨询窗口。每个分局选出一名业务精湛、综合素质较高的税干担任咨询员,在大厅向纳税人提供税收政策和业务咨询。同时实行分局长值班制,为纳税人及时解答办税中遇到难题,消除纳税人的疑惑。

(二)利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如我局将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范围、申请程序归集整理,专门制发了《娄星区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操作办法》,在电视台、《娄底日报》等新闻媒体上播报

(三)利用税法宣传活动进行公开。组织税干深入农村,在建设扶贫联系点小碧乡桐梓村,以村支两委为龙头,通过文艺演出和抢答赛的形式,将涉农税收政策送到农户手中,积极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

(四)采用多种形式对内公开。一是召开全局干部大会,公开全局性的重大决策情况,如机构改革、征管范围划分等都通过召开全局干部大会进行公开。二是实行公示制度。对干部职工普遍关心的事项采用先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再由相关科室核实,最后由局党组集体决定的方式。如人事任免。发展党员、房改等实行公示制度,体现了公正、公开、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充实内容,增加深度

在政务公开的内容上,凡是运用“两权”办理的与群众和纳税人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的机密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允许公开的事项,我局都将之向社会或内部全面公开。

1、行政审批方面。一是严格按减免税审批程序公开减免税政策、要求和标准,公开办理。对纳税户的减免税申请,实行由专管员和分局初步审定后,报税政科审核,最后区局主管局长批准,严格按照税法规定的减免税项目和批准权限决定减免或上报。今年我局依法审批了52户企业的减免税申请,为企业减税532多万元;审核批准下岗再就业个体经营户527户,减免地方各税180万元,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4.32万元,在具体执行中严格审核,无一例乱减免、越权减免现象,并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个体经营户的名称、基本情况、减免税额在各分局办税服务厅的醒目位置定期公布。二是严格按税务行政处罚的程序公开处理税收违法违规案件。向纳税人公开税务登记、纳税申报、账簿凭证管理、发票管理、税款缴纳、偷逃抗税等方面违法违章处罚的依据和标准。在向纳税人下达处罚意见书、处罚通知书和强制执行过程中,详细告知纳税人有听证权、陈述权、申辩权、复议权和行政诉讼权等权益以及申请法律救济的手段。在今年的执法过程中,未因纳税人不明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而引发行政诉讼。

2、税务管理方面。一是公开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管理、税款征缴及减税、免税、延期缴纳税款等事项的具体程序和手续,如办事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办事所具备的资质、手续、证照、时间、地点、款项数额对象要求等条件。二是公开“双定”定税。对纳税人比较敏感的个体定税,实行“阳光评税”,先由纳税人自评,再组织个协和纳税人代表互评,再报分局和征管科审核后,确定合理的“双定”定额,张榜公布和下定税通知单,最后按月公开税款缴纳情况,公开定税消除了“黑箱操作”,减少了征纳矛盾,杜绝了收“人情税”、“关系税”的现象。如九龙小商品市场,在纳税人自评的基础上,组织纳税人代表和市场管委会、个私协会的人员召开公开评税会,整个市场定税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三是将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个体经营户的名称、基本情况、减免税额在办税服务厅的醒目位置定期公布。

3、内部管理方面。一是公开公务员录用、人员选调、竞争上岗、评比考核、工资调整等人事情况。二是公开财务收入、固定资产的处置、大宗物资采购招标及分配、基建工程招标、房屋分配、车辆管理等情况。三是公开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

五、加强检查,强化监督

一是我局每季由办公室、监审室、人教科牵头,开展政务公开情况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全局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二是各分局设立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及时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反映情况。三是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纳税户中聘请20名特邀监督员,请他们对我局政务公开情况实施监督,并设立投诉窗口、监督箱和举报电话。

xx年,我局政务公开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受经费紧缺等因素的限制,还存在政务公开设施不全等问题,这些都有待于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和改进。

主题税收筹划实践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职责:

1. 负责相关税务、审计日常事项的解释及协调工作;

