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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实战课程培训心得体会报告 造价实战课程培训心得体会报告怎么写(六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1-311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推荐造价实战课程培训心得体会报告一

我在实习过程中有不少的收获,实习结束后有必要好好总结一下。作为一名刚刚接触专业知识的学生来说,如果在学习专业课之前直接就接触深奥的专业知识是不科学的,这次实习活动让我们从实践中对这门自己即将从事的专业获得一个感性认识,为今后专业课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实习任务主要来说就是看会图纸、做简单的造价和下工地等一些实践。首先我来说一下看图纸。为了能更明白的了解设计者的设计原理,我将办公室里的图集看了个遍,对图纸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在这个过程中还提出了很多有见解性的问题,我和大家也进行了激烈的讨论,争取把每处不明白的地方都弄明白。因为实习过后就要进行工作了,看不懂图就不能做出合理的造价,所以看图对我说确实很重要。

实习期间我们也下工地进行了实践,看了基础桩的检验、接桩、绑钢筋等。我们观看了基础桩检验的整个过程,对基础桩的验的仪器还是比较先进的,能够检验出大部分不合格的基础桩,其中主要是断桩和上部桩含泥量过大(泥桩)。断桩的形成主要是由于混凝土凝固后不连续,中间被冲洗液等疏松体及泥土填充形成。防治措施主要是混凝土浇注过程中,应随时控制混凝土面的标高,提升要准确可靠,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格确定混凝土的配合比,混凝土应有良好的和易性和流动性,坍落度损失应满足灌注要求。灌注混凝土要求灌注过程连续、快速,准备灌注的.混凝土要足量。泥桩的形成主要是由于机器在接近地面的时候,机器内混凝土大部分被注入到土层内,导致混凝土对下部桩的重压力变小,从而引起土杂质进入混凝土中,导致桩的承载力严重下降,必须予以处理。对泥桩的处理比较简单,基本上都是挖掉上面的一部分,大概有一米,然后再上面进行接桩,接桩的过程就是桩的混凝土浇注过程,没有太多的技术含量。但是接桩也不是很简单的,由于接桩的部位低于施工排水面,所以接桩时要人工把接桩处的桩坑内的水排放干净,这个过程既费人力又费工时,有待于技术的革新。其实早已经有了更简单方便的施工方法,只是由于还不很经济,所以得不到广泛的应用,那就是预制混凝土桩。预制混凝土桩根据图纸要求在工厂里面加工,对桩的质量把关比较严,所以桩的质量有可靠的保证,而且预制混凝土桩在打桩过程中主要根据贯入度和尖端摩擦承载力来判断桩的入土深度是否合理,不足时可以接桩,非常方便。

绑钢筋我也专门看了一下,以前只是老师说钢筋在一个工程中占据的费用很大,现在亲眼所见,果不其然,在一号楼施工现场,放眼望去整个工地都被钢筋所覆盖了,工人们正在忙碌的绑钢筋,大家分工明确,都很认真。

“天下英雄皆我辈,一入江湖立马催。”从学校到社会的大环境的转变,身边接触的人也完全换了角色,老师变成老板,同学变成同事,相处之道完全不同。在这巨大的转变中,我们可能彷徨,迷茫,无法马上适应新的环境。我们也许看不惯企业之间残酷的竞争,无法忍受同事之间漠不关心的眼神和言语。很多时候觉得自己没有受到领导重用,所干的只是一些无关重要的杂活,自己的提议或工作不能得到老板的肯定。做不出成绩时,会有来自各方面的压力,老板的眼色同事的嘲讽。而在学校,有同学老师的默默关心和支持,每日只是上上课,很轻松。常言道:工作一两年胜过十多年的读书。三个月的实习时间虽然不长,但是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知识,关于做人,做事,做学问。

自学能力

“在学校里学的不是知识,而是一种叫做自学的能力”。参加工作后才能深刻体会这句话的含义。我担任的是预算员一职,随着新的定额的推出、新价目的推出、新计算建筑面积规则的出现等,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用上的并不多,让我不得不重新学习新的计算方法。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知识更新的速度太快了,靠原有的一点知识肯定是不行的。我们必须时时刻刻在工作中勤于动手慢慢琢磨,不断学习不断积累。遇到不懂的地方,自己先想方设法解决,实在不行可以虚心请教他人,而没有自学能力的人迟早要被企业和社会所淘汰。

