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写劳动纠纷心得体会报告(七篇)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描写劳动纠纷心得体会报告一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纠纷简要情况: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晚______时左右,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在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开办的________________拉丝厂工作时,因操作不慎被钢丝将手拉伤,造成其右手小指、无名指及中指被截去的严重后果,并因此花去医疗费共计________________余元。_______________拒绝为其支付医疗费用。________________在多次于其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向本调委会提出申请,要求对此事进行调解。
经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由________________承担所有的医疗费用_____________元;
2.____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_____即日起终止劳动关系及工伤保险关系。
履行协议的方式、地点、期限:_______________
1.本协议签定之时,由_______________一次性支付________________现金________________元;
2.在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由________________为________________付清所有的医疗费用。
本工伤纠纷调解协议书一式三份,当事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持一份。
当事人(签名)_____________
调解员(签名)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人民调解委员会印)
描写劳动纠纷心得体会报告二
答辩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被答辩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
被答辩人诉答辩人劳动争议一案,答辩人现依法发表如下答辩意见:
答辩事项:答辩人请求劳动争议_____委员会依法驳回被答辩人不合法的_____请求。
事实与理由:
1、答辩人与申请人在《劳动合同书》第六条中约定“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______元”,“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选择确定b条款:
b、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方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______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因此,申请人的工资为基本工资______元加上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由答辩人根据申请人当月工作情况考核确定,(申请人的工资表中能反映出申请人的工资由基本工资、职务补贴、技能补贴等项目组成),所以申请人的工资不可能是固定的______元,答辩人也从未与申请人以任何形式约定过申请人的工资为______元,因此申请人要求按照______元每月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无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
2、答辩人提供的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工资发放记录能够证明答辩人已经足额支付申请人______月份的工资,工资发放记录也能够证明申请人认可其工资标准。
3、答辩人自申请人离职后多次要求申请人到答辩人处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并领取______月份工资,但申请人拒不配合,因此______月份的工资是因申请人的原因没有领取,不是答辩人没有发放。
1、______月份的医疗_____和养老_____没有缴纳是申请人自愿同意的。
2、申请人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离职,答辩人已经为申请人缴纳了______月份的社会_____,即使答辩人应为申请人补缴______月份的社保,也可以用已经为其缴纳______月份的社保抵扣,所以答辩人不需要再为其补缴______月份社保,否则申请人应该返还答辩人为其缴纳的______月份社保。
3、补缴社会_____的_____请求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范围。
三、答辩人不存在任何违法行为,不符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条件,因此不应该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申请人没有按照答辩人的要求办理安全员证并到答辩人处登记备案,且申请人因自身原因离职,答辩人无法使用其安全员证,因此申请人要求支付相关费用没有法律依据。
五、根据______省人社厅______号文件规定,“企业安排职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工作的(不含33℃),应当向职工支付夏季高温津贴,具体标准是每人每月200元”,申请人不符合领取高温津贴的条件。
此致
_______区劳动争议_____委员会
答辩人: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其他证据材料______份。
描写劳动纠纷心得体会报告三
上诉人(原审被告):_________________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_______________
