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势磅礴、感情充沛—《鱼我所欲也》赏析《孟子》中还有一类单纯发表议论的较长的篇章,虽然没有标题,但它是围绕着一种中心的问题作较详论述的,实际上已经接近比较完整的议论文。如《告子上》的《鱼,我所欲也》章,就是著名的代表。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两种东西不能都得到时,那么就舍掉鱼而取熊掌。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知道有比生命更为我所喜爱的,所以我不干苟且偷生的事情;死是我所厌恶的,但我知道有比死更为我所厌恶的,所以有的祸患我就是不躲避的。假如没有比生命更为人所喜爱的,那么凡是可以求得生存的方法,有什么不可以采用呢?假如没有比死更为人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事情,有什么不可以干呢?但事实上并不是这样的。照这样的手段可以求生,但有的人却不做;照这样的手段可以避患,但有的人却不干。所以,有比生更为人所喜爱的,有比死更为人厌恶的。不光是贤者才能做到这一点,实际上人人都能做到,只是贤人不把内心的“义”丧失掉罢了。人之饿者,得此一器的食物便可以生,不得则死;但以侮辱态度予之,一般人都会宁死不受。高官俸禄如果不分辨礼仪是非而接受它,那高官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为了华丽的宫室,妻妾的侍伺奉,和平时所认识的穷人恭维我吗?从前为了坚持正义的原则宁死而不接受,今天为了华丽的宫室而接受了,改变了原来的坚守;从前为了坚持正义的原则宁死而不接受,今天为了妻妾的伺奉而接受了,改变了原来的坚守;从前为了坚持正义的原则宁死而不接受,今天为了平时所认识的穷人的恭维而接受,改变了原来的坚守;这样的行为还是罢休了吧!如果这样做了,就是丧失了人本身善良的本性。文章的中心思想,在论述义的价值高于生命,为了坚持正义,人应该有舍生取义的气节;至于那些不辩礼仪而贪求富贵的行为,则更是可耻的。文章开头没有直接进入议题,而是首先从人们所可能遇到的事取比,用鱼和熊掌来比喻两难的选择,这一开头,给他所论述的重大问题,增加了通俗性,也就是把一个有关人生的重大问题,增加了通俗性,也就是把一个有关人生的重大问题举重若轻地提了出来。这一开端意在说明人在生活中经常会遇到须加选择的事,而按照人之常情,在两者皆欲不可兼取的情况下,人自然而然地会主动选择自己认为是更高贵的东西。在孟子看来,在“生命”和“道义”二者不可得兼的情况下,“舍身而取义”,也应该是自然而然的选择。接着作者把整齐而对应的语句排列起来,一反一正地进行反复论证,说明在“欲生”和“恶死”的问题上,还有一个义与不义的问题需加选择:即人能否可以为了生不择手段,胡作非为;为了避死,人是否可以不择手段逃避死亡。事实上并不是这样,对有价值观的人来说,在义与不义的选择上,义是第一位的。照孟子的观点来看,他认为道德是人性中所具有的,正如每一个人都有自尊心一样,文章的这一部分,虽在说明道理,但因涉及到生死节操,整个感情色彩是悲壮而高亢的。文章的最后一部分指出,过去由于侮辱不接受的东西,今天为了享乐而接受,这样做的人是失去了自己原有的道德之心。在文意上,则是发展到对不能作到这一点的人的谴责,因而语调转入严峻,用一种严正责问的口气写出,表现了一种鞭挞和鄙夷的态度。在本文中,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们生死观进行深入探讨的一篇代表作。强调正义比生命更重要,主张舍生取义,他认为“羞恶之心,人皆有之”,人应该保持善良的本性,加强平时修养和教育,不做有悖礼义的事。孟子的这一思想,是中华民族道德修养的精华,特别是对“万钟不辨礼义而受之”的批判,对后世产生了良好的影响。历史上许多志士仁人把舍生取义奉为行为的准则,把富贵不淫奉为道德的规范,对国家民族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本文的主要风格特色是气势磅礴,感情充沛、读起来使人感到一气呵成,淋漓痛快,充分体现了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的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生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生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这话用一句“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