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税收新政 2018 年个体户税收政策 word2018 年个体户税收政策 1 、 《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 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自 2011 年 11 月 1 日起至2016 年 10 月31 日止,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2 、 《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从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日,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包括有企业注册登记费、税务发票工本费、海关监 管手续费、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费、农机监理费等 22项收费。3 、 《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 通知》: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对年应纳税 所得额低于 6万元( 含 6 万元) 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 50%计入应纳税 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4、《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自 2013 年 8 月 1 日起,对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营业额不超 过 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5、《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 告》:小微企业征税的各项标准统一提高到了 10万元。6 、 《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免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标的销售额和营业额提“高到 2 万元至 3” 万元 。7、《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小型微型企业从事国家鼓励发展的投资项目,进口项目自用且国内不能生产的先进设备,按照有关规定免征关税。个人投资建立的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并按高教系统统一收费标准收取租金的学生公寓,其取得的租金收入,自2000 年起至 2002 年底止 3 年内免征营业税。个人经营的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至2003 年 7 月止 3 年内免征营业税。其自用的房产、土地、车 船至 2003 年 7 月止 3 年内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二、2018 个体经营交税个体工商户增值税: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2000—5000 元; 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 1500—3000 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 元。个体工商户营业税:(1)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 营业额 5000 元。(2)按次纳税的,每次( 日) 营业额 100元。注: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只限于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