2. 协助税务经理税务筹划和方案设计,审核税收支出,管理纳税申报;

3. 编制内部税收报表;

4. 协助经理审查或参与拟订经济文件中相关的税务条款;

5. 收集、整理、研究税收法律法规,为业务部门提供涉税咨询;

6. 协助税务培训工作,提高办税员工作能力;

7. 负责税务和工商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建立并维系良好的关系;

8. 积极带领团队人员业务能力的提升,并对会计核算及涉税业务进行指导。

任职条件:

1. 会计、税务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师以上职称;

2. 3年以上会计工作经验,其中至少3年税务主管经验,有总、分公司会计处理经验者优先考虑;

3. 对数字敏感、思维敏捷,具有独立思考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4. 熟悉企业会计制度或企业会计准则的核算要求,熟悉国家相关财税法规及涉税业务办理流程;

5. 有带领过团队经验者优先考虑。

主题税收筹划实践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纳税担保合同

被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计算机代码:税务登记号:

纳税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计算机代码:税务登记号:

税务机关: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纳税担保合同。

1、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的纳税担保范围是:

2、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的纳税担保金额为:?元及应加收的滞纳金元。

3、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为:

4、依据本纳税担保合同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的担保。

5、本纳税担保的期限为自本纳税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6、纳税担保人是在注册的经济实体,任何改变纳税担保人本身性质、地位的事件、事项发生或有可能发生时,纳税担保人保证及时通知税务机关。

7、纳税担保人在收到税务机关出具的要求纳税担保人履行缴纳税款义务的通知书后,保证按缴纳税款通知书规定的缴纳期限及金额主动、一次性向税务机关缴清全部款项。

8、如果纳税担保人未能按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及金额缴纳,税务机关有权依照有关规定对纳税担保人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9、本纳税担保是持续性的担保,只要被担保人未缴清本纳税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全部款项,纳税担保人就始终承担本纳税担保项下的所有连带责任。税务机关给予被担保人的任何延期,都不解除纳税担保人的连带责任。

10、若被担保人出现破产或合并、分立等情况,并不解除纳税担保人在本纳税担保合同中的责任。若纳税担保人出现此情况,其继承人将受本纳税担保合同的约束,并继承本纳税担保项下的责任。

11、本纳税担保非经税务机关同意,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担保。纳税担保人与其他任何方面签定的任何合同、协议均不影响本担保的有效性。

12、本纳税担保经被担保人、纳税担保人签字盖章,并经税务机关同意(确认)后生效。

被担保人:纳税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税务机关: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主题税收筹划实践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甲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为了适应税收征管制度改革,提高办事效率,保证税款的及时征收,方便纳税人,明确各方责任,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丙方同意在甲方指定的乙方网点,选择:申领银行卡;开立缴税专户;提供开在乙方的企业账户,作为缴税指定账户,并保证在纳税期限前存足应缴纳的各项税款。乙方应按规定向丙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二条丙方同意税单不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由甲方凭税单在丙方指定账户直接解缴税款。

第三条丙方指定账户为银行卡的,可在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所有网点存入应缴税款,使用对公账户的应在开户银行存入税款。

第四条丙方的纳税账户可纳税余额以纳税资金的到帐日为准。丙方在纳税期限前未存足应缴税款而造成滞纳的,按《税收征管法》规定补缴的滞纳金由丙方自行负责。若缴税指定账户存款足够缴税,由于乙方迟缓划解造成税款滞纳,滞纳金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因税单差错而造成纳税人多缴税款,由甲方负责解释或退还,或准予在下期应缴税款中抵扣,乙方不负责解释责任。

第六条纳税人可向银行查询纳税明细。纳税人只需提供纳税帐号,银行网点可为其查出该帐号的历史明细。

第七条本缴税协议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主题税收筹划实践心得体会及收获六

一年来,我在市局和城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抓收入、抓税收、抓税源管理为工作重点,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目标。现将xx年以来的履行岗位职责工作状况总结汇报如下。

