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篇一: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财产管理,防止积压、浪费,减少损坏。牢固树立以教学为中心的工作指导思想,努力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财产管理的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总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教书育人,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率。
财产管理的任务:加强财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学校及师生财产安全,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
一、 财产内容
(一)、固定资产(单价500元以上、成批同类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物质)
1、学校的所有土地、建筑物、活动场地、设备和环境设施、交通工具等。
2、各处室、班级内配备的各种电器、电脑、电教设施、文件柜、桌、椅、沙发等物品。
3、教学楼内学生用课桌凳、电器、电脑、电教设施。
4、图书馆、阅览室内设备及各类图书。
5、实验室内各类仪器、电教设备、教具等物品。
6、音乐器材、美术器材、体育非易损器材。
7、其它固定资产。
(二)、非固定资产
1、各类办公用品、学生实验用药品、器皿等。
2、学校正常维修购置的材料、配件及其它物品。
3、体育教学用各类易损器材。
二、 财产管理
(一)财产管理与组织分工
1、学校的财产实行"归口领导,层层负责、统一管理"的原则,避免重购轻管、只用不管的倾向。
2、分管总务工作的负责人员,对全部财产负责。
3、各班主任、教师要对本部门本班级的财产负责日常管理,保证办公、教学的正常使用和财产安全。班主任为本部门本班级财产日常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二)、财产的购买、登记与领用
1、财产的购买审批程序制度
学校各部门因教学、办公需要购买设备及物品,应由处室主任向分管校长提出,经校长办公会同意,然后处室主任填写《物品购置申请表》,经分管后勤的校长审批签字后,由总务处购买。使用部门到总务处保管室办理出库手续,领取物品。
2、财产登记中要依照规定,正确分类,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
3、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或出售单位的帐面原价、调拨价等记帐。
4、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中实际发生的工资、材料费用全部成本记帐。
5、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捐赠者提供的价值凭据记帐。
6、财产管理要做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7、特殊情况如办公、教学需要进行财产调整,经分管后勤的校长同意后,有关负责人须经总务处办理变更手续。
(三)、财产的年核制度
1、学校的财产实行年核管理制度,以学年为一阶段,总务处根据学校规定的配备设施目录,学年初负责财产配发、登记工作,学年末负责财产核实验收工作。
2、有关责任教师学年初对总务处配备的设备、用品目录单要验收签字,并负责日常使用管理,保证一切财产的安全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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