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口计生局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省、市、县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资产处置,是指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及产权注销的行为,包括无偿调出、出售、报废、报损等行为。
第三条 本单位资产处置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具体包括
1.负责本单位资产的清查、登记、统计报告;
2.负责向县国有资产管理局申报办理本单位的资产登记;
3.负责本单位资财处
县人口计生局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国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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