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志愿者条例_关于开展《湖北省志愿服条例》,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湖北省志愿服务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在省文明办的有力指导下,XX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要求,将志愿服务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积极发动宣传,强化培训指导,不断推动我市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市委文明办联合团市委、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广泛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学校、社区人员加入志愿者行列,积极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我市开展《条例》实施情况作如下汇报:一、《湖北省志愿服务条例》实施情况1.完善制度,加强志愿服务规范管理。对照《条例》相关内容及要求,我市出台了《XX市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市文明办牵头抓总,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市委文明办、市民政局、团市委、市财政局、市志愿者协会等部门联合印发了《XX市志愿者服务管理规范》,并先后召开了志愿服务工作现场会、志愿服务制度化推进会,针对各种情况,对不同类型的志愿者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时所需承担的责任进行分类界定。安排志愿者服务时,志愿者必须配发志愿者服务标识,坚持“谁用人、谁负责”的基本原则,要求用人单位提交《XX市志愿服务需求申请表》并签订《XX市志愿服务协议书》,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安全、卫生、医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障。2.全面推广,提高志愿服务系统使用率。我市于2017年下半年启动并试运行了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并于2018年4月底开始在全市进行推广应用。市委文明办、市民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广应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通知》,要求全市各地各单位、各志愿服务组织组织广大干部职工、青年学生、社区居民、社会爱心人士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实名注册并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通过系统发布项目、开展活动、记录志愿服务时间。城区文明办、民政局大力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市注册志愿者共计286807人,服务总时长达2589787小时,志愿服务团体704个。3.加强激励,释放志愿服务事业活力。一是针对社区和志愿者的不同特点,我们鼓励采取不同形式的志愿服务回馈制度。下陆区在幸福新区进行志愿者积分兑换试点工作,通过制定积分兑换清单和设立“爱心超市”,志愿者的时长可以兑换相应价值的生活物品,形成了志愿者积分兑换的良性循环。铁山区发展和完善志愿服务积分制度,制定出台了《铁山区志愿服务积分兑换办法》,明确志愿服务积分兑换标准,积极推动志愿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实现社区内外“爱心”共享互换。各城区探索了不同的志愿服务激励机制,通过积分兑换、服务回馈,充分调动了居民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实现了爱心的传递,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二是对我市志愿服务的优秀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在个人申报、志愿机构审核的基础上,我们委托专业机构,对拟表彰人选进行调查核实,重点核实志愿服务记录时间及效果,居民评价,再进行公示。4.加大志愿服务宣传力度。一是紧抓资料宣传不放松。全市各有关单位针对单位内部职工,积极印发各类志愿服务宣传资料和《湖北省志愿服务条例》读本,弘扬志愿服务理念,普及志愿服务知识;二是发动“五进宣传”入人心。组织志愿者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农村广泛开展志愿服务知识培训,普及《湖北省志愿服务条例》,使广大群众对《条例》有全面准确的认识;三是开展仪式活动造氛围。2018年12月5日,XX市《志愿服务条例》实施一周年暨“国际志愿者日”集中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下陆区广场举行,2019年3月5日,XX市“我与文明同行”暨“3·5”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启动式在下陆广场开幕。二、志愿服务工作开展的情况1.科学管理,实现志愿服务信息化。市委文明办联合团市委,利用“志愿中国”和“志愿汇”APP全国志愿者系统,完成了对全团青年志愿者的数据化管理。目前,全市范围已在系统注册9万余名青年志愿者。在省运会、地矿科普大会、工业旅游大会、“黄马”等重大活动、赛事中均运用了此系统对志愿者实施信息化管理,从志愿者的注册、志愿服务的发布到期间志愿者的签到签退等全程管理,全面实现了对各赛会期间志愿服务的信息化、规范化管理和志愿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