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审计概论心得体会报告 工程审计的心得体会(九篇)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2022工程审计概论心得体会报告一
一、学会执行
在工程管理当中,执行是一项重要的环节。执行不及时、不到位将直接导致工期延误,施工作业断续,给工程带来极大损失。为了尽量避免在执行任务环节上出问题,这就要求我们时刻保持头脑清醒,积极自主地认真学习和理解项目管理规程和相关工程合同,制定妥为完善的工作计划,严格地按着制度准确执行公司所制定的项目管理规程和施工规范,去逐一落实细节、解决问题。在工作中,以管理规程为准绳,以工程合同为依据,做到有理有据。在执行任务的过程当中,也需要讲究工作技巧,积累工作经验。及时准确地掌握各相关部门工程进展信息,结合工程现场的实际情况,统筹全局,兼顾局部,准确细致地落实具体细节,为企业争取最小的损失,的利润。
二、新的感受
主观能动性。xx人家项目工程大量的收尾工作和验收工作都在等着我们每一个人去执行。特别是有些繁杂的工作并没有什么规律可循,需要的是我们脚踏实地去贯彻、去执行。因此,主观能动性的重要性就不言而喻了。对待工作和任务,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有条件的要去执行,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去执行。更多的时候,需要的是积极地去面对,遇到问题,不是去推委、摆困难,而是积极地发挥主观能动性,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没有什么问题解决不了。正确理解积极对待工作的态度:“全心全意,立即行动”,我相信:只要用心,办法总比困难多,一定能够完美地解决工作上的难题,为企业赚得更多的利润。
三、高效协作
自工程进入实质性收尾阶段后,大量细致、繁琐的工作都需要准确地去落实、安排,这就需要项目组成员之间更加高效紧密地相互协作,制定更为具体有效的收尾工作计划及相应的赶工计划。一项工程的计划制定,不是一个人或者一个部门能够单独完成的,除了需要自己部门对工程进展情况准确地把握和对工程计划合理的安排,同时还得联系、关注其他部门的进展,包括土建、水暖、强电、弱电等多方面的情况,制定实用高效的具体计划,并深入贯彻执行。
四、对工作的更新理解
注重细节,端正心态。任何工作都需要我们细致地去深入、去执行。我们经常说“细节决定成败”、“心态决定一切”,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可不轻松。更多的时候,工作不分大小都需要我们积极地去深入、去想办法解决。遇到问题和困难是正常的,就看我们怎样去对待?一种积极的心态,可以使我们事半功倍,认真对待,细致入微,身体力行,亲力亲为,不舍不弃,一定能够很好的完成工作任务!
五、防患于未然
在日常工作巡检过程中,应该注重观察和思考,善于及时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对任何细微问题不能等闲视之,要将工作做得更细、更到位。同时需要对那些能够威胁(或潜在威胁)到工程进行的外界因素引起足够的重视,加强与施工单位的沟通,并加大督促力度和质量监督。及时提醒施工单位加强现场施工管理并采取相应措施,将工作落实到细处,一步到位。但从现场工程管理情况来看,我们做的工作还远远不够,更需要潜心学习,注重观察,对任何细微问题都要引起足够重视,工程无小事,防患于未然。将工作落实到实处,步步扎实,争取做得更好。
六、在执行工作任务的时候,一切将以公司的利益化为前提
为了尽快赶完工期,需要我们积极主动地去指导、监督、帮助施工单位完成工作任务。不能只把排好的计划任务甩手扔给施工单位,当起甩手掌柜来,这是极端不负责工作表现,必须警惕。在工程管理中,对施工单位也应该保持一定相互理解、尊重的态度,我们要的不是“甲方乙方”的对立关系,这对于我们项目的进行来说并没有什么好处;而合作才是成功的基础,“甲方 乙方≥成功”,这才是我们所追求的商业共赢的道理。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同一个目标,那就是将福佳事业进行到更高、更远!
以上几点是这一段时间,本人在工作中针对遇到的一些重点问题总结出来的个人工作感受,其中贯穿了一定的个人想法。但由于本人参加工作时日尚浅,经验不足,层次不够,还有许多不足之处,敬请领导指正!
