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内谋知识网--内谋文库,文书,范文下载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农村信用社现行体制下的机制创新探索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7-221

【摘要】农村信用社要加快发展,就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快经营体制改革,促进机制创新。本文基于当前农村信用社的实际,针对制约农村信用社发展的一些不利因素,提出了加快加快经营体制改革、促进机制创新的一些粗浅看法。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 体制改革 机制创新

一、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历程

新中国的农村信用社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经历了50余年的发展历史,历经合作化时期、人民公社时期、恢复"三性"(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与合作制规范时期以及20xx年开始的新的改革时期。从20xx年开始,全国以明晰产权和完善管理体制为中心的新一轮农村信用社改革开始。20xx年6月,国务院出台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明确了农村信用社改革方向。同年9月,银监会出台了农村信用社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工作的指导意见,农村信用社改革进入操作实施阶段。吉林、山东、江西、浙江、江苏、陕西、贵州、重庆等8省(市)开展了改革试点工作。20xx年8月,为加快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深化8省(市)改革试点,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除西藏、海南两省区外,农村信用社改革在全国铺开。

二、制约农村信用社发展的体制因素

随着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再一次发生了变化,地方政府成为了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主体,省联社体制成为了当前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主流体制,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的产权治理结构改革成为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中心。实际上,从农村信用社近年来改革的实际情况来看,依然存在不少的问题。农村信用社体制的根本问题仍然需要进一步改革深化,原因是目前正在推进的农业战略性结构调整,均不同程度地感受到来自落后的农村金融体制的制约。

纵观制约农村信用社发展的因素,笔者认为,主要是农村信用社体制与农村信用社发展实际和农村信用社面临生存环境存在较大“间隙”,虽然通过完善机制和手段等措施予以“磨合”,但这种“大沿帽”体制对农村信用社的发展仍形成了较大“负重”。

一是公司治理下的县级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法人负载过重。20xx年,农村信用社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精神,掀起了以改革农村信用社产权治理结构的改革浪潮,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各级农村信用社初步搭建起了产权治理结构。20xx年,《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要求解决好“以法人为单位,改革信用社产权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区别各类情况,确定不同的产权形式”。在不具备股份制改造的地区,大多农村信用社选择了股份合作制的改革模式。据笔者调查,大部分农村信用联社进行了股份合作制改革,以企业法人制度为基础,逐步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新型企业制度,搭建了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为核心的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架构。而省联社对三会一层的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命制”,且农村信用社“两会一层”均在在联社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自然就形成了三会制度的虚位。一是缺乏健全的社员代表大会制度,原因是股权分散,社员代表大会职能得不到有效发挥;二是做为农村信用社股东的农户,对信用社经营情况知之甚少,其所有者权利,包括罢免、表决权等,均得不到有效保障;三是监事会作用发挥不够,虽按章程搭建了下属机构,但因县级法人联社实力不足等原因,以致监事会形成了有机构无人员的状态,诸多职能不能发挥,如

农村信用社现行体制下的机制创新探索

【摘要】农村信用社要加快发展,就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快经营体制改革...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