上诉人因经济补偿纠纷一案,不服大连市中山区人民 民事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请求依法改判,判决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上诉理由
(一)原判决对病假工资的认定有误。
原判决认定的医疗期为24个月,在上诉人与被上诉的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医疗期病假工资的情况下,直接适用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病假工资显然是错误的,上诉人从20__年7月份就在被上诉人处工作,系单位老员工,20__年9月被确定为膀胱癌,从20__年,20__年,20__年的保险费缴纳基数可以看出,20__年的个人月平均工资为1618元,20__年的月平均工资为3925元,20__年的月平均工资为3925元,所以病休期间的应得工资总额为89586但是单位实际支付工资总额为2437.43元,被上诉理应补偿上诉人工资差额87148.57元及经济补偿金21787.14元。
(二)原判决认定上诉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错误。
原判决认定被上诉人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上诉人支付赔偿金是正确的,但对于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的平均工资认定有误,因为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20__年1123日,20__年及20__年的个人月平均工资均为3925元,所以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应为3925元,所以被上诉人给付上诉人的赔偿金为78500元(3925元_____10个月_____2倍)。
(三)原判决以上诉人的病情未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由,不支持上诉人请求的医疗补助费47100元及经济补偿金11775元是错误的。
上诉人曾经多次到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但鉴定程序需要被上诉人的配合方能完成,在被上诉人怠于履行义务的前提下,上诉人在仲裁阶段口头向仲裁庭提出申请,但没有得到回应;在一审阶段,上诉人提出书面申请,并且当庭再次重申要求法院协助做劳动鉴定,但都被置之不理,在这样的情况下,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实体权利无疑是被剥夺了。现上诉人再次提出申请,申请法院协助上诉人完成劳动鉴定,并支持原审被告(原告)杨海岩的医疗补助费和经济补偿金的诉讼请求。
(四)原判决认为被上诉人已为上诉人缴纳医疗保险,其治疗费应在保险范围内支付,因而不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系对事实认定错误。
癌症化疗需要在门诊进行,根据大连市保险公司的规定,门诊化疗要求患者先行用现金支付,并由企业统一在季度末报销。该费用发生在20__年10月份,被告在20__年11月23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导致上诉人不能报销该笔门诊费用,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害,所以该笔门诊费用712.42元及25%补偿金178元理应由被上诉人支付。
(五)原判决认为上诉人在20__年9月至11月间虽然上班,但未能从事正常的教学工作,以此来认定被上诉人给付工资合理这一事实证据不足。
20__年9月,上诉人回到原单位继续工作,并不是因为上诉人不能胜任原来的工作,而是因为“学校地理教师岗位已满”,再有被上诉人已经有意与上诉人,所以没有安排正常的教学工作,在没有合理情况下被上诉人随意调整上诉人的工作安排,显然损害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所以理应按照正常工作标准发放工资,补偿上诉人工资差额10611.25元及经济补偿金2652.81元。
综上所诉,原判决认定事实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有误,依法应当改判,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一、补偿上诉人工资差额87148.57元及经济补偿金21787.14元;
二、给付上诉人的赔偿金78500元;
三、持上诉人医疗补助费47100元及经济补偿金11775元的请求;
四、给付上诉人门诊费用712.42元及25%补偿金178元;
五、补偿上诉人工资差额10611.25元及经济补偿金2652.81元)。
此致
_____________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描写劳动纠纷心得体会报告四
答辩人:x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xxxx。
法定代表人:xxxx。
被答辩人:xxxx。
答辩人因与被答辩人提供劳动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答辩人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要形成雇佣关系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的规定,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从事雇主授权或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劳务活动,雇主接受雇工提供的劳务并按约定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在被答辩人和答辩人之间:
(1)被答辩人没有在答辩人承包的正商新蓝钻3期工程工地工作。被答辩人、答辩人之间不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
(2)被答辩人与答辩人之间更不存在管理关系;
(3)答辩人也从未向被答辩人支付过相关的劳动报酬。所以,被答辩人以雇佣关系为由,请求法院支持受伤损失赔偿金,缺乏依据,请求贵院驳回被答辩人诉讼请求。
首先,从证据的来源看,仅有被答辩人提交的两份证人证言证明被答辩人是在正商xxx3期工程工地受伤。其中,证人a系被答辩人老乡且a不是施工现场工人,其出具的证明中仅仅看到了被答辩人的受伤结果,而对被答辩人的受伤原因及过程均没看见;证人b是被答辩人的妻子,其出具的证言显然不能让人信服,应由其他证据予以佐证,当然也不能作为确定侵权事实存在的依据。
