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大讨论心得体会报告 司法行政会议心得体会(4篇)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司法行政大讨论心得体会报告一
一是建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加强和规范市县司法行政机关法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对法制工作队伍建设提出的各项要求,建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其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并安排法制工作小组负责协调、组织全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同时实行工作责任制,把各项工作责任落到实际工作中。
二是强化持证上岗工作。根据省市要求,组织局机关7名公务员参加市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并全部通过了行政执法考试,及时对4名执法证到期人员换证,目前我局共有25名同志获得了行政执法资格证,全局执法队伍力量进一步增强。
三是强化学法用法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执法业务学习,坚持在机关例会,所长培训会上,传达学习有关司法行政政策文件精神。举办业务讲座,由班子成员和业务骨干轮流讲课,宣讲新法新规,交流心得体会。鼓励全局干部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和在职学历教育。
一是梳理“最多跑一次”清单。认真组织研究,落实专人负责,全面梳理出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和“最多跑一次”事项。目前梳理“最多跑一次”事项2项,公共服务事项9项,并通过发放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等举措,加快完善办事指引功能,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规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加强与矫正、法援、宣教、基层等各科室之间整合与衔接,做好法律服务中心接待、分流、统计等平台日常运行,落实律师值班法律服务咨询、法律援助工作。完善工作人员公示牌,增添法律服务宣传资料,打造整洁有序的服务场所。20xx年发放法律服务须知等宣传资料2100余份,接待来电来访1226余人次,为妇女、未成年人提供提供服务77次,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建成的公共法律服务网提供对外宣传窗口,落实“12348”法律服务热线、“网上法律援助申请”、“网上法律咨询”、“互联网 法律服务”,通过线上线下的互联互通,实现延时服务、错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进一步拓宽法律服务范围。
三是加强网上行政执法运行管理。落实浙江省政务服务网行政处罚事项实施工作,将行政处罚依据、执法人员、处罚审批程序、处罚结果办理纳入行政处罚信息系统入库和公开,目前入库行政处罚1项。
一是完善科学决策与文件审查制度。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局重大事项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三项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重大事情必须经党组集体讨论,集体决定。明确了局长办公会议、各业务工作会议等的决策事项和程序。对于规范性文件的制订,将严格按照制订的要求,做到提前请示,前置审查备案。
二是畅通政务公开与监督渠道。积极开展政务地理信息采集工作,将全区各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站)、调解委员会的经纬度、联系电话详细采集、公开,方便群众网上查询。加强大型活动的公开,提前公示大型法制宣传活动的时间、地点,扩大法制宣传的影响力,强化法制宣传效果;加强司法所及法律援助中心(站)等窗口部门的政务公开,通过信息平台及增强办事透明度,取得社会公众的理解和信任。截止10月份,我局未收到相关的投诉。
三是强化执法事前和事后监督机制。建立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机制,拟定了《衢江区司法局“双随机一公开”事项实施细则》,截至目前,检查组随机抽选3名执法人员对2家律师事务所进行检查,根据《浙江省法律服务机构“双随机”抽查记录表》、《浙江省法律服务人员“双随机”抽查记录表》,统一检查标准、检查内容和要求,采取实地检查和书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从抽查的情况来看,存在一些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予以指出,要求限期纠正,并将检查情况予以记录,进一步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效能。
一是规范矫正执法工作。认真做好各项执法工作。以护航十九大活动为契机,年初开始,联合区委纪检巡视组、区检察院等部门,开展以社区矫正制度执行、工作衔接、监督管理、收监执行等为重点督查整治,全面监督查找给予社区服刑人员警告,治安管理处罚、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减刑、假释等7类案件和社区矫正10项执法活动,对适用法律是否准确,执法程序是否完善、执法文书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证据不足、越权审批、程序不严、办人情案关系案等违规违纪行为。通过建立对矫正执法案件的核审、合议制度,法制小组直接参与到执法一线工作中去,变事后监督为主为事中指导为主,变被动指导为主动服务,实现了监督关口前移,及时发现和纠正日常执法办案活动中的失误和偏差,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初始状态,20xx年办理审前社会调查161件,警告执法案件41起,提请收监执行8起,均严格依据法定程序进行,案卷规范。
二是严格依法规范管理法律服务行业。加大对律师事务所的监管力度,开展百分百考核活动,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对全区5家事务所进行综合考评,全面提升我区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管理效能进一步发挥、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的预期目标。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按照司法部及省、市有关规定,以严格管理、加强指导、协调服务为原则,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各所的规章制度健全,自律性管理能力有了增强,没有发生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违规事件,也没有发生乱收费等违纪现象。
