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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家电下乡”看当前的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
家电下乡政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其目的是通过财政补贴的形式增强农民购买能力,加快农村消费升级,从而达到扩大内需,协调内外工需平衡。为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国税部门在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办理税务登记、发票领购、税务咨询等涉税事项上给予大力支持,并专门为家电下乡企业提供政策辅导和办税便利,为这项惠农利税政策提供有力的保障。但家电下乡活动开展个月来,涉及到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等方面的问题也应引起我们的关注,下面笔者结合区家电下乡政策开展的实际,从发票管理、税款征收等方面谈点体会,提点建议。
一、当前区家电下乡活动开展的基本情况
自年月以来,经该区商务部门审批备案的家电下乡指定销售网点共个,销售面覆盖到全区个乡镇,截止月底,所有销售网点已销售种类家电产品台,销售额达万元,实现税收万元。区 “家电下乡”活动的开展基本与全市其他县区保持一致,于今年月正式开展。活动启动后,区国税部门各级领导十分重视,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税收政策宣传,加强税收征管,并且为各销售网点进行了及时的税收服务工作,为“家电下乡”正常开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存在的问题
目前,随着活动开展的不断深入和“家电下乡”产品范围的不断扩大,销售额的大幅增长与税收收入停滞不前形成了巨大反差,作为经济发展“衡量器”的税收,失去了反映经济热度的功效。显然,税收征管的环节出现了问题。
(一)征管基础薄弱,监控不力,造成了税收收入流失。该区从事家电销售的纳税人大都分布在各乡镇,“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多是个体工商户,他们在购销产品过程中几乎全部实行的是现金结算,从而造成账簿登记不全,甚至根本不设置账簿的现象存在。更有甚者,有些销售网点利用利润高于补贴的政策优惠,采取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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