其次,被答辩人在诉状中的声称“事故(20xx年3月31日)发生后,……往山东曹县治疗”一个多月后(20xx年5月3日)才入郑州市骨科医院治疗。诉状中被答辩人描述受伤地应为郑州市内的正商xxx3期工程工地,被答辩人受伤之后不是及时到附近(市内)医院救治而是跑到距离郑州市一百多公里外(四五个小时的行程)的山东曹县治疗明显有违常理。根据一般人的常识,一旦受伤骨折(双跟骨粉碎性骨折)应尽量减少患处的活动,并快速送医院急救,骨折的急救很重要,处理不当能加重损伤,增加病人的痛苦,甚至形成残废影响生命。而被答辩人舍近求远的到山东曹县治疗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受伤地就在山东曹县或者被答辩人在郑州受伤并不严重。总之,被答辩人在声称受伤一个多月后才因为受伤进入郑州骨科医院治疗隔断了被答辩人受伤和答辩人(如果存在)侵权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
最后,被答辩人所提供的证据中并没山东曹县的就诊病历和诊断证。进一步反向证明了被答辩人受伤原因及结果与答辩人无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具体是:
1、二次手术费15000元还没有实际发生,具体手术费用金额无法预知,提前诉求不当。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其他后续治疗费,被答辩人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2、住院伙食补助费1680元及营养费840元,被答辩人并没有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伙食补助的期限。营养费用不应当支持,被答辩人没有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是治疗需要营养费用,依法应当承担不能举证的不利法律后果;
3、误工费32459元计算依据的期限有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而答辩人提供的证据中并没有山东曹县的治疗证明,务工期限则无从计算;
4、关于被扶养人的生活费。被答辩人在病历中称有两女一子,但是在诉讼请求中确主张是两儿两女四个孩子,其中女儿张甲的出生日期为1997年10月7日和女儿张乙的出生日期为1998年1月6日,两个女儿年龄仅仅相差3个月,显然有违常理,答辩人有理由推断被答辩人存在恶意索赔嫌疑。
其次,对于被答辩人仅仅提供被抚养人张丙的《残疾人证》来证明被抚养人张丙丧失劳动能力,答辩人认为《残疾人证》不能作为认定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据。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现行法律体系下,只有市一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才有权出具劳动能力丧失程度鉴定。而《残疾人证》仅是残疾人保障组织为了保障残疾人利益颁发的证件,不是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的法定证明形式,而且二者划分等级的鉴定标准是完全不同的,所以《残疾人证》等级与丧失劳动能力等级不可通用。因此答辩人仅出具《残疾人证》索赔被抚养人生活费,不符合法定要件。另被答辩人提供证明其与张父和于母存在父母关系,且其父母共有子女三人的证据是由郸城县丁村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效力存疑;
5、精神抚慰金30000元过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当前民事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结合河南法院以往的判例,八级伤残的精神抚慰金15000元在河南已经很高。被答辩人要求30000元精神抚慰金明显过高。
此致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xxxx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日
描写劳动纠纷心得体会报告五
答辩人:徐__,男,__年_月__日出生,汉族,住址:xx市芝罘区____号。电话:________
答辩人徐__就与山东______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根据本案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答辩人与山东____工程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事实清楚,证据充分。xx莱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烟莱劳人仲案字【xxxx】第___号裁决书,对答辩人与原告之间的劳动关系的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该裁决结果正确,应予维持。
二、山东____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合法用工单位,存在拖欠被答辩人薪资的事实,有违我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答辩人的劳动者合法权益被侵害,烟莱劳人仲案字【xxxx】第___号裁决书裁决山东____工程有限公司应支付答辩人被拖欠薪资,符合法律规定,应予维持。
综上,答辩人认为山东____工程有限公司之诉请没有事实依据,恳请人民法院对山东____工程有限公司之诉请依法予以驳回。
此致
莱山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 月 日
描写劳动纠纷心得体会报告六
上诉人(原审被告):_________________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_______________
上诉人因经济补偿纠纷一案,不服大连市中山区人民 民事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请求依法改判,判决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上诉理由
(一)原判决对病假工资的认定有误。
