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党委(党组、党工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提升党建工作质量,按照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x委办〔2018〕x号)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市委常委会听取党委(党组、党工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度党委(党组、党工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述职评议考核的范围和时间安排
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和区委组织工作会议要求,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推进区、乡、村和机关、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学校、医院等领域全覆盖。述职工作自本通知印发后开始启动,自上而下、分级开展,2019年2月底前基本完成。
(一)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区级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区委将在市委召开全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会后,于2019年1月下旬以常委(扩大)会议的形式召开述职评议会,分别听取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区直机关党工委书记、区国企党工委书记、部分区级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书记现场述职。城东新区党工委书记、区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和其余区级部门党委(党组)书记以书面形式向大会述职。
(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乡镇(街道)党(工)委在2019年2月底前召开党委(党工委)(扩大)会议,听取村(社区)等下级党组织书记述职。下辖有两新组织党组织的乡镇(街道),需将所属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一并纳入开展。区委指导组根据安排(见附件1)指导述职评议工作,并进行点评。
(三)其他领域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2019年2月底前,机关、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学校、医院等行业领域党组织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党组织数量较多的,可采取现场述职和书面述职相结合方式进行,确保全覆盖。
1.区直机关党工委,牵头组织开展区直机关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指导区级部门党组织开展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
2.区国企党工委,牵头组织开展区属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指导区属及以上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所属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
3.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综合党委,牵头组织开展全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指导全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开展所属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
4.区社会组织第一综合党委和第二综合党委,牵头组织开展全区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指导全区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所属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
5.区教育局党委,牵头组织区属学校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指导区属学校党组织开展所属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
6.区卫计局党委,牵头组织开展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指导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党组织开展所属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
二、述职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
2018年度党委(党组)书记述职评议考核,要聚焦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结合工作实际,确定重点内容,防止面面俱到、浅尝辄止。重点突出以下内容:
(一)抓基层党建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
2018年度党委(党组、党工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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