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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语文统编教材心得体会报告 统编版语文教材编写培训心得(2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11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2国家语文统编教材心得体会报告一

合同编号:?年?字第?号

出质人(甲方):

有效证件号码:

地址:

电话: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质权人(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电话:

为确保?年?字第?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以“质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二条?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为___(币别)___佰___拾___万仟元整,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甲方对质押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并于___年___月___日将质押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元。

第四条?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因借款合同而产生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借款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第五条?本合同的效力_____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质押期间,乙方有妥善保管质押物的义务,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质物的价值减少的,应当:

(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七条?非因乙方过错导致质物的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八条?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转让、兑现、再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物。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兑现质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九条?甲方以债权、存款单或其他有价证券出质的,其兑现日期先于还款日期的,乙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处理:

1.到期兑现用于提前清偿贷款;

2.转换为定期储蓄存单继续用于质押;

3.用乙方认可的等额债权、存款单调换到期债券、存款单。

第十条?质押登记

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必须办理出质登记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有关机关办理权利出质登记手续。

二、质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15日内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一条?质权的实现和消灭

一、借款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债务(包括因借款人或担保人违约而由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或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宣布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质权人有权直接变卖、拍卖质物或将质物折价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如果采取变卖或折价方法处分质物,变卖价格或折价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质权人应采取拍卖的方法处分质物。

二、处分质物所得款项在优先支付质物处分费用和本合同项下出质人应支付或偿付给质权人的费用后,用于清偿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

三、质权因以下原因而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质权实现。

质权因主债权消灭而消灭的,质权人应将其保存的质物及权利证书交还出质人。

第十二条?缔约过失和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后,出质人拒绝或拖延交付质物,致使质押不能生效的,构成缔约过失,出质人应对质权人承担质押担保范围的赔偿责任。

二、下列事件之一即构成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因出质人的原因导致质押无效;

2.出质人以任何方式(作为或_____)妨碍质权人根据本合同有关约定处分质押物。

1.解除与出质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或宣布借款合同提前到期;

2.要求出质人赔偿质权人因出质人违约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质权人遭受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和费用的损失);

3.仅需通知,将出质人在质权人以及中国其他机构处任何账户内的资金或对质权人以及中国其他机构享有的债权与质押担保债权相抵消。

第十三条?费用

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质物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登记、公证费及质物的_____、运输、仓储、保管、估价、维修、保养、处分等费用),均由出质人支付或偿付。

第十四条?权利放弃

质权人给予出质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质权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质权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免除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

第十五条?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一、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应按照本合同所担保的借款合同的有关条款解释或办理。

三、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法律适用和管辖

本合同的一切纠纷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效时,双方同意采用下述第___种方式解决:

1.向借款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2.由__________委员会进行_____。

与诉讼或_____有关的所有费用均由保证人承担,但法院判决或_____委员会裁决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下列条件满足后生效:

1.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2.出质人本合同第五条质物清单所列质物交付于质权人。

本合同一式___份,由出质人执___份,质权人执___份,执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质人:_____(公章)质权人: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______________

时间及地点:_____时间及地点:_____

2022国家语文统编教材心得体会报告二

同学们,老师们:

大家好!

悲惨啊,30万军民惨遭日军屠杀。鲜血染红了扬子江,尸体布满了石头城。恶魔在肆意流荡,无所不至。听,受辱妇女撕心裂肺的惨叫;看,下关江面残缺不齐的尸骸……悲剧使人目不忍视,惨状使人出离的愤慨……

耻辱啊,美丽的六朝故都;耻辱啊,一个有着五千年文明的民族……

人们或许会控诉鬼子的残暴,人们或许会悲悯民族的苦难,但望着那几十万束手就擒的军队,望着那一张张绝望而麻木的面孔,悲愤之余,我眼前留下的,只有一片浓黑的沉默!

“沉默呵,沉默呵!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太多的苦难易于使人麻木,是到了重新反思历史的时候了。今天,当我们重新谈起南京大屠杀的时候,当我们愤慨悲痛了之后,我们又该想些什么?我们又当做些什么?

当几十万南京守军望风披靡的时候,平行关前,太行山下,一群拿着近乎原始武器的中国人却能使得日伪军队闻风丧胆……

相较于那些引首就戮的怯弱,我似乎看到狼牙山壮士慷慨赴死的微笑;相较于那无助的泪水,我似乎看到那些伟大的身影在振臂高呼——日本帝国主义……一样是死,但是,意义又是否相同呢?

三军可以夺帅,匹夫不可以夺志,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是共产党八路军最终肩负起了拯救中国的使命,因为,他们始终没有放弃对民族深沉的热爱,他们始终坚持着对这个民族美好的憧憬。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他的物质的首都可以被敌人占据,但是,他们的精神首都没有被敌人所攻破!

此时,我想起了纪伯伦的《泪与笑》其中写到的:“云的一生就是悲欢离合的一生,人也是如此,一旦失掉崇高的灵魂,就成了存在于物质世界的行尸走肉。”我想,对于国家也是如此,只有拥有国魂,才能使国家富强,不受外侮,足以立足于世界民族之林。我们要告诉世界,我们不仅有着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我们不仅有着悠久的历史与文明,我们还要拥有一群有志气的热血国民。

我们不能忘记历史,因为忘记过去就意味着背叛,不要让时间为庸人们所设计,不要让殷红的鲜血只剩下淡淡的残梦。血已经流了,但不能让他白流。南京的大惨案依然历历在目,我们需要的不仅是黯然至于泣下,更应该正视这刻骨铭心的苦痛。因为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面淋漓的鲜血,鲁迅的担忧依旧没有过时,一个民族的精神首都仍要我们去建构与呵护。

这就给我们无穷的启迪:在现今和平年代的今天,我们没有必要用欢乐消除自己的悲伤,如果那样就失去自我;我们也没有必要沉浸在微漠的悲哀中,我们应正视历史的烙印。我们应该时刻把祖国放在心中,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最前列,为中华崛起而奋斗,但这一切却又不能在空言与大话中消磨,作为学生,我们所应注意的:更是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你是否认真学习,为建设祖国积累好本领;当升旗仪式时,我们是否唱起庄严的国歌;在外国人面前,你是否随地乱扔垃圾,你时刻是否在维护着国家尊严……?

我们就在这样的小事中构筑精神上坚不可摧的首都,试想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了这些,我们的国家怎能不强大?外敌,又怎敢在我们的面前挥刀动武?像南京大屠杀这样的惨案还会在中华大地上发生吗?不会的,永远不会!

让我们携手奋斗吧,青年朋友,相信铭记历史的你今天定将愈加努力奋发!

国家语文统编教材心得体会报告 统编版语文教材编写培训心得(2篇)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你知道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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