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机关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应急预案】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人民政府机关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为规范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建立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坚持快速响应、分类施策、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稳妥处置,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 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涉及到我县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预警及应急处置。各乡镇(办事处)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乡镇(办事处)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预案,也可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增加风险评估和预警指标,加大风险评估和预警频次,加强政府债务的精准化管理。政府性债务包括一般债务、专项债务和或有债务。一般债务是指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的债务;专项债务是指以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的债务;或有债务是指政府负有担保责任和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1.4 工作原则 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实行统一领导、明确责任、信息共享、集中决策、协调配合、加强预警、及早应对、措施得力、维护稳定的原则。2. 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2.1 风险应急机构组成和成员单位“根据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需要,成立 X 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 ,作为非常设机构,负责领导本县政府性债务日常管理。当本县出现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时,根据需要将债务管理领导小组转为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债务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应对工作。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债务应急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单位主要包括县财政、发改、审计、金融、司法、国土、住建、农业等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适时调整成员单位。2.2 应急工作小组职责 (1 )决定启动、终止本预案。 (2)加强风险预警和监测,对高风险乡镇和债务单位债务风险及时制定处置措施。(3 )负责债务风险的善后处理事宜。 3. 债务风险监测和预警3.1 风险监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全县政府债务情况,建立债务风险监测和报告制度,对全县的政府债务进行持续的跟踪、监测、分析,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防范债务风险检查,及时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情况。3.2 风险预警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预警是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乡镇(办事处)、县级各债务单位要建立规范的评估预警机制,按照一般债务率、专项债务率、新增债务率、偿债率、逾期债务率等重要指标进行风险测算,控制政府性债务规模。对可能发生违约的政府性债务及时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3.3 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指标 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主要指标包括:一般债务率、专项债务率、新增债务率、逾期债务率和偿债率。(1)一般债务率。该指标反映地方政府动用当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满足偿债需求能力。一般债务率风险警戒线为 100%。公式:一般债务率=一般债务余额/债务平均年限/一般公共预算可偿债财力×100%,债务平均年限比照国家相关口径定为4 年。一般公共预算可偿债财力为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扣除按照有关规定必须用于基本财力保障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等部分。(2)专项债务率。该指标反映地方政府动用当期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满足偿债需求的能力。专项债务率风险警戒线为100%。公式为:专项债务率=专项债务余额/债务平均年限/政府性基金预算可偿债财力×100%,债务平均年限比照国家相关口径定为 4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可偿债财力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扣除按照有关规定必须开支或计提的各项成本性支出和政策性支出。(3)新增债务率。该指标反映地方政府当期财政收入对新增债务的保障能力。新增债务率风险警戒线为 10%。公式为:新增债务率=新增政府债务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