我始终把加强思想政治和业务学习放在自身建设的首位。一是学习理论知识。学习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二是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和《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自己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三是坚持学习业务知识、学习财税、税收征管、稽查业务知识等。通过坚持学习,使我在工作中感到底气足、信心强、工作踏实,对搞好本职工作,充满激情和热情。有时还能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联系实际去观察研究一些问题,努力使自己保持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努力使自己具备有担负领导职责所需的学识水平和领导能力。

作为单位一把手,自己作风民主,充分尊重他人意见,从不搞一言堂,从不固执己见、独断专行;对待工作,敢于决策、敢于碰硬,出现问题不推委,从不因瞻前顾后、不敢决策而延误工作。在干部管理上,我对科室主要负责人反复强调科室一把手要学会宏观上把握大局,掌握领导的艺术,通过“读一本好书、懂一句名言、做一个实干人”,启发大家学会谋大事、办大事,树立全局意识,切勿被琐事缠身;启发大家重视人才,发挥能人作用;启发大家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努力做到切实了解群众和利益要求我们才能跟上地税现代化建设的步伐。

一年来,我始终把“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作为各项工作的总目标,着力塑造一支勤政廉洁,高效务实的干部队伍。围绕提高执行力这个目标,认真研究制定和完善提高执行力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切实做到了事有专管之人、人有明确之责、责有限定之期。成立问责工作领导小组,紧紧抓住“不落实的事”,查处“不抓落实的人”,对工作责任心不强、弄虚作假、服务态度差的人,给予教育警告,通报批评,或者调离工作岗位,确保了政令畅通。合理选人用人,通过抽调检查、开展业务“比武”等形式,重用那些想干事、肯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以及经验足、能力好、责任心强的干部,营造了奋发有为、实干有位的良好氛围,干部队伍的干事积极性、制度执行力大大提升。开展丰富多彩的地税文化建设,举办陈氏太极培训班,开展篮球比赛以及举办歌唱、征文、摄影比赛等一系列健康文体活动,营造了深厚的地税文化氛围,使干部职工坚定不移地走贯彻意图、完成目标的大道。

为了完成全年的税收收入任务,争取工作的主动性,我年初就对全年的组织收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制定落实各项征管措施,大力组织税收收入,通过将组织收入工作与日常征管工作相结合,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中一并开展,及时谋划、安排。

<>在收入任务基数高、本地税源枯竭、政策性减收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下,我局始终坚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出发,紧紧抓住组织收入这个中心,采取各种积极有效的措施,一手抓组织收入不动摇,一手抓依法治税不松懈,有效促进了税费收入的稳步增长。预计全年完成33.6亿元,与去年相比,增收6.46亿元,增长23.82%,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税收收入任务数的100%;完成科学发展三年计划收入目标任务的94.64%。

主题税收筹划实践心得体会及收获七

第一条为了加强非税收入资金管理,逐步理顺分配关系,适当集中资金,保证重点支出,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充分发挥预算内外资金综合运用的整体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29号)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统筹管理的原则。无偿性,即非税收入资金属于政府性资金,政府从委托各单位代征的非税收入资金中统筹调剂部分资金,具有无偿性;公平性,即政府对纳入统筹范围内的单位或项目,按照同一比例征收统筹资金;合理性,即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非税收入,在剔除上缴上级、返还下级、征收成本费用等因素后再进行统筹。

第三条统筹管理的范围。本区行政区划内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单位”)所收取的,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都要按率征收政府调剂统筹款。统筹资金具体包括下列项目:未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政府财政性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和照章纳税后的其他收入等。

对各单位收取的有法定专门用途的非税收入、专项资金、上级补助收入、往来性资金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所收取的各类款项暂不统筹,具体项目由区财政局按规定予以界定,但须按规定纳入区级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