今年以来,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比较明显进步,但与省厅、市局和区法制办对新形势下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还有差距,与人民群众对政府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20xx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突破: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举措,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探索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研究社区矫正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建设,完善社区矫正执法监督工作配套制度,推动社区矫正内部执法监督机制的落实。三是注重依法行政培训和教育,采取专门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大对新进执法人员、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行政执法队伍。
推荐司法行政大讨论心得体会报告二
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地区经济发展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时代的发展,对司法行政工作赋予了新的内涵。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对做好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在“新西岗”建设中,努力做好司法行政工作,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优良的法制环境是我们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今天,借举办干部论坛的机会,我从三个方面谈点认识和体会:
一、先进城区的基本经验太原市杏花岭区和普兰店市的司法行政工作是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的先进典型。20xx年11月,区委副书记王玢带队到太原市杏花岭区等地进行了学习考察,所到之处、所见所闻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太原市杏花岭区的先进经验是:坚持“围绕一个中心、抓好两项结合、促进“三个提高”的工作思路(即围绕社会稳定这个中心;抓好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与受教育人群的职业特点相结合();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促进公民法律素质的提高;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促进司法局外在地位、形象的提高)。注重在“三提供、三帮助(即提供法律咨询,帮助群众知法;提供法律服务,帮助群众懂法;提供法律保障,帮助群众用法)上下功夫。
在法制宣传上,将普法阵地前移,送法进社区;在法律服务上,将办案人员工作重心下移,拓宽服务市场;在人民调解上,坚持调防结合,寓防于调,达到了贴近社区、服务群众的目的。普兰店市的经验是: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稳定”的指导思想,加大硬件建设投入,联网148法律服务热线,将全市20个乡镇司法所、25个法律服务所人员收编,实行“人财物事”垂直管理,理顺了乡镇司法所的管理体制,保证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稳定,极大地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以上两个先进城区的做法,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领导重视,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强。始终把依法治理加强法制建设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司法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二是目标明确,建立健全司法行政的长效机制;三是具有创新意识,体现出与时俱进的工作理念。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创新法律进社区的新模式;四是舍得投入,注重加强硬件建设。
二、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情况近年来,我区的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普法为先导,以法律服务进社区为载体,深入贯彻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通过“一五”至“四五”普法,全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加强,为“新西岗”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其中:开展“法律在您身边”系列活动,推行完善“五个一”工程(即:全区每个社区有一名义务法律顾问;开辟一条法律咨询热线;设立一个法律知识宣传栏;建立一个法制课堂;有一个法律图书角)使社区居民遇有一般法律问题不出社区就可得到解决,形成了法律服务与群众“零距离”的“五进社区”工作模式,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和社区居民的好评。法律援助工作被辽宁省司法厅授予“辽宁省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和“大连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为农民工讨要拖欠工资实施法律援助,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省、市政府对我们的做法给予肯定,市内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开展法律进社区,送法送书入户活动得到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被列为全区为民办实事项目。投入10余万元,编印“一书四指南”(即:《常用法律知识手册》、《外来劳务人员法律知识指南》《人民调解指南》《公证指南》《法律援助指南》)免费向社区居民发放,做到“一户一册”。
近年,围绕旧城区改造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治理的做法被市司法局推广。指导石道街小学开展的“少年模拟法庭”大赛活动被中央电视台和司法部联合制成光盘向全国发行。虽然,我们在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等方面作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典型城区相比,与司法行政工作的内在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相比,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亟待提高。一是个别部门和行业的领导对法制化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在执法环节上,部分执法人员秉公执法的意识淡薄,执法人员执法不公、执法违法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二)对企业员工、外来人员普法教育亟待加强和完善,普法的难度越来越大。一些改制企业,普法网络不健全,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跟不上。在街道社区,流动人口越来越多,目前,对这部分人的普法宣传教育问题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措施仍需进一步完善。
