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专业自主权探析摘要:教师专业自主权主要表现为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拥有的自由、自主的权利。教师拥有专业自主权是教师专业化的重要标志,也是教师专业成长的基本条件。但是,由于教育行政管理模式的控制、传统应试教育模式的惯性、教师自主意识的薄弱等原因,目前我国教师普遍缺乏专业自主权。要通过完善学校管理制度、提高教师的自我专业素质、完善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等措施切实保障教师的专业自主权。关键词:教师专业自主权内涵缺失原因实现方法教师专业化与专业发展自20世纪80年代被提出以来,受到许多国家的重视,经过20多年持续不断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已发展成为国际教师教育改革的趋势,成为当下教育改革实践研究的主流话语。教师专业化的建构内容包括教师的专业自主、专业对话、专业伦理等要素,构成了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内容。教师专业自主权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自主决策的权力,是指教师在执行学生所认同的教学任务时,根据专业素养,作为主体,在遵循社会、教育规范及精神规律的前提下,享有沟通协调及专业选择自由职权,并不断追求自我超越境界的教育自主权利。[1]专业自主权可以保护教师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保证教师更好地完成教学任务。1.教师专业自主权的内涵1.1教师专业自主权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教师专业自主权是教师特有的权利,它与教师身份是相伴而生的,反映了教师的职业活动特征,体现了教师在专业发展方面的权利与义务。教师专业自主权是一种相对自由的、有限度的权利。[2]教师专业自主权中“权利”与“义务”的统一由三个因素决定和制约:教育规律、教师职业道德、社会道德伦理和法律法规。1.2教师专业自主权是权利与义务的平衡。教师专业自主权可以更好地保持教师专业权利与义务的平衡,让教师感受到制度的公平,从而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帮助其有效履行自己的专业义务。实践表明,教师专业自主权保持其权利与义务的平衡会给其专业发展带来很大帮助。教师在专业活动中所承担的责任与被赋予的权利互为条件关系,二者间关系的实质是权利与义务的平衡。权利与义务的平衡指教师专业发展过程中,权利与义务不可明显偏袒二者中的任何一方,否则会影响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这是教师专业自主权的最佳状态,最有利于教师发展。1.3教师专业自主权是主体与主体的共存。教师在发挥专业自主权时,不能妨碍、剥夺其他主体的合法权利,要与其他主体和谐、融洽地相处。教师专业自主权不是主宰权,它是相对的、有限度的、有条件的专业自由,必须遵守一定的规则,必须严格遵循主体间存在的各种约定俗成的形式。教师专业自主权与学生学习权旨在提升教与学的品质,二者是一个共存的融合体,只有融合和充分发挥二者的权利,才能让老师教得更好,帮助学生学得更多、更好、更自主,教师专业自主权才能得到有效发挥。2.教师专业自主权缺失的原因教师专业自主权是衡量教师专业化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教师专业自主权的缺失是一个复杂问题。教师享有专业自主权的范围及享有专业自主权的程度是由多方面因素决定的,下面分析教师专业自主权缺失的原因。2.1教育行政部门的制约。在当前的教育体系中,教师是受国家的委托而对学生施加教育影响的,国家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一直在通过制定教育目标、课程与人事安排等手段对下属学校与教师实施控制,教师在教育实践活动中享有的专业自主权非常有限。我国对教育组织的管理长期以来总是统一的教育目标和课程目标、统一的教材、统一的管理机制、统一的教育评价模式。在这种集权式管理模式下,我国学校在机构设置、课程安排、教法选择、教学评价等方面存在千校一面的现象,一般教师并没有享受到应有的权力,教师专业自主权必然受到限制。2.2教师专业发展主体性缺失,专业化程度偏低。教师专业发展的主体应该是教学一线的教师,但现实中教师专业发展的推动力量却来自教师外部,这反映了教师专业发展中教师主体性的缺失。因此,唯有依靠教师主体意识的觉醒才能使教师的专业发展回到正确的道路上。高度专业化是拥有专业自主权的前提,由于缺少专业化基础,教师的专业化程度还远远不够。一方面,自主性充分与否影响到专业化程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