第四条统筹管理的方法。非税收入调剂统筹实行“核定收入基数、固定调剂比例、超收比例返还、短收调剂不变”的管理办法。每年初,区财政局根据各单位前三年的实际收入平均数核定收入基数,基数内的非税收入在扣除上缴、分成和成本性支出后,按20%的比例统筹,超基数的按50%统筹;对未核定收入基数的单位,原则上按实际收入的30%统筹。各执收单位如果完不成收入任务,调剂统筹部分仍按收入基数计算,短收部分相应核减该单位综合支出预算。

第五条统筹资金的用途。政府统筹的非税收入资金,由财政结合预算内资金,纳入政府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计划,统筹安排,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主要用于解决社会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以及公益事业等补助性转移支出。

第六条统筹资金的缴拨。按规定应纳入统筹范围的非税收入,在各单位将其缴入财政专户时,由区财政局直接提取。集中统筹的资金,由区财政局各业务科室根据工作中所掌握的实际情况,适时提出使用计划报财政局局长办公会审核,局长办公会对其进行初审后,上报区政府批准后拨付。

第七条监督检查。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收入,不得无故短收。收取的非税收入资金要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及时、足额缴存财政专户。对无故出现收入下滑的单位,区政府将组织人员查找原因,研究处理意见。财政部门要定期向区政府报送非税收入资金收支分析等资料,并定期会同监察、物价、审计等部门对各单位非税收入资金收支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不按规定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和统筹收入的单位,除了按《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外,违规收入一律按“小金库”资金全部收缴国库,并由区财政局采取暂停拨付预算经费,停办控购手续,停发收费票据等措施。对情节严重的,区政府将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4非税收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规范财政收入分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区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资金管理、支出管理、票据管理以及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之外的下列财政收入: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根据法律、法规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政府性基金;

(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国有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通过出租、转让或者其他方式取得的收益;

(四)按规定应当上缴国库的国有资本分享的企业税后利润,国有股股利、红利、股息,企业国有产权以转让或者其他方式取得的收益以及依法由国有资本享有的其他经营收益;

(五)国有的土地、海域、矿区、场地和其他公共资源的开发权、使用权、冠名权、广告权、特许经营权等,通过招标、拍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的收入;

(六)按照国家规定的彩票资金构成比例筹集的彩票公益金;

(七)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依法查处违法案件时取得的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所形成的罚没收入;

(八)以国家机关、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已指定具体捐赠对象和项目的定向捐赠收入除外);

(九)主管部门通过提取管理费、收入分成、下级上解资金或者其他方式集中的所属事业单位的收入;

(十)纳入非税收入账户体系的各类账户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含税收利息收入);

(十一)其他依法设定的非税收入。

前款规定的收入属应纳税的,依法纳税后上缴非税收入。

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非税收入管理应当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非税收入项目的设定、收支管理和监督应当依法进行。

非税收入按照不同的类型和特点,实行科学、有效的分类规范管理。

第五条非税收入实行收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综合财政预算管理的要求,由政府统筹安排使用。

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领导,严格实施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有关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积极推进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监督机制,切实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水平。

第七条市财政部门主管本市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并具体负责市本级非税收入年度预算(计划)的编制草案和组织执行等工作。

区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审计、物价、监察等有关部门按照法定职权,做好非税收入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征收管理

第八条向缴款义务人征收或者收取(以下统称征收)非税收入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为执收单位。

法律、法规、规章和依法设定非税收入项目的文件已规定执收单位的,由规定的执收单位征收;法律、法规、规章和依法设定非税收入项目的文件没有规定执收单位的,财政部门为执收单位。

执收单位征得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可委托其他单位代征非税收入。委托应当签订委托协议书。受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征非税收入。

第九条执收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向社会公布本单位负责征收的非税收入项目及其依据、范围、标准、时限、程序,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二)编制本单位非税收入年度预算(计划)草案,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三)依法向缴款义务人足额征收非税收入;

(四)记录、汇总、核对并向同级财政部门定期报送非税收入征缴情况;