(三)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现状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一是街道司法所编制和级格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司法助理员兼职过多,基层司法队伍不够稳定、影响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二是司法行政干部的综合素质还不高。以上这些差距和问题有待于我们在今后工作中改进和提高。
三、进一步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思路及措施随着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大大连”及“新西岗”建设步伐的加快,司法行政工作也面临着新的形势,突出表现为“七变”:一是社区内涵变大;社会功能的回归,导致社区包罗万象。二是社区法律服务对象变多;三是社区依法治理变难;四是社区依法治理的战线变长,安居拆迁,人户分离、导致管理乏力;五是社区法律援助工作量变大;六是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变广;七是社区治安任务变重。新形势的变化,为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将紧紧围绕“保持地区稳定,强化依法治区、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这一中心工作,完成好以下任务:
(一)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不断提高全区公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实现“四个转变’’:一是由单一的法制宣传教育方式向多样化的法制宣传教育方式转变,实现大众传播媒体和专门法制教育机构的有机结合;二是由同一法制教育内容向因人、因需划定法制宣传教育内容的转变,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宣传教育效果;三是变等待式法制宣传教育为跟踪式法制宣传教育,突出加强重点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四是转变传统的教育方式,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要从建立和完善学法制度、健全制约措施入手,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尤其是要搞好《行政许可法》的培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制意识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重点抓好《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教育。通过“七抓”(即:抓领导、抓机构、抓窗口、抓青少年、抓活动、抓帮教、抓阵地)在全区逐步形成一个多渠道、多层次、多领域、齐抓共管的法制宣传格局。
(二)围绕中心工作、拓展服务领域,促进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工作的新发展要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方针,首先要加强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的硬件建设,争取领导的支持,投资配备必要的现代化办公设施,改善办公条件,提高办案效率。其次要加强基层专职队伍建设,使街道司法助理从繁忙的事务工作中解脱出来,专心做司法工作,社区法律顾问要积极配合、拾遗补缺、确保一方平安,化解群众矛盾,创造良好的法律服务环境。第三,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实现“148”法律服务专线联网,构筑起随拨随到、有问必答、有惑必解的法律咨询快速回应网络,使之真正成为联结法律服务和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三)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以“发现早、控制住、处置好、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建立“一校、一庭、一员”(法制学校、人民调解庭、人民调解员)的基层调解工作新机制,要在街道建立法制总校、社区建立法制分校,担负起辖区法律知识的辅导与宣传。在社区建立人民调解庭,力争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内部,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需要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就在哪里发挥作用”,促进人民调解工作从单一化的“小调解”向多元化的“大调解”方向发展。
(四)开展真帮实教,广开就业渠道,维护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要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组织建设为切入点,建立一支由司法助理、派出所干警、社区干部、人民调解员及刑释解教人员亲友为成员的安置帮教队伍,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好“四关”(接收关、管理关、帮教关、安置关),坚持“五项”工作制度:(例会制度、走访制度、“通气”制度、谈心制度、档案制度)杜绝刑释解教人员回归脱管失控现象,做到“五谈”(谈思想找根源,使其知罪错、谈法律讲法纪,使其认罪服法、谈教训讲危害,使其迷途知返、谈家常问情况,为其排忧解难、谈未来讲前途,使其热爱生活)“五清楚”(犯罪原因清楚家庭状况清楚就业状况清楚思想状况清楚社交情况清楚)确保帮教对象、帮教关系、帮教责任、帮教时限“四落实”。要开发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数据库,健全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档案,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走向实。要主动与劳动、工商、税务等部门及街道协调,挖掘就业岗位,积极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实现再就业,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
