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6篇)
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篇一
中学档案由考生毕业中学负责按有关规定组建。应届高中毕业生档案材料应包括《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总三年)等;应届中职毕业生档案材料应包括毕业生登记表、考试成绩登记表等。往届毕业生档案材料为考生当年毕业中学档案或人事档案。
各市要根据实际情况明确考生的中学(人事)档案由考生毕业中学(单位)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管理,档案材料必须齐全、完整。考生本人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等证件和材料(被民办高校录取的还须携带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出具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到考生毕业中学(单位)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领取密封完好的中学档案,报到时交予录取高校。考生领取档案时要履行签字手续。各中学(单位)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考生中学(人事)档案的管理,不得向未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录取的考生及无关学校提供档案。未被高校录取考生的中学(人事)档案应于年底前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学(单位)。
考生高考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情况、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体检信息、高考成绩信息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须与纸介质材料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
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考生体检信息的采集、
核准和确认,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对考生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并建立考生电子档案信息库。考生电子档案信息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考生高考电子档案中的夏季高考成绩仅供高校招生录取时使用。未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意,有关部门及个人不得向高校、社会或他人提供。当年未被录取考生的电子档案不得向个人、高校或社会提供。与电子档案相对应的纸介质原始材料保存期为 1 年。
考生入学报到后,高校从本校录取库中将考生电子档案中的有关信息直接打印成纸质材料,并加盖学校公章,与其他纸质档案一起存入考生个人档案。
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篇二
夏季高考招生类别分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三类,按类分批次依次进行录取。考生填报志愿须符合高校招生类别和专业(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各类别批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的填报和录取。
(一)普通类。
普通类分为提前批、特殊类型批和常规批三个录取批次。根据考生夏季高考总成绩,按照普通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 1:1.2 划定普通类一段线;按照普通类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和生源情况划定普通类二段线,作为考生参与录取的最低控制线;按照普通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0.5划定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1.提前批。包括军事、公安、航海、消防、公费师范(医学、农科)生、市级政府委托培养师范生、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运动员、飞行技术等类型的本科招生,以及飞行技术、直招士官生等类型的专科招生。安排两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第1次志愿填报,考生填报1个院校志愿;第2次志愿填报,考生填报 4 个顺序院校志愿。普通类一段线上考生可填报本科志愿,也可以填报专科志愿;普通类一段线下、二段线上考生只能填报专科志愿。
2.特殊类型批。包括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高校高水平艺术团等类型的本科招生。安排一次志愿填报,考生填报 1 个院校志愿。
3.常规批。包括未列入提前批和特殊类型批的其他本、专科招生。 安排三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 学校” 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 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填报志愿的数量最多不超过96个。第1次志愿填报由普通类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科志愿,第 2次和第3次志愿填报由普通类二段线上考生(含未被录取的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专科志愿。
(二)艺术类。
艺术类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专科批三个录取批次。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以普通类一段线为基数,按教育部规定的各专业类别的比例划定;艺术类专科文化控制线与普通类二段线相同。
1.本科提前批。包括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中央部门属高校及部分省属高校除美术类专业之外的艺术类专业、省属公费师范生、市级政府委托培养师范生专业招生。安排两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考生每次只能填报1个院校志愿。
2.本科批。除提前批之外的所有艺术类本科招生。安排三次志愿填报。统考专业(专业类)实行平行志愿,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 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1 个“专业(专业类) 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志愿填报的数量不超过60个;校考专业不实行平行志愿,每次只能填报1个院校志愿。
3.专科批。包括所有艺术类专科招生。安排两次志愿填报。经教育部批准可以组织专业校考的部分专业(专业类),不实行平行志愿,每次志愿填报 1 个院校志愿;除此之外的其他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按“专业(专业类) 学校”志愿模式填报,考生每次志愿填报的数量不超过60个。
(三)体育类。
体育类分为提前批和常规批两个录取批次。体育类在专业成绩合格生源范围内按综合分数划线。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 70%、文化成绩占 30%的办法计算。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体育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 1:1.2 划定体育类一段线;按照体育类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和生源情况划定体育类二段线,作为考生参与录取的最低控制线。
1.提前批。包括省属公费师范生等类型的本科招生。安排两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考生每次可填报1 个学校志愿。达到体育类一段线的考生可以填报提前批志愿。
2.常规批。包括未列入提前批的其他本、专科招生。安排三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 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 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填报志愿的数量最多不超过60个。第1次志愿填报由体育类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科志愿,第2次和第3次志愿填报由体育类二段线上考生(含未被录取的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专科志愿。
九、录取工作规定
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篇三
我省夏季高考实行“3 3”考试模式,包括国家统一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含笔试和听力)等 3科,以及考生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 6科中选报的3科。国家统一高考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
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由 3 科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自主选择的
3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总成绩为750分, 3科统一高考科目原始分数满分均为150分;考生自
2023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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