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学前教育调研报告韩国学前教育有一百多年历史,现已成为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幼儿园和托儿所,以及部分私立教育机构的幼儿部。幼儿园由韩国教育部管理,接纳3岁以上幼儿入园,以《教育基本法》《幼儿教育法》为依据设立和运营。据韩国官方统计,2013年韩国有658188名儿童在8678所幼儿园就读。韩国学前教育的特点是:政府高度重视,注重政策倾斜,从立法和财政上给予鼓励和扶持;结构分工明确,社会认可度高,幼儿园、家庭、社会教育相辅相成,互为补充;教育理念与时俱进,既强调民族和传统文化教育,又注意吸纳国外先进教育理念,提倡开放式教育,重视科学启蒙;形成独立产业,经营学前教育有利可图,形成全民兴教氛围,社会各界办学热情高涨。因此,考察韩国学前教育的发展过程、保障机制、社会各界的评价及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一、韩国学前教育的发展及现状1909年在咸镜北道,郑世宗先生成立的罗南幼儿园是韩国最早的幼儿园。1947年成立第一个公立幼儿园——清州幼儿园。韩国政府不断加强对学前教育的政策扶持,1969年制定《幼儿园教育课程》后,幼儿园教育开始蓬勃发展。20世纪70年代起,学前教育由民间主导型向政府主导型转变。进入21世纪后,学前教育得到新的发展。2004年颁布的《幼儿教育法》,为学前教育提供了法律依据。韩国的幼儿园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分为很多类型,其中根据财政来源,分为公立和私立两种。公立幼儿园又分为公立小学附属幼儿园和独立幼儿园。私立幼儿园则根据经营主体不同,分为个人、法人、社会团体等多种形式。另外,按照幼儿在园活动时间可以分为半日制(4小时以内)、延长制(4—8小时)和全日制(8小时以上)三种。韩国幼儿园正向全日制方向发展。幼儿园教育课程以总统令的形式制定,一般每隔五到八年修订一次。由健康生活、社会生活、表现生活、语言生活、探索生活五方面构成。同公立幼儿园相比,私立幼儿园的英语、电脑、文体等课程所占比重较大,课外参观学习机会较多。韩国学前教育团体包括政府机构和民间团体,前者包括管理幼儿园的教育部和管理托儿所的保健福利部,后者有韩国幼儿国总联合会、世界幼儿教育组织(OMEP)韩国委员会等。二、韩国政府推动学前教育的举措1.出台政策,不断加大扶持力度韩国学前教育将培养幼儿日常生活中必需的基本能力和态度作为重点,旨在为幼儿打下良好的教育基础,发掘潜力,促进身心协调发展。韩国学前教育政策主要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加强政策扶持力度,规范学前教育机构的行政管理,强化学前教育相关政策的研究和开发;二是制定学前教育法律法规,整顿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把学前教育纳入到国民教育体系中;三是政府扩大财政支援,提高支援和管理的透明度,并引导社会各界对学前教育给予多样化支援;四是构建严格的质量监管体系,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构建奖学制度和评价体系,扩大对私立幼儿园的扶持力度;五是提供教育服务,逐渐扩大全日制幼儿园的比重,完善各类学前教育机构,开发教育课程;六是实施入小学前三年免费教育,进一步扩大对困难儿童的援助,逐年实现免费教育,努力实现教育公平。2.加强立法,构筑有效保障机制(1)学前教育相关法规1949年以来,韩国学前教育有关立法情况如下:1949年《教育法》规定幼儿园属于学校教育体系;1950年文教部颁布《国立幼儿园课程设置计划》;1962年文教部颁布《幼儿园设施基准令》,下令关闭不合格的幼儿园;1982年制定《幼儿园振兴综合计划》,颁布《幼儿园教育振兴法》;1996年总统咨询机构“教育改革委员会”提出学前教育改革方案,旨在把学前教育纳入国家公共教育体系,使所有适龄儿童都能接受学前教育,还提出制定幼儿教育财政保障方案,从根本上解决学前教育经费不足的问题;1997年颁布《初等教育法》,2000年修订后规定设立幼儿园的目的和园长、副园长、教师的任职资格和工作任务,规定了教师职称等级和晋升的条件;2000年3月教育部制定《全国幼儿园课程》,共分为课程计划与管理以及课程分类两个部分,明确了幼儿园课程种类,教育内容和方法,国家、地方教育部门及幼儿园自身的职责和相互关系,以及课程的评价体系。韩国学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