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一活动心得体会及感悟三个一实践活动体会(6篇)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有关三个一活动心得体会及感悟一<>领导干部、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插手案件一律履行报告制度并按规定逐一登记、全面记录。<>办案人员遇干预、说情或者打探案情等情形,予以拒绝。对不依正当程序提出其他要求的,告知其依照程序办理。<>因履行法定职责需要,向办案人员了解在侦案件情况或者提出指导意见的,依照法律程序或者工作程序以书面形式提出。领导干部、上级公安机关口头提出指导性意见的,办案人员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领导干部、内部人员有下列违反“三个规定”行为的,将给予纪律处分、并按程序报经批准予以通报,必要时可以向社会公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二)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及其他案件利害关系人;(三)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者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四)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具体要求;(五)以资金、财物、职务升迁进行诱惑,或以威胁、恐吓、诬陷等手段干扰执法办案;(六)泄露公安机关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警务秘密;(七)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要求、建议或暗示当事人更换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八)接受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请客送礼或者其他利益或向上述人员借款、租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其他物品;(九)其他违法干预司法、妨碍司法公正或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针对本承诺的所有内容,xx市公安局抱以真诚的态度接受广大市民监督。对市民朋友提供的线索,我们将逐一核查反馈。愿我们共同携手维护司法公正,共建、共治、共享平安xx、法治xx建设。举报投诉电话:12389、110xx市公安局有关三个一活动心得体会及感悟二2015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办发【2015】23号),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中政委【2015】10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三个规定”)。近期,中央政法委、中央纪委机关、国家监委联合下发了《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工作意见》(中政委【2020】63号),对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当前,上饶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要求,集中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顽瘴痼疾。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公安机关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强化法律意识,规范严格执法,促进公正司法,维护法治权威,现向全市公安民警提出如下倡议:一、坚决做到不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二、坚决做到不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三、坚决做到不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四、坚决做到对干预、说情或打探案情予以拒绝;五、坚决做到对不以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的应当告知依照程序办理;六、坚决做到全面、如实记录过问案件的情况,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七、严禁泄露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情况;八、严禁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违规接触、交往;九、严禁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要求、建议或者暗示当事人更换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十、严禁接受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请客送礼或者其他利益;十一、严禁向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借款、租借房屋,借用交通工作、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十二、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活动中徇私舞弊,与相关中介组织和人员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三个规定”是新时代公正廉洁司法的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