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未领证,彩礼退多少(以19 份终审判决为例)王永利律师婚前给付彩礼的现象在我国还相当盛行,是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而一旦双方不能缔结婚姻,则大到彩礼,小到尿桶、暖壶、案板、乐扣保温杯、内衣收纳盒等财产问题往往引发纠纷,诉诸法院的案件也逐渐增多。“”当然, 彩礼 的表述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用语,法院审理的此“” 类纠纷案件的案由被规定为 婚约财产纠纷 。 本文拟通过研究生效判决书,来探讨未领证时彩礼的返还问题。2017 年 5 月 17 日 20 点 21 分,笔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键入以下 关键字: 民事案件+婚约财产纠纷+彩礼+天津市+二审搜索到 20 份判决书(时间跨度为 2014 年 3月—2017 年 3 月间),其中有 2 份重复,有效结果为 19 份。见下图。 说明:1“”本文题目虽为 同居未领证,彩礼退多少 ,但样本中有多份判决显示当事人未同居。2“”表格中同居时间一列 不明 是指双方虽同居但时间不明,有的系判决书没有说明同居时间,有的系判决书上网时技术性处理所致。3 彩礼数额为法院认定数额,有的与当事人主张并不一致。 一彩礼是什么?一般认为,彩礼是男方给付女方的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财物,以保证将来成就婚姻。从上图可以看出,彩礼最少的 3 万,最多的 14 万,平均约 8.26 万元。 二彩礼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姻法》明确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根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接受彩礼本身就意味着同意与对方结婚,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目的达到,这种赠与 行为就有效存在,彩礼归受赠人所有。 三 退彩礼的三种情况。 现实生活中,关于彩礼的纠纷屡见不鲜。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在于是否应该返还上。从表面上看,彩礼是男方赠送给女方的。所谓赠送是自愿的,所以在法律上是不能要求返还,但彩礼与一般的赠予行为不同,它实际上是以双方结婚作为附加条件的。根据这一现实情况,法律规定了三种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况:1. 给付彩礼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 记手续但没有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上述 2、3 的情形,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本文以未结婚为探讨条件,19 份判决中也全部为第一种情况,其中有 2 份判决显示,上诉时男方曾以第 3 种情况为由要 求返还彩礼,但均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被法院驳回。 四 彩礼退多少? 分析上图统计,有以下几种情况: 1.未领证未同居,则彩礼 100%退还。特例:第 11 份判决当事人虽未领证未同居,但判决返还比例为 50%,原因在于,双方在诉讼前达成返还 50%的书面协议并实际履行,后男方反悔起诉另外 50%,被驳。2\. 未领证已同居,彩礼返还一般 50%或 60% 。 3.同居时间长短与返还比例没有关系。4 第 17 份返还比例为 0,系因女方育有一子,法院依据照顾子女和女方基本权益的原则作出裁决。而第 2 份和第 6 份判决中,女方虽育有子女,但仍判决返还 60%和 50%。 五 见面礼、项链、婚庆费都不是彩礼哪些属于彩礼,应该退还,哪些不属于彩礼?因各地风俗习惯不同,相关法规对彩礼的范围也无法作出明确的界定,通观上述 19 份判决,可以发现在司法实践中,下列花费不被认为是彩礼,从而也就没有退还一说。1 双方相关花费。比如婚庆费、婚纱照费用、旅游费,这些都 没有被认定为彩礼。 2相互赠予财物。恋爱中,男女双方通常都会赠予对方一些物品,比如首饰、电动车、手机等物品,这些也没有被认定为彩 礼。 3长辈亲人赠予财物。比如见面礼、改口费、过节费等,对于新人,双方的亲属都会有一定物品或现金的馈赠,对于这部分财产,如果明确是给个人的财物,按个人财产来处理,如果是赠予两个人的,就存在共有分割的问题。有一份判决中针对男方要求返还金项链、金手链的诉请,法官这样说:“该两件饰品系为增进双方的感情,进而促成婚姻的成立而给付的价值较小的财物,属于正常的人际交往范畴,为一种无偿”的赠与,故对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