工作辛苦

由于现在在家实习,所以每天7点不到就得起床骑自行车上班,就算再寒冷再差的天气,只要不是周末,都得去上班,有时候公司业务繁忙,晚上或周末得加班,那留给个人支配的时间更少。我们必须克制自己,不能随心所欲地不想上班就不来,而在学校可以睡睡懒觉,实在不想上课的时候可以逃课,自由许多。每日重复单调繁琐的工作,时间久了容易厌倦。像我就是每天就是坐着对着电脑打打字,拿着笔算工程量,显得枯燥乏味。但是工作简单枯燥也不能马虎,你一个小小的错误可能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麻烦或损失,还是得认真完成。一直以来,我们都是靠父母的收入,工作以后让我们体会到父母挣钱的来之不易,开始有意识地培养自己的理财能力,虽然工资不高,但是我们要合理的支配手中来之不易的钱。

同事相处

踏上社会,我们与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由于存在着利益关系,又工作繁忙,很多时候同事不会像同学一样对你嘘寒问暖。而有些同事表面笑脸相迎,背地里却勾心斗角不择手段,踩着别人的肩膀不断地往上爬,因此刚出校门的我们很多时候无法适应。但是环境往往会影响一个人的工作态度。一个冷漠没有人情味的办公室,大家就会毫无眷恋之情,有更好的机会他们肯定毫不犹豫的跳槽。他们情绪低落导致工作效率不高,每天只是在等待着下班,早点回去陪家人。而偶尔的为同事搞一个生日party,生病时的轻轻一句慰问,都有助于营造一个齐乐融融的工作环境。心情好,大家工作开心,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在电视上不止一次的看到职场的险恶,公司里同事之间的是非,我想我能做的就是“多工作,少闲话”。且在离毕业走人仅剩的几个月,更加珍惜与同学之间的相处。

总结

我是学工程造价的,在书本上学过的理论知识,似乎通俗易懂,但从未付诸实践过,也许等到真正做出一套大楼的造价时,才会体会到难度有多大;也许亲临其境或亲自上阵才能意识到自己能力的欠缺和知识的匮乏。通过毕业实习这三个月期间,我验证和巩固充实所学的理论知识,加深了对相关内容的理解,接触课堂以外的实践知识,加深了解了对本专业的需要。培养了独立进行资料收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拓宽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体验到社会竞争的残酷,而的是希望自己在工作中积累各方面的经验,为将来自己走创业之路做准备。

推荐造价实战课程培训心得体会报告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 (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 年月日开始实施,至 年月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住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第九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

第十一条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委托人的权利

第十二条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条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五条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二条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二十三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的酬金

第二十四条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五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二十六条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条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其他

第二十八条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三十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二条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

第四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指以下服务类别的咨询业务:

□(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c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

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

第九条委托人应在 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四条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 酬金比率(扣除税金)

第二十四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服务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服务酬金:

第二十七条双方同意用 支付酬金,按 汇率计付。

第三十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使用说明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包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以下简称《标准条件》、《专用条件》)。

《标准条件》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委托,委托人和咨询人都应当遵守。《专用条件》是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特点和条件,由委托人和咨询人协商一致后进行填写。双方如果认为需要,还可在其中增加约定的补充条款和修正条款。

《专用条件》的填写说明:

《专用条件》应当对应《标准条件》的顺序进行填写。例如:第二条要根据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如工程类别、建设地点等填写所适用的部门或地方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有关办法和规定。

第四条在协商和写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时首先应明确项目范围如工程项目、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以及所承担咨询业务与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所涵盖工程范围相一致。其次应明确项目建设不同阶段如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投标阶段或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中投资估算、概算或预算的内容等。

在填写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标准时应根据委托人委托的建设工程项目内容繁简程度,工作量大小、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在签订合同时预付30%预付款元,当工作量完成70%时,预付70%的工程款元,剩余部分待咨询结果定案时一次付清。如果由于委托人及第三人的阻碍或延误而使咨询人发生额外服务也应当支付酬金,并应约定好酬金的计算方法及支付时间,在写明其支付时间时应写明其后的多少天内支付。