(五)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应当严格依法征收非税收入,确保应收尽收,不得多征、少征或者擅自减征、免征、缓征,不得隐瞒、转移、截留、坐支、挪用、私存私放、私分或者变相私分所收非税收入款项。

任何部门、单位不得违法设定非税收入项目、范围、标准和征收非税收入。

第十一条依法应当缴纳非税收入款项的单位或者个人为缴款义务人。

缴款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标准、方式、途径缴纳非税收入款项,不得逃避缴纳义务。

第十二条缴款义务人符合缓征、减征、免征非税收入条件的,可以提出书面申请,由财政部门批准;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批准部门应当明确申请缓征、减征、免征非税收入的依据、范围、条件、时限、程序,并向社会公布。

前款规定的缓征、减征、免征事项,只适用于本级管理的非税收入。

第十三条财政部门负责组织非税收入的征收和依照公开、公平原则确定非税收入的代收银行,并可在代收银行设立用于归集、记录和划解非税收入款项的汇缴账户。财政部门根据双方约定,按银行代收非税收入的业务量或者收缴金额向代收银行支付手续费。

执收单位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可开设只收不支的非税收入汇缴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归集本单位现场征收的或者零散的非税收入并按规定上缴财政。

第十四条缴纳非税收入采取直接缴款或者集中汇缴方式。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当场收款或者纳入非税收入汇缴专用存款账户的非税收入采取集中汇缴方式外,均应采取直接缴款方式。

采取直接缴款方式的,缴款义务人凭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开具的缴款凭证,到代收银行的营业网点或者通过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缴款途径,将非税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财政专户或者财政部门设立的汇缴账户。

采取集中汇缴方式的,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向缴款义务人收款并开具财政票据或者发票后,在同级财政部门规定期限内,汇总填制缴款凭证,并将非税收入按收款项目编码缴入国库单一账户、财政专户或者财政部门设立的汇缴账户。

第三章资金管理

第十五条财政部门负责设立和管理本级的非税收入账户体系,包括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用于记录、核算、反映预算资金收支活动的国库单一账户,在银行开设用于记录、核算、反映未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及其支出活动的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以及用于记录、核算、反映非税收入的汇缴、集中支付和特殊专项支出等活动的其他账户。

第十六条根据分级财政管理体制,为国家代收的非税收入,全部缴入中央国库;涉及市与国家、省分成的非税收入,分成比例应当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及其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涉及市与区分成的非税收入,分成比例由市政府或者市财政部门规定。

上、下级分成的非税收入,按照就地缴款、分级划解、及时结算的原则,由财政部门定期划解、结算,不得拖延、滞压、隐瞒、截留。

第十七条非税收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者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后,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办理退库:

(一)多缴款、重复缴款、错缴款的;

(二)由于调整非税收入征收标准,需要退还款项的;

(三)财政部门规定应当办理退库手续的其他情形。

非税收入的退库,应当通过国库单一账户、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办理,其他账户不得办理。

第十八条办理非税收入退库,需退还缴款义务人的,由缴款义务人向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核实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需退还执收单位及其委托单位或者代收银行的,由请求退款的执收单位或者代收银行书面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发现需要向缴款义务人退款的情形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经批准后主动向缴款义务人退款。

财政部门接到资料齐全的退库申请后,属于本级管理权限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并退款;涉及上级财政部门管理的非税收入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上级财政部门批准。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九条非税收入应当按照综合财政预算的原则,纳入统一的政府预算体系统筹安排。

除有规定用途或者弥补征收成本性支出外,非税收入应当与执收单位的支出分离。

具有专项用途的非税收入,在预算编制和执行时,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安排,专款专用,结余可结转下年度使用。

第二十条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纳入部门预算。

执收单位的基本支出,按照其职能、定员和部门预算核定的支出标准统筹安排;项目支出由同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核定。

执收单位委托其他单位征收非税收入的费用,通过部门预算安排。取得国有资产或者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所必需的征收成本,由财政部门按规定核定。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部门预算执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

第二十二条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资金由财政部门核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具体办法按市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财政票据管理

