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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门诊管理制度(十四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7-291

专家门诊管理制度篇一

1、无特殊原因,医生不得随意停改诊。

2、需停改诊(各专科必须保证有医生出诊的情况下),必须提前3天填妥停诊申请单,如需替诊者(原则上是同级别或以上的'医生才能替诊,并请注明替诊医生姓名与职称)由各专科行政主任签名后,再由门诊部主任审批,然后交到门诊大厅预约中心,并进行登记签收,并签名确认。

3、遇重大抢救或其它紧急原因不能按时出诊的医生,可电话通知门诊部,由门诊部通知预约中心暂停诊,并同时约定出诊时间。因科室工作轮岗需改诊,应提前3天通知门诊部。

4、咨询台护士接到门诊部主任签名的停改诊申请单后,应立即通知已预约的病人,通知相关人员更改电脑资料,及时将停改诊信息通知分诊护士和挂号处。

5、客服中心将每季度统计各科的停改诊情况,反馈给门诊部及各科主任,并在院内网上公布。

以上管理规定请各位门诊医生认真执行,如未能按照执行者,将按有关文件进行处罚。

专家门诊管理制度篇二

一、树立以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弘扬救死扶伤、不怕牺牲的人道主义精神,以高尚的品德和优良的技术,做好发热门诊工作。

二、坚持门诊首诊负责制,对每个发热病人必须首先进行详细的流行病学资料收集及认真检查,根据流行病学资料、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和肺部影像学检查综合判断进行临床诊断,避免漏诊。

三、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出现可疑病人,在第一时间内进行隔离观察、治疗(一人一室),并立即向医务科和疾控中心报告。

四、遇有疑难病症,及时会诊,以免延误病情。

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六、诊室每天进行两次紫外线消毒、两次过氧乙酸消毒地面、物品表面。

七、医护人员必须严格按消毒隔离制度着装,避免感染。下班时,用“84”消毒液浸泡双手,认真清洗。

一、门诊部建立相对独立的'“发热门诊”,配有专用留观室,专用放射线摄片机,采血室,培训合格的专业医生和护士

二、医务人员必须准时上岗,24小时均按出诊表落实。中途不得擅自离岗,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出诊。

三、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出诊者,必须提前一天在向医务部及门诊部请假,由医务部按排其他人员出诊。

四、医务人员在岗时必须穿隔离服、戴12层棉纱或其他有效防护口罩、帽子、眼镜、手套等防护工具。

五、诊室必须保证通风良好,保持清洁,此项工作要有专人负责。

六、医务人员接触病人(含疑似病人)后,要及时更换全套防护物品。

七、医务人员防护、设备消毒、污染物品处理等,按卫生厅195号文件《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理预案(试行)》执行。注: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八、必须做好病人转运交接记录。

九、要认真填写《非典型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报告登记一览表(试行)》。

十、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收“非典”病人(含疑似病人)。

十一、确诊或疑似病例,必须立即按程序上报,6小时内报当地疾病控制中心,并同时按甲类传染病报卡,不得延误或漏报。

十二、出诊医师要认真书写门诊医疗手册。

十三、对待患者要热情、耐心、细致,一视同仁,不得轻视、蔑视“非典”患者。

十四、对所有病例要按卫生厅195号文件认真做好流行病学调查,详细记录。

十五、x线机严格执行一照一消。

十六、凡发热病人(体温38℃以上者)一律拍胸片、查血项。

专家门诊管理制度篇三

1、医务人员工作时,应着装整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等。

2、诊室设有流动水洗手设施。

3、医务人员每次诊疗操作前后均应认真洗手。

4、诊室应定时通风,诊桌、诊椅、诊床等应每日工作结束后使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有污染随时消毒。

5、每周更换床单、枕套等,有污染随时更换,每日紫外线照射消毒,并做登记。

6、诊室物品专室专用,血压计,听诊器,叩诊锤表面用75%酒精擦拭消毒后放回原处。

7、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医疗废物应用双层黄色塑料袋封扎集中处理,并与医疗废物暂存处做好交接记录。

专家门诊管理制度篇四

1、门诊部实行主任负责制,门诊部主任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由副主任和护士长协助,其他医护人员配合,共同负责门诊各项工作。

2、成立由门诊部主任任组长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医德医风考评小组。

制定工作计划、质量标准以及质量与安全指标,并组织实施,其他医护人员共同参与。有活动,有记录,有检查,有分析评价改进措施。

3、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门诊部和医务科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各科主任、副主任应当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

4、因工作需要门诊人员调动时,应按照《院内岗位人员配置原则与调动程序的规定》执行。上岗前需进行门诊相关制度职责的培训。

5、门诊的医护人员应是具有一定临床经验的执业医师、注册护士担任,实习人员及未授权的进修人员应在上级人员指导下工作,不得独立执业。

6、各科医务人员应充分利用掌握的新技术新业务,根据医院具体情况增设专科门诊,为患者提供更加精细化的诊疗服务。

7、对疑难重症患者不能确诊或病员3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治或请他科会诊。如仍不能确诊者,应向门诊部申请多学科综合门诊。