(五)贯彻全会精神,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确保各项司法行政工作任务的完成当前,司法行政战线的首要政治任务,就是认真组织学习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深刻领会全会精神,提高对加强执政能力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提高执政能力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把学习全会精神与开展创建“三个一流”活动结合起来;同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服务型机关结合起来,制定措施、落实制度,找准理论和实践的结合点,把学习的落脚点放在本部门工作的实践创新上,紧紧围绕“新西岗”建设目标,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职责,着力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利用区辖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公证等资源,探索为“四区二带”和大的经济项目主动上门服务,解答法律咨询、担任法律顾问的新途径、新办法。加强对机关干部、街道司法助理、律师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关于依法行政从严治警的“十条禁令”》《关于加强政风和行风建设的八条规定》和《大连市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八不准”》,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和科学管理水平,为建设“新西岗”、为我区经济发展和软环境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司法行政机关是政治机关,讲政治是第一要求,我们必须提升政治站位,树立政治理想,提高政治觉悟,加强政治历练,努力做到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学习和遵守党章作为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来抓,做到深学细照笃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作表率,强化自我约束,特别要自觉规范工作时间之外的政治言行,不准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准妄议中央,不准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不准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不准搞两面派、做两面人。要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言行要坚决批评制止,问题严重的要严肃处理。
人之忠也,犹鱼之有渊。对党绝对忠诚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是成为一名好干警的先决条件。广大司法行政干警承担维护一方稳定、守护一方平安的重要职责,长期经受着复杂环境与各种风险的考验,我们一定要做到不惧艰险、赤胆忠心、敬业奉献,对党、对人民、对法律绝对忠诚。要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让对党绝对忠诚成为立身之本、处事之基、从政之要。要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善于从政治上观大势、识大局,确保在关键时刻、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不当骑墙派,不做墙头草,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司法行政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社会性都很强的工作,在优化法治环境、服务发展大局中,起着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作用。司法行政干警的工作能力强不强,业务水平高不高,直接关系着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项任务的完成。我们要争做好干警,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勤于学习,敏于思考,善于运用战略思维、底线思维和创新思维,通过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等方式,认真做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要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认清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新形势,把握司法行政工作内在规律,多干对基层群众有利、对公平正义有利、对社会和谐有利的事,防止一事不谨,即贻四海之忧;一念不慎,即贻百年之患,要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
大事难事看担当,有多大的担当才能成就多大的事业。司法行政工作是服务经济的防火墙、减压阀和助推器,任务艰巨繁重,社会关注度高。在维护社会平安稳定、惩治违法犯罪分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过程中,司法行政干警也面临着各种困难和危险,甚至是生与死、血与火的考验。争做好干警,就是要把党和人民的需要作为崇高使命,把政法事业的召唤作为毕生追求,让敢于担当成为基本品质,让勇于牺牲成为一种至高的人生境界。要敢于较真、敢于碰硬、敢于负责,面对歪风邪气,必须亮剑出拳、毫不手软,决不能听之任之;面对急难险重任务,必须豁得出来,顶的上去,决不能畏缩不前;面对各种邪恶势力,必须毫不妥协、坚决斗争,决不能得过且过,使执法司法的过程成为惩恶扬善、彰显正义的过程。争做五个过硬的司法行政好干警。
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历史实践反复证明,保持干警队伍的清正廉洁,是我们经受住各种考验,赢得人民群众信任拥护的重要保证。严明纪律是司法行政队伍的光荣传统和政治优势,如果在干警中存在贪污腐败、违法乱纪现象,必将严重损害队伍的整体形象,必将严重损害社会的公平正义,必将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和司法行政队伍的信心和信任。争做好干警,就是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必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切实守住廉洁自律这个拒腐防变的护身符。要念好政、民、清三字经,加强党性修养,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根基;划好家庭、工作、社交三个圈,构筑廉洁从政的精神高地;把好防线、底线、高压线三条线,严守廉政纪律,强化廉洁从政的自我修炼,努力做清正、清廉、清明的司法行政干警。
作风关乎警风、体现政风、引领民风,良好的作风源自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价值理念。一代又一代司法行政干警牢记党的宗旨,以安民之情、便民之心、利民之举,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尊重和支持,形成了司法行政工作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必须发扬优良传统和作风,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带着对人民的深厚感情执法执业。要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来加强自身的作风建设,坚决杜绝执法不公正、行政不作为、服务不尽责以及耍特权、抖威风等损害群众利益、损害司法行政形象的行为,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促公正、树公信、塑形象。