第二十三条财政票据是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代收银行在征收非税收入时向缴款义务人开具的财政部门印制的收款凭证,是财务收支的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

征收非税收入时应当开具财政票据,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代收银行不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缴款义务人开具财政票据的,缴款义务人有权拒绝缴款并向财政部门投诉。

第二十四条财政部门及其财政票据监管机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财政部门的规定,购领、保管和发放财政票据,并对财政票据的使用进行稽查和核销。

第二十五条执收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和收入级次或者财务隶属关系购领、开具、保管、核销财政票据,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保证财政票据安全和合法使用。

第二十六条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转让、转借、串用、代开、伪造、变造、私自印制和销毁财政票据;禁止利用财政票据乱收费乱罚款或者超出规定范围和标准征收非税收入;禁止使用非法财政票据。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非税收入的征收、入库、支出和财政票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篇的行为。审计、物价等部门应当依法对非税收入有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出处理。

监督检查部门实施监督检查后,应当出具检查结论;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依法移送。受移送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告知移送部门。

第二十八条各部门、单位应当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及所属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的非税收入的监督管理,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和处理;接受有关部门、机构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阻挠、拖延,并应严格执行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的检查处理决定。

第二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监督检查部门检举违反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篇的行为。受理的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有联络方式的检举人;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负责受理和查处的部门应当为检举人保密,不得将检举人姓名及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的单位和个人。

对举报违法行为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由政府或者财政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属于《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所列违法行为的,依照该条例规定予以处罚或者处分。

第三十一条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审计部门责令改正,追缴应收、应缴的非税收入,退还违法多收的资金,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执收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法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征收、代收非税收入的;

(二)违法多征、少征非税收入的;

(三)违反收缴分离规定的;

(四)转移、私分或者变相私分非税收入的;

(五)不按规定办理非税收入退库的;

(六)不按规定购领、开具、保管、销毁财政票据,利用财政票据乱收费乱罚款或者使用非法财政票据的;

(七)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职责的。

第三十二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审计部门责令改正,追缴应收的非税收入,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作为缴款义务人逃避缴纳非税收入义务的;

(二)不按规定执行部门预算的;

(三)违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

(四)不履行内部监督义务或者拒绝接受有关部门、机构依法实施监督的。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市财政部门应当依据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部门预算、综合财政、分类管理、收支分离、监督检查等实施办法。

税务部门实施本办法的具体操作程序由市财政部门与税务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十四条县级市非税收入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主题税收筹划实践心得体会及收获八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我局已对下列公司税务违法行为作出税务处理决定,因下列公司《税务处理决定书》无法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将《税务处理决定书》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通告。

附件:公告企业名单

xx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20xx年9月24日

告知事项:

一、以上应缴税款限你公司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到xx市罗湖区国家税务局(各分局)办税服务大厅缴清入库,并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20xx年4月30日前,按日加收滞纳税款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从20xx年5月1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累计后征收)。 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缴纳或者解缴税款之日止。

二、你公司可以银税联网方式或银联卡方式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并到你公司所属区国家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领取完税凭证。 以银税联网方式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的,应将税款及滞纳金存入你公司纳税帐户,并及时通知你公司所属区国家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扣款。

三、你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必须按上述决定先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自上述处理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xx市国家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四、如你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主题税收筹划实践心得体会及收获九

尊敬的纳税人代表、尊敬的各位领导:

你们好!我叫_,从事税收工作已有29个年头了,始终奋战在税收工作的第一线上。今天在此机会面对诸位我想真心的说句:依法纳税光荣!因为我们生活的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税收,我们都是国家税收义务的最终承担者,正是我们为国家缴纳的一分一厘税款,才有了我们国家的财政收入,才有了今天我们国家的繁荣和社会的和谐。正因如此,纳税人最光荣!

