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依法治教规划(2016—2020 年)》的通知各州、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委厅机关各部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及《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精神,实施《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 年)》,全面推进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进我省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云南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云南省依法治教规划(2016-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学校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抓好贯彻落实。各地、各校贯彻落实《云南省依法治教规划(2016-2020年)》的情况,实践中形成的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和经验,请及时报送至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 云南省依法治教规划 (2016—2020 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和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全面推进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进我省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依法治省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维护人民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领域公平正义、保障教育秩序安全稳定;遵循管办评分离的总体思路,坚定不移地推进法治机关、法治学校、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教育改革、推动教育发展、提高教育质量,为加快推进云南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和学校工作的领导,务必把党的领导贯穿依法治教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以人为本。把依法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利,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维护教育公平公正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尊法尚德。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加强师德建设、学校德育,与重视发挥法治的规范作用、育人作用紧密结合,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坚持深化改革。将依法治教与依法行政、依法治校、法治教育实践相结合,切实推进教育行政管理观念与方式转变,推动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办学、规范管理,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教育评价监督,促进人才培养体制和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坚持与时俱进。从我省省情、教情出发,把握依法治教的时代特点与基本规律,创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丰富教育形式,开创依法治教工作的新局面。(三)总体目标基本形成政府依法行政,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社会依法评价、支持和监督教育发展的教育法治实施机制和监督体系。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体系健全完备,教育部门领导干部、校长、教师法律素质与依法办事能力显著提升,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教育环境基本形成。到 2020 年,教育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教育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学校依法治校能力和水平全面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开展,依法治教全面落实,教育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教育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地方性教育法规和规章立、改、废工作整体推进,教育法规规范配套实施制度更加健全。各类规范性文件的起草程序不断健全,合法性审查制度落实到位。——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职能依法履行,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不断健全,教育行政执法行为依法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