如果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设立奖罚条款,但必须是对等的。

推荐造价实战课程培训心得体会报告三

为期两周的工程造价毕业实习到现在已经全部结束了,现在就这段时间的实习中的所见到和所学到的分享一下我的心得体会。

1、自学能力

“在学校里学的不是知识,而是一种叫做自学的能力”。参加工作后才能深刻体会这句话的含义。我担任的是预算员一职,随着新的定额的推出、新价目的推出、新计算建筑面积规则的出现等,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用上的并不多,让我不得不重新学习新的计算方法。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知识更新的速度太快了,靠原有的一点知识肯定是不行的。我们必须时时刻刻在工作中勤于动手慢慢琢磨,不断学习不断积累。遇到不懂的地方,自己先想方设法解决,实在不行可以虚心请教他人,而没有自学能力的人迟早要被企业和社会所淘汰。

2、工作辛苦

由于现在在实习,所以每天7点不到就得起床挤公交上班,不论天气怎么样,只要不是周末,都得去上班,有时候公司业务繁忙,晚上或周末得加班,那留给个人支配的时间更少。我们必须克制自己,不能随心所欲地不想上班就不来,而在学校可以睡睡懒觉,实在不想上课的时候可以逃课,自由许多。每日重复单调繁琐的工作,时间久了容易厌倦。像我就是每天就是坐着对着电脑打打字,拿着笔算工程量,看总是文字的定额与价目表,显得枯燥乏味。但是工作简单枯燥也不能马虎,要养成一个好的严谨的工作习惯,不能任由自己的小脾气,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工作再小还是得认真完成。一直以来,我们都是靠父母的收入,工作以后让我体会到父母挣钱的来之不易,开始有意识地培养自己的理财能力,节约手中的每一分钱。

3、同事相处

在实习的过程中,我越来越觉得人际交往的重要性。而人际交往最重要的是首先要尊重人,无论是一线工人还是项目经理,都要谦逊对待。去实习的时候,正好是今年年初经常下雨还很冷的时候,为了赶进度,抢节点,那些往往被人看不起的建筑工人,却坚守阵地,强迫性的伸出冻僵的手不停的敲钉模板,绑扎钢筋,让一滴滴雨水渗透在高度的敬业精神和职业责任感中,当时,不得不被这一幕所震撼。其次,自己也要主动交流自己的想法,这样能第一时间纠正自己错误的理解,第一时间接触最新的情况,更扎实的打好专业基矗

推荐造价实战课程培训心得体会报告四

范文本)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住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编码: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

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

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

第十三条、

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

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第九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

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

第十一条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

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委托人的权利

第十二条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

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条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五条咨询人对委托人或

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由于委托人或

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____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二条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二十三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的酬金

第二十四条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五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

最后____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二十六条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条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其他

第二十八条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三十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二条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

第四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指以下服务类别的咨询业务;(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c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

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

第九条委托人应在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四条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金二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

第二十四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服务酬金: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服务酬金:

第二十七条双方同意用支付酬金,按汇率计付。

第三十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附加协议条款: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使用说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包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和《建设工种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以下简称《标准条件》、《专用条件》)。《标准条件》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委托,委托人和咨询人都应当遵守。《专用条款》是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特点和条件,由委托人和咨询人协商一致后进行填写。双方如果认为需要,还可在其中增加约定的补充条款和修正条款。《专用条件》的填写说明:《专用条件》应当对应《标准条件》的顺序进行填写。例如:

第二条要根据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如工程类别、建设地点等填写所适用的部门或地方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有关办法和规定。

第四条在协商和写明“建设工种造价咨询业务范围”时

首先应明确项目范围如工程项目、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以及所承担咨询业务与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所涵盖工程范围相一致。

其次应明确项目建设不同阶段如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投标阶段或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中投资估算、概算或预算的内容等。在填写建设工种造价咨询酬金标准时应根据委托人委托的建设工程项目内容繁简程度,工作量大小、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在签订合同时预付30%预付款元,当工作量完成70%时,预付70%的工程款元,剩余部分待咨询结果定案时一次付清。如果由于委托人及