我是一名国家税务人员,我感到十分的自豪与骄傲,同时也肩负着国家和人民赋予自己的权利和责任。但我始终以方便纳税人为己任,以纳税人满意为目标,始终以为国家和人民尽责为宗旨。

20_年在分局与股内领导的正确指挥和同事们的密切配合下,在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下,我能够思想坚定,钻研业务,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以诚待人,优质服务,廉洁白律,秉公办事,较好的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现将自己今年来的思想、工作、廉政等方面的情况述职如下:

第一、注重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提高。

今年来通过坚持不懈地政治理论学习,自觉的加强思想道德修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税收法律法规,把握新时期税收工作的指导思想,与时俱进,不断更新管理理念,牢固树立大局观念、责任观念、服务观念,有效地开展税源管理和纳税服务工作。

第二、注重业务知识的积累和更新。

树立终身学习,全方位学习的理念,知识是无穷尽的,对知识的追求也是无穷尽的。为此我在掌握税收理论的基础上,熟练掌握了税收法律法规,熟悉税收征管业务流程以及企业财务制度,具备与自己所从事的税源管理工作相适应的业务知识和技能。

第三、以饱满的.工作激情爱岗敬业。

这些年来自己始终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扎扎实实、尽心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始终以事业为重,以大局为重,以工作为重,自己从未因本人事情耽误工作。遇到工作需要加班加点,从无怨言,积极主动,保质保量完成了局里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因为自己是工作在一个上下同心、齐心协力、求实务真、勇于创新的工作氛围里,自己也为我分局取得诸多辉煌业绩贡献了自己一份微薄之力。

第四、以脚踏实地的工作态度勤奋工作。

自己的工作职责是税源管理和纳税评估。今年来自己能够做好税法宣传和纳税辅导工作,辅导和帮助纳税人掌握税法,了解税务管理要求,熟悉办税程序,及时将税收政策变动和征管程序变动告知纳税人。对纳税人打电话或上门咨询有关涉税事宜,总能尽我所知,一一解答;对新的申报软件,自己总是先学习在前,先操作在前,只有自己懂了、会了,才能教纳税人;对纳税人上门办理的涉税事宜,总能全程服务,并陪同办理涉税事宜,直到纳税人整个办税流程办好,做到纳税人满意。

自己的另一个工作职责是纳税评估,自己能够按月做好进出口企业及即征即退企业的日常纳税评估工作,根据纳税评估指数和预警参数值,按照评估分析,约谈举证,调查核实,评定处理等程序,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做到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资料完整,发现问题,及时查补,保质保量的完成纳税评估这项工作职责。

第五、以诚实待人的热情优质服务。

对纳税人自己总是能够热情服务,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的纳税服务。因为纳税服务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国税形象。今年来自己始终以服务零距离,满意全方位为目标,积极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想纳税人之所想,急纳税人之所急。今年9月份辖区内有一公司在申报期申报总是提示划款失败,企业打电话求助,当时已是申报期最后一天下午4点多了,申报平台马上要关闭了,我及时打电话到扣款银行查询企业存款,发现存款余额与企业申报税款相差3058元,我及时用自己的钱垫付,补足税款,确保企业在最后一刻申报划款成功,保证了当月申报率100%,入库率100%。事后该公司财务科长感慨地说:你们的服务态度真是到家了!

第六、以严于律己的心态秉公办事。

今年来自己能够严格遵守税务人员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秉公办事、忠于职守、为税清廉,从不以权谋私,按照“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做到警钟长鸣,严于律己,为和谐国税而不断努力。

回首20_年的工作,我可以自豪地说:我的工作是称职的。无愧于自己是一名国家公务员。一年来自己所做的这些工作是领导的关心和同志们帮助的结果,更是你们这些纳税人理解和支持的结果。当然,在工作中也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不足,需要我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加以改进和克服。在以后的工作中,我敬请纳税人对我多加指教和帮助,我将会一如既往地勤奋工作,踏实做人,真诚待人,为国税事业再做贡献。

税收筹划实践心得体会及收获 税收筹划实践报告(九篇)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我们如何才能...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