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城市管理的基础,推进街道管理体制创新
强化城市管理的基础,推进街道管理体制创新
街道是城市管理的基础,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的派出机关,是履行辖区综合管理职能的行政主体,对辖区的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负总责。总结鼓楼街道办事处成立五年多来的工作实践,使我们认识到:要发挥好街道在加强城市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居民群众、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必须从城市管理的基础抓起,强化街道层面建设、不断推进街道管理体制创新。
一、街道
成立以来的工作和主要问题
2005年8月,密云县城地区两个街道和一个地区办事处的成立,标志着我县城市管理体制改革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运行体制基本确立,街道和社区工作的基本框架、工作机制初步建立,全县上下的城市管理意识普遍提高,城市的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五年多来,我们鼓楼街道办事处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促进和谐发展为目标,围绕加强城市管理,突出服务主题,不断在探索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按照北京市街道城市管理功能定位,认真履行“统筹辖区发展,监督专业管理,组织公共服务,指导社区建设”的职责,逐步形成并确立了街道“一个保障,三个体系”建设的整体工作思路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居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街道工作面临的问题和不足日益显现,主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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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管理体制上,条块关系需进一步理顺。按照“条块结合,条专块统,以块为主”的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街道作为“块”在履行“统”的职能上管理乏力,存在权责不一致,有责无权或责大权小,难以履行好“属地管理”职责;作为“条”上的城市专业管理部门在由部门管理、行业管理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转变上存在一定差距,责任主体意识不强,工作该深入社区基层的没深入,有利的事不放,无利或难办的事以
强化城市管理的基础,推进街道管理体制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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