2022工程审计概论心得体会报告二
xx年,审计处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按照省教育纪工委有关审计工作要求和学校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履行审计职能,较好地发挥了监督和服务作用,全年共完成审计项目79项,其中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2项,财务收支审计2项,审计调查1项,专项审计3项,基建、修缮工程审计71项,审计金额1.19亿元。
1、严格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的审计控制制度,确保工程审计质量。审计处从接收报审资料的完整性审查入手,对需要外审的新建和修缮工程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审计制度。即在慎重公开选择事务所的基础上,首先对送审资料进行初审,处领导和项目负责人全程参与现场勘查、对帐等审计过程,协调解决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最后对外审结果进行有重点的复核。初审、参与、复核的控制程序既有效的保证了审计质量,又为学校节约了委托审计费用。
对简单的小型修缮工程实行项目负责人、复核、分管处领导组成的审计组自审审计制度,截至xx年12月31日,全年共完成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71项,其中自审项目31项。审核资金总额7820.39万元,审减426.92万元。
2、受党委组织部委托,对2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工作中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将经济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办学经费使用的效益性作为评价重点,如实客观地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进行评价,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审计意见和建议
3、完成了对经营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周边开发部xx年10月至xx年5月的财务收支情况和后勤集团及其所属饮食中心、招待所、幼儿园xx年1月至xx年5月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审计资金总额4101.72万元。同时对学校投资控股的陕西科信服装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针对合同管理、协议执行、帐务处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审计意见及建议27条。
4、完成了3项纵向科研课题经费决算的审核工作;
5、积极参与学校合同审签事项,共完成合同审签百余份。
6、参与学校有关工程和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清理小金库、银行账户和对行政部门规章制度的会审等工作。
7、完成了教育纪工委安排的有关审计工作检查工作。
8、在学校开展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中,完成了《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科研经费决算审签办法》、《审计项目委托审计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
完成了《经济责任审计读本》的编写。
目前,我处正在进行福州分院成立以来的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和22#23#职工住宅楼工程、临潼校区08、09、xx年绿化工程等项目审核工作。
2022工程审计概论心得体会报告三
一、 存在的问题
(一)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随意增加签证,通过签证增加工程量,导致工程造价增加。
(二)工程送审资料的问题。在审计过程中,缺少相应的图纸或工程量的计算式,造成审计时费时费力,影响了工作效率。
(三)自身能力的不足。在审计过程中,由于对某些工程的施工方法、结构组成不了解,在决算审计时不知该如何计算工程量。
二、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重点审查变更调整项目,跟踪工程进度,进行进度控制质量控制。一方面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完整变更资料来确定变更工程量的准确性;另一方面在有增加签证的情况下,与施工方和建设单位协商,在增加工程量时要通知审计人员到场核查。
(二)与施工方协商,要求其送审的工程资料全面,提供详细的图纸和计算式。
(三)在实践中多问多听多学,同时加强自己的理论学习,多看书,多参加单位组织的培训。
2022工程审计概论心得体会报告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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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包合同。①概念。转包合同,指承包人以营利为目的,将承包的工程"全部"交由第三人完成的行为。②法律效果。(a)转包合同一律无效;(b)承包人非法转包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8条);(c)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2.分包合同。
(1)合法分包合同。合法分包合同,指建设工程的承包方(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经发包方同意后,依法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给第三人完成的行为。合法分包应具备三个条件:①经发包人同意;②被分包的工程只能是承包人承包的"部分"工作;③被分包的工程不能是承包人承包的主体工程;④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⑤只能分包一次,分包人不得再分包。
(2)违法分包合同。违法分包合同,指承包人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与第三人订立的分包合同。下列违法分包合同均属无效合同:①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承包给第三人;②分包人不具有相应的资质;③承包人将自己承包工程的主体结构分包给第三人;④分包人将其分包的工程再分包。
(3)分包人的连带责任。无论是合法分包合同还是违法分包合同,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分包人与承包人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具体而言:①分包合同有效的,分包人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合同法》第272条第二款)。②违法分包或者非法转包的,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可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2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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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①非法转包合同。②违法分包合同。③承包人未取得或超越相应资质的。但是,承包人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的,不按无效处理。④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⑤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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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际施工人的工程价款请求权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实际施工人有权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经修复后验收合格的,实际施工人有权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修复后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实际施工人无权请求支付工程价款。
2.转包、分包合同无效时的诉讼当事人。
(1)实际施工人可以仅以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
(2)实际施工人也可以直接以发包人起诉。此时,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需要注意两点:①法院是"可以"追加,而不是"应当"追加。②法院可以追加发包人为"当事人",即追加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或者追加为共同被告(《建设工程合同解释》第26条)。
(20xx-3-62)甲大学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乙为甲承建新教学楼。经甲同意,乙将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丙公司。后整个教学楼工程验收合格,甲向乙支付了部分工程款,乙未向丙支付工程款。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乙、丙之间分包合同有效
b.甲可以撤销与乙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c.丙可以乙为被告诉请支付工程款
d.丙可以甲为被告诉请支付工程款,但法院应当追加乙为第三人
【答案】abd
(20xx-3-59)甲公司将一工程发包给乙建筑公司,经甲公司同意,乙公司将部分非主体工程分包给丙建筑公司,丙公司又将其中一部分分包给丁建筑公司。后丁公司因工作失误致使工程不合格,甲公司欲索赔。对此,下列
工程审计概论心得体会报告 工程审计的心得体会(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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