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工伤劳动合同申请书汇总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九篇)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关于撤销工伤劳动合同申请书汇总一关于提请撤销________破产清算组的报告_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___破产清算组于______年___月___日成立后,全面接管了破产企业__________,并对破产财产进行了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你院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裁定准予执行了我组提出的破产财产处理方案。根据我组申请,你院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依法裁定终结了________的破产还债程序。在破产程序终结后,我组即派员向破产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了破产企业_________的注销登记手续,现已办理完毕。鉴于清算工作全部结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1条、第72条之规定,特提请你院宣布撤销_______破产清算组,________破产清算组的公章由你院收回。特此报告(清算组印)组长___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关于撤销工伤劳动合同申请书汇总二正安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正府行复决〔20xx〕4号申请人:徐霜,男,1991年6月7日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正安县人,住正安县安场镇小米庄村中保组。被申请人:正安县公安局。法定代表人:陈伦,局长。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xx年4月14日作出的正县公(法)强戒决字[20xx]第42号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于20xx年4月22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现已审查终结。申请人请求:撤销正县公(法)强戒决字[20xx]第42号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申请人称:20xx年4月7日,申请人受人欺骗,因好奇心理在安场街上吸食毒品被被申请人查获,被申请人认定申请人吸食毒品,并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虽然申请人一时好奇吸毒,但并未成瘾,且自己家庭具有管教能力,不应强制隔离戒毒。20xx年4月21日,被申请人将申请人送到遵义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强制戒毒,其作出的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不符合《吸毒成瘾认定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所以,请求县人民政府撤销正县公(法)强戒决字[20xx]第42号强制隔离戒毒决定。被申请人答复称:20xx年4月7日14时许,被申请人接到群众举报,在遵义至道真县二级公路安场镇境内路段上将吸毒的申请人抓获,通过调查并当场对申请人进行检测,确定申请人为吸毒,对申请人作出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被申请人通过进一步调查,申请人吸毒已达到注射的程度,符合《吸毒成瘾认定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被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作出的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处适当,请求予以维持。本府审理查明:20xx年4月7日,被申请人接到举报,报警人称申请人在吸毒。被申请人接到报警后,现场将申请人带至派出所询问,并对其进行检测,证明申请人具有吸毒行为。20xx年4月7日,被申请人对申请人作出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后,经被申请人进一步调查,发现申请人有采取注射方式吸毒。被申请人于20xx年4月14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申请人作出正县公(法)强戒决字[20xx]第42号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以上事实,有申请人陈述、证人证言、书证、鉴定结论在卷佐证。足以认定。本府认为:申请人具有吸毒史,且至案发时仍在吸食毒品,其违法行为处于连续状态,已经吸毒成瘾。申请人有采取注射方式吸毒的行为,符合《吸毒成瘾认定办法》第八条第(二)项关于吸毒成瘾严重的认定,被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的正县公(法)强戒决字[20xx]第42号强制隔离戒毒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本府决定如下:维持被申请人作出的正县公(法)强戒决字[20xx]第42号强制隔离戒毒决定。如不服本复议决定,可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