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规模化养殖场动物疫病净化创立场、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申报指南〔试行〕〔2021版〕一、申报条件〔一〕申报“动物疫病净化创立场〞的养殖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规模化养殖场动物疫病净化创立场评估标准〔试行〕〔2021版〕?必备条件和现场审查要求;2.能够提供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求的其它材料。〔二〕申报“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的养殖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规模化养殖场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评估标准〔试行〕〔2021版〕?必备条件和现场审查要求;2.具有有资质兽医实验室出具的近一年内检测报告并且结果符合所申报病种净化评估标准;3.能够提供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求的其它材料。二、申报流程〔一〕申报“动物疫病净化创立场〞和“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的养殖场,应填写?动物疫病净化创立场/示范场申报书?,向所在地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申请。〔二〕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经市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复核并签署意见后上报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复审,复审合格的上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三〕养殖场在申报材料被受理后,应做好随时迎检准备,如撤销申请,取消本批及下批申报资格。〔四〕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在组织现场评审前7日通知提出申请的养殖场,提出申请的养殖场所在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选派人员配合评审工作。〔五〕“动物疫病净化创立场〞的评估由评估小组进行现场评审。“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的评估由现场评审和实验室检测两局部组成,评估小组负责现场评审、现场采样监督和实验室检测结果确实认,养殖场所在地的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组织现场采样,相关实验室负责实施实验室检测。〔六〕对通过评估的养殖场,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颁发“动物疫病净化创立场〞、“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牌匾,并对外公布。未通过评估的养殖场,可以在6个月后按照本指南及评估工作安排重新申请。编号:动物疫病净化创立场/示范场申报书养殖场名称〔公章〕:养殖场类型:养殖场地址:申请类型:申请评估病种:申请日期:联系人:联系方式:填写说明1.本申报书由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编制,编号由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编写。2.本申报书由申请单位填写,经县、市、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审核后由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统一报送。3.本申报书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寄送至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疫情监测处,电子版上传至“全国动物卫生监测信息平台〞。4.填报内容必须客观真实。5.表1-9由申请单位填写,表10由审核机构填写。6.附件1-5由申报单位提供,附件6-12由县级疫控机构核对原件后复印并加盖公章。7.需要提交的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序号材料编号申报材料目录备注材料名称1表1根本信息登记表提供纸质材料及excel电子版2表2生产情况汇总表根据申报养殖场畜禽类别不同,提供相应的纸质材料及excel电子版3表3种源管理情况表4表4免疫情况表提供纸质材料及excel电子版5表5消毒及无害化处理措施至少提供在申报评审前三年的自行检测或委托其它检测机构检测的检测报告,由县级疫6表6本年度主要疫病监测方案控机构现场审核监测报告原件并核实表7〔仅填写表7,不需提供检测报告复印7表7近三年疫病监测情况汇总表件〕;根据申报养殖场畜禽类别不同,提供相应的纸质材料及excel电子版8表8人员情况〔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名单〕提供纸质材料及excel电子版根据申报类型不同,提供提供相应的纸质9表9技术规程与管理制度清单材料及excel电子版10表10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创立场资格评审意见表提供纸质材料及扫描件电子版11附件1申请单位根本情况介绍县级疫控机构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提供书12附件2养殖场布局平面图面材料及扫描件电子版13附件3净化技术方案14附件4净化工作总结15附件5声明16附件6近一年内有资质的兽医实验室动物疫病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17附件7?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奶牛场除外〕18附件8?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19附件9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0附件10营业执照复印件21附件11法人或业主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