同志们,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任务激发新作为。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我们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定信仰信念信心,以最佳的精神状态、最高的工作标准、最严的纪律作风,扎实高效地做好各项司法行政工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推荐司法行政大讨论心得体会报告八
同志们:
市委政法工作会议闭幕后,市司法局及时召开司法行政工作会议总结去年工作,部署今年工作,表明市司法局领导班子动作快,谋划早,对全面完成今年的工作任务有决心有信心。刚才熙仁局长的报告思路清晰,重点突出,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完全符合中央、省委、衡阳市委及我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我完全同意。过去的一年,司法行政部门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目标,坚持以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开拓进取,真抓实干,亮点很多。六五普法措施得当,社区矫正工作日趋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全面加强,律师、公证工作服务水平提高,法律援助受援面扩大,基层所建设力度加强,基层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提升。2014年省民调显示,市司法行政干警形象排名前进到26位。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更凝结着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的艰辛努力。在此,我谨代表市委、市政法委向所有支持关心参与司法行政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地感谢!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理成为治国理政的新常态。司法行政机关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参与者、实践者、服务者和推进者,担负着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法律保障、维护稳定等重要职能。新常态带来新机遇,赋予新使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顺势而为,积极作为,真正做到观念上适应、认识上到位、方法上对路、工作上得力,以新的作为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借此机会,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主动顺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势,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耒阳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坚持法治原则。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明确目标。司法行政工作在建设法治国家中肩负着重要职责,特别是在推进制度改革、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推进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等方面,担负着繁重的任务。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增强全体司法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崇尚法治、弘扬法治、践行法治的良好氛围。
二是坚持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全部司法行政工作的生命线。司法局要把维护公平正义落实到执法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真正让权力在阳光下和制度的笼子里运行。要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通过具体的司法案例,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不断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亲和力和公信力。
三是坚持司法便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弄清“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充分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着力解决民生诉求、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要拓展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探索律师、公证服务等进乡村、进社区的长效机制,帮助群众解决就业、就医、就学等方面的法律问题。要围绕做大做强做优法律援助事业,利用法律援助中心这个平台,强化法律援助工作,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完善便民服务措施,让更多老百姓享受一站式便捷法律援助。实现司法便民、利民。
围绕中心,切实抓好普法宣传教育、矛盾纠纷调解、特殊人群管理等工作,服务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
一是建好平台、创新载体,在普法宣传教育中出精品。搭建好普法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平台,针对不同对象,设计、创新、运用并推广相应的各种载体。如对领导干部,可以推广“任前法律考试制度”、“职务罪犯以案说法”等;如对社区普法教育,可以推广“送法进万家”、“培养法律明白人”的做法,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则可以推广“小手拉大手”、“模拟法庭”等形式。紧紧围绕实现2015年全市经济工作目标任务,把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今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打造成今年普法宣传教育的精品。
