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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食品安全与健康科普小知识中学生版图片 食品安全科普知识资料优秀

2024-06-204512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称食品经营);

(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

(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食品营养强化、应用营养素补充剂、平衡膳食及膳食多样化是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改善人群微量营养素缺乏的3种主要措施。所谓微量营养素是指维生素和矿物质,是相对于宏量营养素蛋白质、脂类、碳水化合物而言的,因为人体每天需要它们的数量较少,常以毫克或微克计,而人体每天需要宏量营养素的数量常以克计。

食品营养强化、应用营养素补充剂的相同点是都可以改善人群微量营养素缺乏,但具体实施和管理是不同的。食品营养强化是在现代营养科学的指导下,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的营养缺乏状况和营养需要,以及为弥补食品在正常加工、储存时造成的营养素损失,在食品中选择性地加入一种或者多种微量营养素或

其他

营养物质。被强化的食品为强化的载体,称为强化食品,加入的营养素或其他营养成分称为营养强化剂。强化食品属于普通食品,食用量没有严格的要求。

营养素补充剂仅限于补充维生素和矿物质,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常以胶囊、片剂、颗粒剂或口服液等形式按照规定的量服用。其种类应当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营养素补充剂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中《维生素、矿物质种类和用量》的规定,在《维生素、矿物质化合物名单》中的物品才可作为营养素补充剂的原料来源;从食物的可食部分提取的维生素和矿物质,不得含有达到作用剂量的其他生物活性物质。按照《食品安全法》和《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营养素补充剂纳入保健食品管理,需要经过注册或备案。经批准的营养素补充剂,只能声称补充某某营养素,不得声称具有其他特定保健功能。

与营养强化剂不同的是:营养素补充剂除了预防营养缺乏外,还可以降低某些慢性退行性疾病发生的风险。

我国每年都通报全国食物中毒事件情况。最新的信息是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关于

2015年全国食物中毒事件情况的通报。2015年,国家卫生计生委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共收到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食物中毒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169起,中毒5926人,死亡121人。从中毒事件场所分类情况(表1)看,发生在集体食堂的食物中毒人数最多,占全年食物中毒总人数的42.6%,主要原因是食物污染或变质、加工不当、储存不当及交叉污染等。学校集体食堂是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主要场所。学生食物中毒事件的报告起数、中毒人数分别占全年食物中毒事件总报告起数、总中毒人数的18.3%、28.7%,其中,27起中毒事件发生在集体食堂,中毒1605人。从学生食物中毒事件情况(表2)看,微生物性食物中毒人数最多,主要致病因子为沙门氏菌、副溶血性弧菌、蜡样芽胞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其肠毒素、致泻性大肠埃希氏菌、肉毒毒素等。

表1 中毒事件场所分类情况

中毒场所

报告起数

中毒人数

死亡人数

集体食堂

44

2522

2

家庭

79

1301

103

饮食服务单位

29

1510

4

其他场所

17

593

12

合计

169

5926

121

表2 学生食物中毒事件情况

中毒原因

报告起数

中毒人数

死亡人数

微生物性

17

1019

化学性

1

21

1

有毒动

植物

及毒蘑菇

8

402

不明原因或尚未查明原因

5

259

合计

31

1701

1

食物中存在的影响人体健康的有害物质,按照来源分为内源性和外源性的。内源性有害物质即食物本身含有的有害物质,常见的内源性有害物质有:河豚鱼含有的河豚毒素、毒蘑菇含有的多种毒素、贝类含有的麻痹性贝类毒素、生豆浆中含有的皂苷。这些食物有些是禁止经营的,如毒蘑菇;有些则可以通过特定的加工烹调方法将有害物质加以去除后食用,如生豆浆。河豚鱼或毒蘑菇中毒都是广东省常见的食物中毒。

河豚鱼本身含毒性极强的神经毒素——河豚毒素,在卵巢、肝脏、血液、头部、皮肤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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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一)食品生产和加工(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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