8、门诊医师要采用经济适宜的诊疗方法,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尽可能减轻患者的负担。

9、门诊医生应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书写门诊病历。

10、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要亲自操作。

11、门诊各辅助检查科室,必须准确及时出具检查、检查结果。

12、规范转诊流程,对双向转诊或外地转诊患者,在转回基层或原地和转至上级医院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13、门诊设有导诊服务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患者,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缩短排队等候时间,有序安排患者文明就诊。

14、门诊应当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增加便民设施,标识清晰明白,提高患者满意度。

15、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地收治病员住院治疗。

16、加强检诊与分诊工作,指导正确挂号,及时分流患者,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出诊科室应当做好疫情报告。

17、提供预约诊疗服务,指导患者预约就诊,减少候诊时间,改善就医体验。

18、门诊有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制度,对重病患者、70岁以上老年患者,应当优先安排诊治。

19、加强门诊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健康教育专栏及led电子显示屏,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

1、专家专科门诊由已取得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职称或经过专业进修的主治医师担任。

2、专家专科门诊需要本人通过oa流程提交申请,经科主任同意,医务科、门诊部审批后,方能坐诊。

3、专家专科门诊由门诊部负责日常管理,设独立诊室,诊室门口挂出诊医生的科别、姓名及职称,以便病员监督。

4、专家专科门诊时间一般不得随意变动。替诊、停诊、改诊均需要通过oa流程提交申请,经科室主任和门诊部审批后执行。长时间停诊、替诊、改诊提前三天将申请单交门诊办公室,临时情况至少提前一天交到门诊办公室。原则上只能由同级别及以上职称的医师替诊。

5、专家专科门诊要准时出门诊,门诊部进行严格考勤、考核、管理,定期通报专家专科门诊的出诊情况。

6、专家专科门诊医生接诊要做到优质服务,对病员认真负责,检查耐心细致,电子处方和病历记录要符合要求。

7、要通过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医院网站等途径做好专家专科门诊的宣传。

8、门诊部护士要做好专家专科门诊的候诊管理和诊室管理,提前准备好相应的物资和用品,切实维持好诊疗秩序,指导病员有序就医。

1、门诊各科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脱岗、串岗和提前离岗。

2、坚持首诊负责制,不得推诿病人。

3、急危重症患者按优先处理程序进行优先处置。

4、专家专科门诊出诊时间应相对固定,不得随意变动。因故需要停诊和替诊者,提前三天将申请单交门诊办公室,临时情况至少提前一天交到门诊办公室。仅限紧急情况下简化流程进行电话申请停诊、替诊。为保障病人的诊疗,各科室主任尽量安排同专业、同级别职称的医生替诊。不按规定申请停诊和替诊者,按照《医院职工奖惩办法》予以实施。

5、门诊部每日进行专家专科门诊的出诊考勤,各科医生要做到上午八点和下午二点三十分准时开诊。专家专科门诊无正当理由超过一定时间未开诊者,按照《医院职工奖惩办法》予以实施。对长期坚持提前开诊的医生给予一定的奖励。

6、门诊部要抽查各科门诊工作质量和安全管理情况。

7、专家坐诊应准时开诊,衣冠整洁,态度和蔼,诊疗时不得吸烟,不得随意停诊。对每位病员应该仔细检查、合理用药,严格按照《病历书写规范》填写门诊病历。门诊部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1、 适用范围:门诊挂号收费人员、门诊药房人员、采血室人员及其他检查环节人员。

2、 遵循原则:各行政主管部门直管,门诊办公室监管。有违规违纪等特殊情况发生,应由主管部门介入处理,门诊办公室配合处理。

3、 门诊窗口人员要坚持原则,按章办事,规范办理门诊病人挂号收费、取药、采血以及做检查等工作。

4、门诊窗口人员应坚守岗位、集中精力、勤奋工作、态度和蔼、语言文明、热情周到、解释耐心,对病员不顶、不气、不刁难。

5、门诊窗口人员要实行弹性排班制,根据不同季节部分窗口提前30分钟上班,收费员提前作好准备,准时开设服务,严格遵守微机操作规程,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提高工作效率,尽量减少排长队现象。

6、挂号收费人员要严格落实患者实名制就医,通过读取身份证或准确录入患者实名身份信息进行实名制建卡;对复诊患者要根据弹屏窗口提示,及时补全已建卡患者的实名信息。

7、处理病人退款、退药,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凡退款者须持有关凭证,符合要求的方可退款。只要符合规定、手续完备,应给予办理,不得推诿。

