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卫生院的工资标准卫生院基本工资(5篇)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卫生院的工资标准卫生院基本工资篇一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11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全区公共卫生和基层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有关政策和操作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147号)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按岗取酬、绩效挂钩、多劳多得的考核分配机制,使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倾斜,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健康发展。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二)坚持向“技术含量高、风险程度大、工作负荷强、管理责任重”的岗位倾斜的原则。(三)坚持“因事设岗、以岗定绩、绩效挂钩”的原则。(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三、绩效工资实施对象卫生院实行全员聘用制后签定聘用合同的工作人员四、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的核定(一)绩效工资总量由相当于单位工作人员上12月份基本工资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构成。(二)实施绩效工资后,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突破核定绩效工资总量。(三)绩效工资水平由区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按照与当地事业单位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的原则核定。五、绩效工资构成岗位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绩效工资总额的70%确定为基础性绩效工资,30分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健康发展。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二)坚持向“技术含量高、风险程度大、工作负荷强、管理责任重”的岗位倾斜的原则。(三)坚持“因事设岗、以岗定绩、绩效挂钩”的原则。(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三、绩效工资实施对象卫生院实行全员聘用制后签定聘用合同的工作人员四、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的核定(一)绩效工资总量由相当于单位工作人员上12月份基本工资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构成。(二)实施绩效工资后,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突破核定绩效工资总量。(三)绩效工资水平由区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按照与当地事业单位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的原则核定。五、绩效工资构成岗位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绩效工资总额的70%确定为基础性绩效工资,30%确定为奖励性绩效工资。按规定,全区将基础性绩效工资统一为岗位津贴项目。根据岗位职责大小,按工作人员所对应的系数确定其岗位津贴。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参照统一的岗位系数计发(详见附件),管理人员参照专业技术人员系数有区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确定。六、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一)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二)凡考核合格以上的,可全额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基本合格的,其下一年基础性绩效工资按80%发给;不合格的,按60%发给。(三)经单位委派外出学习.培训的工作人员,考核合格以上的,享受全额基础性绩效工资。非单位委派外出学习.培训的工作人员,学习期间按事假处理,只能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不能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四)新聘人员、调入人员,凡按规定办完编制、人事相关手续的,可从当月执行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五)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比例发放。病假期间只享受70%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丧假、门诊病假按事假处理。住院时按病假处理,但是需提供住院发票复印件及医院疾病证明书,病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