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区域化推进机制探索[摘要]产教融合是职业院校与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在人才培养、职工培训、科技创新和资源共享等领域开展的深度合作。当前,结合区域特征和产业结构探索差别化的发展路径已成为各地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现实需求。河南省在产教融合政策区域化解读、探索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果,积累了丰富经验,为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贡献了区域化的推进机制与视角。[关键词] 产教融合 职业教育 河南省 区域化 机制 [作者简介]蒿楠(1988- ),女,河南郑州人,郑州大学教育学院,讲师,博士;郭一凡(1997- ),男,江西九江人,郑州大学教育学院本科在读。(河南 郑州 450001)[课题项目]“”本文系河南省教育科学 十三五 规划 2018 年度一般“”课题 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区域化推进机制研究 的阶段性研究成果。(课题编号:〔2018〕-JKGHYB-0010)[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8)20-0026-07“”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是党的十九大对于新时期完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方略,是当下及未来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趋势与方向。2017 年 12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要求 深化产教融合,推动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壮大现代产业体”“”系 ①,标志着 产教融合 正式以国家级专项政策的形式得以确定,深化产教融合有了更为具体且强有力的政策依托。对“”于 产教融合 的概念,有关学者多从职业院校这一主体出发对其展开定义,把产教融合理解为一种路径、思想或制度。本文认为,产教融合是职业院校与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在人才培养、职工培训、科技创新和资源共享等领域开展的深度合作。在各级各类教育中,职业教育因其固有的本质特征对于产教融合的政策导向尤为关切,而结合区域特征和产业结构探索差别化的发展路径则成为当前各地区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现实需求。虽然产教融合上升为国家专项政策的时间较晚,但其对于构建职业教育新模式的设想在此前的其他政策中已初具雏形。早在 1996 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已有关于此类模式的规定,并在修订和完善过程中日益得到体现。党的十八大首谈产教融合,在党和国家的高度关注下,《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规划》《高职院校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等政策相继出台,对产教融合的目的、方式、内容和体制机制等做出了规定。然而,在 2017 年 12 月以前,我国国家级产教融合专项政策一直处于缺位状态,产教融合杂糅于其他政策中,相关表述也停留在建议、倡导和号召层面,尚未具体到操作层面。为此,一些地方政府出台了地方专项政策。2009 年宁波市政府出台的《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首开地方产教融合政策先河,之后,广州市、北京市也纷纷跟进,提出了区域化的推进措施。作为人口大省、劳务输出大省、劳动力大省,河南的人力资源“”却缺乏质量优势, 候鸟式 就业一直是困扰河南本地经济发展的瓶颈。因此,培养高素质劳动力、促进学校和企业的对接,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以办学体制改革配合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已成为河南省近年来职业教育发展的首要任务。本文以河南省 2012—2017 年产教融合相关政策为依托,在逐步分析政策的制定背景、出台、价值导向、局限等要点的基础上,探究河南省如何响应中央关于产教融合的大力号召,探索、建构其推进机制,以贡献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区域视角。一、政策制定的背景制定教育政策的本质是教育部门为解决公共教育问题或者实现教育目标而选择工具和手段的过程。河南省产教融合政策的产生,必然发端于河南省职业教育领域存在的诸多问题和困境。就大环境而言,河南省职业教育困境是我国职业教育领域的突出问题在地方层面的延伸,其中一个重要表现就是相关政策法“规的缺位,尤其是产教融合专项政策。这使得产教融合 无章”可循 ,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各参与主体的积极性,导致各主体自行理解其权责范围和应尽义务,对于产教融合模式也只能浅尝辄止,相关探索难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