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撤销臂章申请书简短退伍臂章能留吗(六篇)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2023年退役军人撤销臂章申请书简短一第一条为了加强退役军人工作,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退役军人的保障、服务、管理,适用本法。本法所称退役军人,是指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第三条退役军人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遵循以人为本、分类保障、服务优先、依法管理的原则。第四条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国家尊重、优待退役军人,保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的氛围。退役军人保障应当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与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挂钩。国家建立参战退役军人特别优待机制。第五条退役军人应当继续发扬人民军队优良传统,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保守军事秘密,遵守公共秩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六条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退役军人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军人工作。中央有关机关、地方各级有关机关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军人工作。军队各级负责退役军人有关工作的部门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做好退役军人工作。第七条国家加强退役军人工作信息化建设,为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实现有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为提高退役军人保障、服务、管理能力提供支持。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中央军事委员会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信息数据系统的建设、维护、应用和信息资源管理等工作。第八条退役军人工作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级负担。第九条国家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公民等社会力量依法通过捐赠、设立基金、志愿服务等方式为退役军人提供支持和帮助。对在退役军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公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移交接收第十条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和中央有关机关应当制定全国退役军人的年度移交接收计划。第十一条退役军人原所在部队应当将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接收退役军人。退役军人的安置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第十二条退役军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持军队出具的退役证件到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报到。第十三条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在接收退役军人时向退役军人发放退役军人优待证。退役军人优待证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发,其统一样式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第十四条退役军人原所在部队应当按照国家人事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军人退役时将其人事档案及时移交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的接收、移交等工作由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按照国家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五条安置地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退役军人办理户口登记。同级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协助。第十六条移交接收过程中,退役军人发生与服现役有关的问题,由其原所在部队负责处理;发生与安置有关的问题,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处理;发生其他移交接收方面问题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处理,其原所在部队予以配合。退役军人原所在部队撤销或者转隶、合并的,由其原所在部队的上级单位或者转隶、合并后的单位负责处理。第三章退役安置第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移交接收计划,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完成退役军人安置任务。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当依法接收安置退役军人。第十八条对退役的军官,国家采取退休、转业、复员、逐月领取退役金等方式妥善安置。以退休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