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学习辅导的德育功能,提高高校思政工作的实效性 摘 要:学习辅导是实现高校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之一,而学习辅导的过程也是道德教育的过程,是大学德育建设的宝贵资源。充分利用学习辅导中蕴含的德育价值,把握学习辅导同高校德育的契合点,通过课堂教育和课外培养等形式充分发挥学习辅导的德育功能,对于提高高校思政工作的实效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高校德育 学习辅导 思政工作 实效性大学生学习辅导作为学习改革最基本的方式引进大学课程教育后,如何充分发挥其道德教育的功能,始终是广大德育工作者关注的问题,同时也体现着学习辅导的核心和本质。随着高校教学改革的推进,作为高校的德育工作者,我们必须在教会学生学习的同时,对学生进行道德培育和塑造,从根本上促进学风建设,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以达到育人的根本目的。一、学习辅导的内涵及其在国外的实践学习辅导可以定义为,通过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和教师的引导作用,调动学生的自主性,帮助学生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良好的学习方法,善于使用各类学习资源,促进学生学习能力、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养成。学习辅导的内涵至少应包括五个方面:对学习道德的指导,着重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学习观,确立远大的学习目标,树立科学的学习态度,形成良好的学习道德行为、习惯,掌握学习道德规范,等等;对学习心理的指导,着重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心理品质;对学习内容的指导,着重帮助学生掌握知识、技能、技巧,并形成思想品德;对学习方法的指导,着重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对学习环节的指导,着重帮助学生掌握制订计划、课前预习、专心听讲、及时复习、独立作业、解释疑难、总结提高等环节。“”其最终目的就是 教会学生学会学习 。在大学阶段,开展学习辅导,就是要求学生在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科学的思维方法的基础上,懂得大学生学习科学的一般原理、原则和方法,掌握各自所学专业的学习特点,提高自学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1]国外高校的学习辅导的发展根据其历史、地理的不同,呈现出自己的发展轨迹和特点。国外大学学习辅导的沿革以英国牛津大学、剑桥大学和美国哈佛大学等为主要代表的欧美大学的学习辅导发源于其导师制。导师制(tutorialsystem)最早实施于英国的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据说是 14“”世纪初由创办 新学院 的温切斯特主教威廉·威克姆所首创,并在 19 世纪末 20 世纪初开始将导师制推广用于本科生的培养。本科生的导师称 Tutor,是学生所选择科目的学者。学生被牛津、剑桥大学录取之后,到学院报到时,学院就给他指定一位导师,负责指导其学业和品行。导师协助安排学生的学习计划,指导他如何取得进步。学生在开学期间每周必须到导师那里至少去一次,这种谈话叫 Tutorial(个人辅导)。导师与学生进行一对一、面对面的个别辅导,共同制定个性化的教学计划。导师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提供一个相关的论文题目、一本书和一份参考文献目录,在规定时间内阅读,并写一篇2000 字(或以上)的论文,然后导师组织召开论文讨论会,“”师生共同讨论。这种以 性格之模铸 (characterformation)为教育目标的人才培养模式——导师制,在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 800 年的演变过程中,始终扮演着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哈佛大学在 1823 年首创实行选课制、学分制后,受英国大学导师制的影响,于 1916 年起实行学术顾问制度。美国各大学为了加强对学生选课和专业发展的指导,建立了一套与之配套的学术顾问指导制度,并且经过长期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种比较规范的制度和体系。因此,美国高校的学术顾问指导制度是个性化教育的产物,是自由选课制和完全学分制的补充。担任导师工作的不但有年轻教师、研究生,而且有资深教授。导师的职责主要是在其专业领域以谈话和辅导的方式进行非正式的教学,给学生以学业上的指导,这样就减少了学生正式上课的时间,增加了学生主动学习的时间。同时,导师可以通过和学生的非正式接触,在学习态度、价值观念和生活目标等方面对学生施加潜移默化的影响,使哈佛文化感染每一代学子。20 世纪 50 年代,哈佛大学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