原判决认定的医疗期为24个月,在上诉人与被上诉的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医疗期病假工资的情况下,直接适用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病假工资显然是错误的,上诉人从20__年7月份就在被上诉人处工作,系单位老员工,20__年9月被确定为膀胱癌,从20__年,20__年,20__年的保险费缴纳基数可以看出,20__年的个人月平均工资为1618元,20__年的月平均工资为3925元,20__年的月平均工资为3925元,所以病休期间的应得工资总额为89586但是单位实际支付工资总额为2437.43元,被上诉理应补偿上诉人工资差额87148.57元及经济补偿金21787.14元。
(二)原判决认定上诉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错误。
原判决认定被上诉人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上诉人支付赔偿金是正确的,但对于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的平均工资认定有误,因为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20__年1123日,20__年及20__年的个人月平均工资均为3925元,所以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应为3925元,所以被上诉人给付上诉人的赔偿金为78500元(3925元_____10个月_____2倍)。
(三)原判决以上诉人的病情未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由,不支持上诉人请求的医疗补助费47100元及经济补偿金11775元是错误的。
上诉人曾经多次到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但鉴定程序需要被上诉人的配合方能完成,在被上诉人怠于履行义务的前提下,上诉人在仲裁阶段口头向仲裁庭提出申请,但没有得到回应;在一审阶段,上诉人提出书面申请,并且当庭再次重申要求法院协助做劳动鉴定,但都被置之不理,在这样的情况下,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实体权利无疑是被剥夺了。现上诉人再次提出申请,申请法院协助上诉人完成劳动鉴定,并支持原审被告(原告)杨海岩的医疗补助费和经济补偿金的诉讼请求。
(四)原判决认为被上诉人已为上诉人缴纳医疗保险,其治疗费应在保险范围内支付,因而不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系对事实认定错误。
癌症化疗需要在门诊进行,根据大连市保险公司的规定,门诊化疗要求患者先行用现金支付,并由企业统一在季度末报销。该费用发生在20__年10月份,被告在20__年11月23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导致上诉人不能报销该笔门诊费用,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害,所以该笔门诊费用712.42元及25%补偿金178元理应由被上诉人支付。
(五)原判决认为上诉人在20__年9月至11月间虽然上班,但未能从事正常的教学工作,以此来认定被上诉人给付工资合理这一事实证据不足。
20__年9月,上诉人回到原单位继续工作,并不是因为上诉人不能胜任原来的工作,而是因为“学校地理教师岗位已满”,再有被上诉人已经有意与上诉人,所以没有安排正常的教学工作,在没有合理情况下被上诉人随意调整上诉人的工作安排,显然损害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所以理应按照正常工作标准发放工资,补偿上诉人工资差额10611.25元及经济补偿金2652.81元。
综上所诉,原判决认定事实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有误,依法应当改判,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一、补偿上诉人工资差额87148.57元及经济补偿金21787.14元;
二、给付上诉人的赔偿金78500元;
三、持上诉人医疗补助费47100元及经济补偿金11775元的请求;
四、给付上诉人门诊费用712.42元及25%补偿金178元;
五、补偿上诉人工资差额10611.25元及经济补偿金2652.81元)。
此致
_____________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描写劳动纠纷心得体会报告七
甲方(公司)
乙方:(员工)
兹就乙方解除与甲方劳动关系纠纷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一、对于_____之违纪事宜,甲方已经充分理解到自己的做法确实给乙方造成了不良影响,甲方对此向乙方表示歉意,对乙方因此解除劳动关系之决定不再持有异议。
二、考虑到甲方在乙方工作期间的实际情况,及目前的实际处境,乙方经研究决定向甲方支付一次性补助金,金额为人民币两万元整;乙方支付甲方之补助费用,已经充分考虑了甲方的实际情况,并且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体现乙方对甲方的人文关怀,而做出的一次性补助。
三、本协议书签订后后,甲方须在三日内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双方间的劳动争议案件提出撤回申请,并且向乙方提供该仲裁委员会制作的撤回申请裁定文书,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该裁定文书后当日支付一次性补助费用。
四、乙方将以工资形式支付甲方一次性补助费用,把该补助费用直接存入所代甲方开立的银行存折,甲方或者其代理人签收领取该存折之后即视为乙方已经履行完毕支付义务。
五、甲方承诺自本协议履行完毕后后,甲乙双方之间不再存在任何。
其他未了纠纷,甲方承诺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乙方主张任何其他民事权利。
六、甲乙双方约定,双方均应积极履行完毕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事项,乙方应按约定向甲方或者经其特别授权的代理人交付上述约定款项,甲方(或者特别授权代理人)收到后后应签署收款凭据。假设乙方不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本协议自双方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由乙方向有关部门备案二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描写劳动纠纷心得体会报告(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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