第三人的阻碍或延误而使咨询人发生额外服务也应当支付酬金,并应约定好酬金的计算方法及支付时间,在写明其支付时间时应写明其后的多少天内支付。如果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设立奖罚条款,但必须是对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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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受托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下简称“委托方”)和 (以下简称“受托方”)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委托方委托受托方进行委托方 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 委托的范围和内容

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结算编制审核等造价咨询,工程监理、跟踪审计、可行性研究等服务。

2. 成果要求

2.1. 提交成果的内容:

成果文件必须符合:

1. 符合合同协议书的规定;

2. 符合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计价规定;

3.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规程ceca gc 4-20xx;

4. 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3-20xx等等相关规定;

5. 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xx;

3. 质量控制

受托方在接受、完成委托方的委托工作过程中,应建立严格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咨询成果的准确。

委托方将不定期对受托方的质量控制体系、架构提出合理化建议,受托方须充分、及时整改。

4. 计价与支付

4.1计价

委托方在受托方正式提供咨询服务结论时依据省物价局有关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按工程总造价的 ‰(_____ __元包干)用现金或转帐形式付清全部咨询服务费,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时预付__________元,结算时多退少补。

4.2.支付

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交的服务、工作成果文件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后10工作日内,委托方向受托方一次性支付,该次咨询服务涉及的咨询服务之全部服务费。

5. 委托方权利与义务

5.1. 按相关规定提供受托方咨询审核工作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5.2. 协调受托方获取现场资料。在受托方要求下,委托方组织受托方人员考察项目工地现场,并负责召集、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委托方有关人员参加相关的咨询审核协调会议。

5.3. 负责协调咨询工作中与预(结)算报审单位的沟通。

5.4. 按合同约定向受托方支付款项。

5.5. 除非另有说明,委托方享有服务、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

6. 受托方权利与义务

6.1. 受托方应确保能胜任相应咨询服务任务,有资质的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合同签订后5日内,受托方应提交服务于本项目的人员名单并作为合同附件。

6.2. 按约定时间完成委托方委托的咨询服务,并对服务工作成果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6.3. 在咨询服务过程中,如项目实际需要或委托方认为确属必要时,受托方应参加有关现场会议、参加委托方组织的现场核量。

6.4. 受托方在咨询工作中应遵守以下约定:

.遵守委托方发出的工作指令,及时安排有关工作。 工作成果的格式、详细程度等要求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工作过程中遵守咨询审核人员职业道德,保持廉洁自律,不能损害委托方利益。

7. 违约责任

7.1. 受托方未在委托方要求的成果提交期限内向委托方提交成果,每超期1天,应向委托方支付当次任务服务费的0.1%的违约金。

7.2. 受托方在咨询过程中,未经委托方同意更换主要业务、技术负责人的,需提前5日书面通知委托方。否则,应向委托方支付当次总服务费的10%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

7.3. 委托方未能按合同及时支付全部服务费,应自应支付之日起,支付未支付款额另加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3%年利息即(未支付额*(r 3%)n)。

8. 保密条款

8.1. 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未经合同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的除外。

8.2. 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向合同另一方支付相当于服务费累计总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另一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另一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8.3. 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9. 争议解决

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10. 合同终止

10.1. 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10.2.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10.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可以相关规定终止合同。

11. 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 受托人:

单位名称(签章): 单位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推荐造价实战课程培训心得体会报告六

职责:

a. 负责施工图预算、工程量等编制、审核;

b. 项目过程跟进,变更或方案估算、工程变更签证报价审核等;

c. 参与招投标工程标底的编制,协助投标文件、合同起草;

d. 组织安装工程结算工作,对竣工项目进行评估总结

e、负责进行结构、建筑、市政、园林专业日常造价测算,提供设计变更成本建议;

f、协助上级领导编制目标成本,并对目标成本进行监控,提出降低成本的具体建议和措施

任职要求:

1、工程造价、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2、具备项目土建造价水平归纳、总结的能力;

3、3年以上土建工程造价工作经验;

4、熟悉广东省和深圳市定额、计价办法、相关的计价计量软件及工程造价、招投标有关法规;

5、熟悉施工工艺及施工现场、熟悉各种建筑材料的市场价格及行情;

6、能熟练使用各类工程算量软件、工程预结算套价软件;

7、能参与招投标工作,审核参与招标项目的合同文件;

8、工作严谨,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具有卓越的执行能力,特别是学习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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