二是发挥优势,加强联动,在化解矛盾纠纷上下功夫。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专业调解的作用、“三调联动”的作用。要深化发展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不断提升。要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建设,确保调解能力更加专业。深入开展人民调解专项排查活动,对各类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化解、早处置,防止矛盾激化,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要表彰一批人民调解先进,总结一批调解经验,推出一批调解品牌,推动我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是积极探索,完善机制,在特殊人群管理中创特色。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社区矫正管理办法》,更加深入扎实地抓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在认真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措施,加强衔接管理,探索教育矫治的有效方法,做到管控有力,矫治有方。要完善各方面、各环节的规章制度,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要注重工作对象的个体差别,分类制定不同的安置帮教和矫正方案,增强可操作性和工作实效。要健全队伍,充分发挥村居、社区的管理作用,做到情况清、底子明。
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是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保证,必须作为一项战略任务常抓不懈。
一是更加注重能力提升。能力建设直接影响工作效果。要突出司法行政干警岗位特点,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创新培训形式,合理设置学习内容,经常性开展岗位技能大比武,深化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素质。要细化各类人员岗位任职资格标准,完善岗位职责规范制度,规范工作行为和工作程序,建立健全竞争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提高工作质效。
二是更加注重作风养成。优良的作风是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保障。我们要牢固树立敬畏意识,始终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持之以恒抓"四风",坚持不懈肃风纪,着力解决干警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消极应付、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坚决纠正粗暴执法、变通执法、越权执法等行为,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三是更加注重廉政建设。常言道:“为政不贪,头顶蓝天;为政不廉,利剑高悬”。建设好司法行政队伍,反腐倡廉工作时刻不能放松。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自律意识。要建立健全教育警示制度,引导干警剖析反面典型,深挖违纪违法的根源,及时发现和纠正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加大对司法行政干警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办力度。
四是更加注重基层基础保障。市委、市政府已将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列为全市重点项目,但一直进展缓慢。市司法局一定要把业务用房建设作为全年的重点工作来抓,最大限度争取相关部门的理解支持,加快进度,争取在今年实现动土开建,完成主体工程。要主动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重视解决好司法所机构编制人员问题,落实好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经费。司法行政机关要建立健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的保障机制,进一步夯实基层工作基础。
同志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司法行政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全市司法行政干警和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要进一步振奋精神,务实奋进,忠诚履职,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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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人:xx市xx区地质矿产局
地 址:xx市路10号
电 话:
负责人:杨 (该局局长)
因梁诉我局行政处罚及行政损害赔偿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关于行政处罚事宜,我局请求法院维持我局对梁作出的韶浈地矿罚字[]第007号《地矿行政处罚决定书》。理由如下:
1、本局对梁实施行政处罚,所依据的事实是清楚的。
本案中,原告梁对所运输煤炭说不清具体合法来源,因此,我局认定,原告属未取得采矿许可证而擅自进行采矿,故认定事实是清楚的。
2、我局对梁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①主体合法,根据《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我局为适合的执法主体。
②我局对梁实施行政处罚是根据《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之规定,且并未超出合理的处罚范围与幅度。
3、我局对梁实施行政处罚程序合法,表现为:
①我局在对梁实施行政处罚之前,已经告知了梁拟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且并未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解,这一点从我局对其所作的两份调查笔录可看出来,所以不存在原告所称的我局违法《行政处罚法》第41、31、32条规定的问题。
②我局在对梁实施处罚前,已口头告知其有申请听证的权利,但原告未行使该权利,所以我局并未违反《行政处罚法》第42条之规定。
二、关于原告请求判令我局返还原告1万元问题。
原告的这一诉讼请求应予以驳回,因我局属依法对原告实施行政处罚,所以原告要求我局返还其人民币1万元无法律依据。
三、关于原告请求我局赔偿其银行利息及x年3月22日至4月15日共25天的车辆停运损失人民币15000元问题。
原告的这两项依法应予以驳回。其一。实行国家赔偿的前提条件是赔偿义务机关已被依法确认为违法,而本案中我局是依法执行公务,依法对梁实施行政处罚,所以不是赔偿义务机关;其二,原告提起行政赔偿的程序不合法,违反《国家赔偿法》第12、13条等条文的规定。所以原告的这两项诉讼请求应予以驳回。
四、值得一提的是,本案发生的背景是在我国各地大力贯彻中央指示精神,着力整顿乱开乱采矿产资源行为的非常时间,在这种情况下,实际上原告的行为已涉嫌触犯我国刑律第343条的相关规定,在此,我局正告原告需认清形势,尽早撤回起诉,否则我局将及时将案件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由原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答辩单位:浈江区地质矿产局
法定代表人:
x年七月三日
附相关证据材料:
1、 韶浈地矿罚字[]第007号地矿行政处罚决定书;
2、 行政处罚现场调查笔录(共3页)
3、 《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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