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培训心得体会实用 制度培训心得体会总结(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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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管理制度培训心得体会实用一
为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 印章的刻制和启用
一、印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由集团公司行政人资部或子公司综合办开具介绍信,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印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印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印章启用应报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第四条 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公司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公司公章、合同专用公章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人私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门指定两人分别保管,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各印章保管人员名单须报集团公司行政人资部或子公司综合办备案。
2、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由用印人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征得其部门主管同意,并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由印章保管人陪同前往办理。如确因印章保管人不便陪同的,由借用人填写借据,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方可带离公司。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 印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二、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加锁保存,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四、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相关印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印章停用时须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集团公司行政人资部或子公司综合办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第五条 印章使用
一、使用范围如下:
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
2、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
3、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
4、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二、使用程序
1、公司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印都须先经部门主管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后方可用印,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交印章保管部门备案。
2、印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合同等,印章管理人有权拒印。
3、严禁在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上用印。因工作特殊确需用印时,须经公司领导签字同意方可;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签字用印的领导汇报用印空白文件的使用情况,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作废,已使用的合同协议类文件须报印章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条 银行印鉴章管理
一、印鉴章保管要求
1、 二枚印鉴章必须分开保管,不可一人同时保管使用,一般情况,财务负责人和会计各保管一枚印鉴章。
2、 上班时间,印鉴章必须放在带锁的抽屉中,休息或离开位置时必须上锁;下班时印鉴章必须放入柜,不得随意摆放。
二、印鉴章带离财务部门,必须进行登记注明用途,财务负责人审核,同时报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印鉴章带离必须是公司内部2个人员,同时一定是财务部门和综合办各出一人。
三、印鉴章加盖在非银行票据的纸质文件,必须报财务负责人审核,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并进行登记。
印鉴章加盖在非银行票据的纸质单据(如收据、优惠券等)上,必须有本公司相关文件的规定,财务负责人批准后予以盖章。
四、刻制印鉴章,须经财务负责人书面申请,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核,报集团公司审批后,予以刻制。
第七条 违纪处理
一、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印章保管员应将《印章使用签批单》保存好,每年年底底交相关行政部门汇总存档。
第八条 附则
《印章使用签批单》
《印章移交表》
《印章管理责任书》
最新管理制度培训心得体会实用二
1、总则
1.1、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1.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必须时间内只限必须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机密。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且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非专利技术和技术信息。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
1.3、公司全体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接触到企业商业秘密的高级员工,例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等对保守公司秘密负有个性的职责。
1.4、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2、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2.1、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1.2项规定的范围以及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人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2.2、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个性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2.3、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技术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状况为机密;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人、尚未进人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2.4、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一般与密级相对应,特殊状况外标明。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3、公司保密措施
3.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部门负责保密。
3.2、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务必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公司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3.3、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3.4、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带给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3.5、具有属于公司秘密资料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取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资料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3.6、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透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3.7、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接到报告,应立即作来源理。
3.8、出现下列状况之一者,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1)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带给公司秘密的;
2)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3.9、公司与全体员工签订《员工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书》,《员工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书》以书面形式签订,协议附后。
3.10、在保密合同有效期限内,员工应履行下列义务:
1)严格遵守本企业保密制度,防止泄漏企业技术秘密;
2)不得向他人泄漏企业技术秘密;
3)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利用该技术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3.11、对高级员工实行“竞业限制”制度,限制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等高级员工的以下行为:
1)自行设立与本公司竞争的公司;
2)在竞争企业中兼职;
3)就职于本公司的竞争对手;
4)引诱企业中的其他员工辞职;
5)引诱企业的客户脱离企业;
6)在离职后,与企业进行竞争的其他行为。
3.12、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合作、代理、交易合同或协议,均需设置“保密条款”,对合同对方增设保密义务。“保密条款”应当包含以下资料:
1)明示合同所涉及的需要保密的商业秘密范围;
2)合同对方以及合同对方的任何员工、代理人均受保密条款的约束;
3)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在未经许可的状况下,不可将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
4)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不可将内含保密信息的资料、文件、实物等携带出保密区域;
5)保密义务人不可在对外理解访间或者与任何第三方交流时涉及合同规定的商业秘密资料;
6)不相关的员工不可接触或了解商业秘密;
7)保密信息应当在合同终止后交还;
8)保密期限在合同终止后仍然持续有效;
9)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明确的违约职责。
4、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综合管理部。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最新管理制度培训心得体会实用三
国家对中小学义务教育经费补助标准逐年提高,学校公用经费相对宽裕。加强教育经费管理,规范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尤为必要。为加强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管理,进一步规范教育经费收支行为,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夕阳民族小学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制度》。
1、学校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所有经过批准的收费要进行公示。学校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收费,并把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举报电话,在单位内外醒目的地方,以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3、所有收费,要开据规范性票据。收费学校必须向缴费人开据安徽省财政厅印制的统一票据。
4、无收费依据,自立收费项目、超标准、超范围、搭车收费、收费不开据或使用不规范票据、打白条等收费的,缴费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付和举报。已经发现,严肃查处,追究当事人责任和单位领导责任。
我县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实行县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额度分配到校,学校把握使用,县会计结算中心统一结算的运作模式。
1)资金额度到校:学区把资金数额明确到各学校,让学校了解可使用资金额度,以便学校预算安排使用计划;
2)学校把握使用:学校将按照一定原则,认真审核学校预算;
1)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正常运转的原则。义务教育经费要首先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正常运转,以及在教学活动中、后勤服务、校舍维护等方面的必要支出;其次要根据不同规模学校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分配和使用中小学公用经费,并适当向办学条件薄弱学校倾斜,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缩小区域内学校之间的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2)坚持预算控制的原则。小学预算编制应当遵循真实性、完整性、重点性、科学性、透明性、绩效性原则。应根据明确的公用经费数额,按轻重缓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而出,将学校收支全额纳入预算,作出预算编制,做到预算不留缺口,严格按照预算办理各项支出。
3)公开透明原则。大额支出事项,应集体决策并进行公示、公布,公开透明。
学校维持正常运转所需开支的业务费、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属于公用性质的费用等方面。
1)业务费是指为开展教学活动所发生的各项业务费用,包括教学业务费、实践实习费,文体维持费、宣传费等;
2)公务费是指为开展教学活动所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取暖费,公用车旅费、会议费、邮电费,机动车燃料费;
3)设备购置费是指因教学和管理需要购置的仪器设备、文体设备、图书及其他设备;
4)修缮费是指教学和管理用房屋,建筑物和各类设备维修所发生的人工、材料费用,以及不够基建立项的零星的土建工程费用;
5)教师培训费,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培训计划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6)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建、投资和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如:工资、奖金、福利补贴等。坚决禁止不按规定乱发各种津补贴。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通知精神,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分项开支应按一定标准。经学校公用经费使用情况问卷调查结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可按以下比例:
业务费:不少于年度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总额的30%;公务费:支出应控制在年度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总额的20%以内;设备购置费:支出应控制在年度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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