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院校混合制办学的对策研究摘要:当前形势下高等教育继续大力推进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持续推进相关管理制度的改革,探索包括林业院校转制等多种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适应转型经济时期社会经济发展的变化趋势。可以看到许多院校通过办学模式的改革来提升竞争力,而林业院校是整个教育环境逐渐走向就业为导向,同时加入转型竞争,相关研究虽然指出国家政策的效力如何改变地方教育生态,但同样也未解释混合所有制办学变革机制的相关情况。文章将以林业院校为例,对高等院校混合制办学的现状及对策进行研究。关键词:林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2096-000X(2016)14-0160-02Abstract:Thecurrentsituationofhighereducationtocontinuetovigorouslypromotethedevelopmentofprivatehighereducation,continuetopromotethereformofthemanagementsystemoftherelevant,explorevariousmixedownershipincludingforestrycollegessuchastheconversionofschool-runningmode,toadapttothechangetendencyofthedevelopmentofsocialeconomytransitioneconomyperiod.Canseealotofcollegesanduniversitiesthroughthereformofschool-runningmodetoimprovethecompetitiveness,andforestrycollegesanduniversitiesistheeducationenvironmentgraduallytowardstheemploymentastheguidance,whileaddingatransformationinthecompetition,althoughrelatedresearchpointedoutthattheeffectivenessofthenationalpolicytochangethelocaleducationecology,butalsodidnotexplainthemixedownershipchangeofrunningmechanismoftherelevantsituation.Thisarticlewillinforestrycolleges,forexample,tothemixedsystemincollegesanduniversitieseducationpresentsituationandthecountermeasureswerestudied.Keywords:forestrycollegesanduniversities;mixedownership;runningaschool;model林业院校的混合制办学转型是一种低成本的改革,利用既有的学校资源,在校内增加师资和课程的方式,快速扩充高等院校的人数。这些改革却未直接面对高等院校资源落差、发展未受到重视等问题,政府也没有切实地增设发展理念。虽然短时间内林业院校人数迅速增加,对教育改革的评估如果先设一组分类范畴,例如市場化或是混合制办学转向等,再将经验现象置入,可能会造成部分经验现象的偏误解读[1]。我们必须认知到在高等院校混合制办学教育改革下,实际上包裹着各种不同的教育政策,这些政策可能彼此相关,也可能完全无关,也各自有不同的讨论脉络与施为者群体,我们很难将这些政策与施为者都妥善置入先设的分类范畴中。如果要林业院校混合制办学改革促成了市场化,更恰当的方式可能是将政策视为一种实作,把教育改革下的各种政策一一抽出讨论,重新归纳分类各种政策实作,以此避免研究上以特定分类先入为主,而掩盖或造成某些事实偏误解读的危险[2]。一、林业院校混合制办学的可行性分析把林业院校混合制办学教育改革当作教育改革的开端,隐含着国家─社会─国家的时序辩证关系。在这一时序中,国家在教育政策立场上被视为是保守的,在教育政策上被要求松绑,让有活力的社会部门参与以满足混合制办学的教育需求,最后才促成国家对高等院校教育改革的推动。理念是历史制度论用以解释变迁的重要变因,却还是必须通过施为者的实作,才有可能改变既有的政策或制度。在历史制度论的讨论中,施为者的角色是相对模糊不清的,施为者常常被既有的制度所局限,很少以施为者的实作来解释制度的建立或变迁。人本主义教育理念的论述,诉诸的是教育权利与人的发展可能性等在法律和哲学层次上高度抽象具普遍性的论述,来连结到发展一般高等教育的正当性,与国家高度介入的人力规划教育对抗。相对于此,仅只诉诸教学资源与技术上改进的高等教育改革论述难以与之在抽象普遍层次对抗竞争[3]。由此,在林业院校混合制办学过程中的理念与利益时,可以将不同的理念看作是,不同团体之间为了重新界定新的分类正当性而进行的象征斗争。这些理念可能会因为施为者位置与关系,而有不同的使用策略。在林业院校混合制办学政策辩论场域,由于参与者不需要面对学校组织的生存问题,所以内部的讨论可能趋近于纯粹的理念象征斗争。然而对许多林业院校而言,其面临的教育市场竞争和组织的生存,因此我们可以看到林业院校采取的实际策略,混合了理念与市场竞争。也因此在分析林业院校混合制办学的政策上必须区分政策辩论的场域与教育市场这两个层次[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