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团组织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机械工程系团组织是指系团总支和各班团支部两级组织。
第二条各班团支部受系团总支的直接领导,系团总支受院团委和系党总支双重领导。团组织的工作对象是本总支、本支部团员青年。
第二章团总支
第三条团总支在院团委和系党总支的领导下,负责开展本总支共青团工作。
第四条团总支由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实践委员等6人构成。团总支书记、副书记一般由教师担任,人选由系党总支研究决定,并征得院团委同意,报院党委批准。
第五条团总支工作职责
1、在系党总支和院团委的领导下,组织本系团员青年努力完成学院在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
系团组织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机械工程系团组织是指系团总支和各班团支部两级组织。第二条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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