8、工作时间不得撤离岗位,不准由不符合工作要求的人代替本岗位工作人员值岗。

9、门诊收费处、药房及采血室严禁闲杂人员入内,保证资金安全、药品安全、样本安全及器械物资安全,做好清洁卫生。

10、各窗口部门行政主管负责人全面负责本部门日常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

1、健全组织机构,完善预约诊疗服务的组织实施。成立医院预约诊疗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副院长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在门诊部,由门诊部安排专人负责预约诊疗服务的组织实施和监管。

2、增加预约诊疗的方式,拓宽诊疗途径,最大程度方便患者就医。开通现场预约、电话预约、诊间预约微信预约、微医预约方式,创新性地推行分时段预约、出院患者中长期预约、慢性病预约、基层医疗机构预约转诊服务等形式。

3、规范医生的出诊管理,确保预约患者顺利就诊。医务人员要按既定的时间出诊,特殊情况下需要变动的,要按照医院《医师门诊替诊、停诊、改诊的流程》填写《自贡市第三人民医院医师停诊、替诊、改诊申请单》,门诊部要将停诊情况及时公告,并与已预约患者联系沟通,取得患者的理解。

4、做好预约诊疗患者的服务工作,不断提高预约挂号的比例。加强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培训,工作人员要关心体贴患者,解答问题时要文明礼貌,耐心细致。对于70岁以上的老人及来自外地的患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的患者,应重点做好预约安排。

5、为了方便慢性病及出院病员及时复诊,坐诊医生应大力宣传中长期预约,填写《中长期预约卡》,让病员到预约室、挂号窗口或微信、微医进行预约,保证门诊病员量,减少患者排队等候的时间,改善患者的就医体验,提高门诊复诊率。

1、多学科综合门诊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由门诊部、医务科负责日常工作。各临床科主任、副主任负责对多学科综合门诊的业务技术指导,并积极参与多学科门诊工作。

2、诊疗范围 (1)门诊病人就诊3个专科或在一个专科就诊3次以上尚未明确诊断者。

(2)门诊病人所患疾病诊断较为明确,但病情涉及多学科、多系统、多器官需要多个专科协同诊疗者。

(3)外院转来本院的疑难病患者。

3、参加多学科综合门诊的医师原则上由具有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资格的临床医师担任。

4、多学科综合门诊时间采取预约制,多学科综合门诊诊室设在门诊部二楼。

5、门诊部对多学科综合门诊工作进行管理与考核,须定期总结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6、申请流程对需多学科综合门诊诊治的患者,由首诊医师提出申请→填写《多学科综合门诊会诊申请单》→完善基本检查后,将检查结果和申请单送交门诊部→门诊部根据申请医师的要求和患者病情决定参与多学科综合门诊的科室和专家→安排会诊时间→完成多学科综合门诊诊治。

1、首诊医师,须及时对病人进行必要的检查、作出初步诊断与处理,并认真书写病历。

2、对非本科室范畴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均不得拒诊,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并耐心向患者做好沟通解释和在信息化系统里为患者申请门诊会诊。

3、对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应负责诊疗。必要时,可请有关科室会诊,严禁相互推诿。

4、首诊医师对需要紧急抢救的患者,应通知急诊科医生配合抢救,并执行“先抢救后付费”,不能因交费问题影响和延误抢救时机。

5、凡在接诊、诊治、抢救患者的过程中未落实首诊负责制者,要追究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的责任。

1、门诊医生要坚持首诊负责制,在诊疗过程中考虑为非本专业疾病需要他科专业处置时,应申请门诊会诊。

2、 门诊会诊前要在门诊病历上书写本科的诊疗情况、申请会诊的目的,填写门诊会诊申请单,在门诊信息化系统提交门诊会诊申请,指定会诊科室和会诊医生。

3、病人在一个专科就诊3次以上尚未明确诊断者以及病人病情复杂涉及多学科、多系统、多器官需要多个专科协同诊疗者应该申请多学科综合门诊会诊。

4、门诊会诊流程:在已就诊门诊病人列表→选择需要会诊的病人→点左上角“会诊”框 →选择要请会诊的科室→选择要请会诊的医生→申请会诊成功→填写会诊单→病人持会诊单到相应科室会诊→被请会诊医生完成会诊并完善门诊病历→指导病员完成诊疗。

门诊医师应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年版)》要求书写病历,按照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的原则,手写病历、电子病历均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手写病历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笔书写。电子病历打印字迹清晰,无污迹。电子病历的手签名问题?

2、病历书写要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3、病历书写要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4、手写病历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5、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6、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我院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进修医务人员由医务科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7、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如门诊手术、有创检查等,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

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

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

专家门诊管理制度(十四篇)

专家门诊管理制度篇一1、无特殊原因,医生不得随意停改诊。2、需停改诊(各专科必须保证有医生出诊的情况下),必须提前3天填妥停诊申请单,如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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