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报告异议申请书交几份 评估报告有异议几日内提出(5篇)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报告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2023 年评估报告异议申请书交几份(推荐)一在此背景之下,2018 年 9 月 30 日,中国人民银行为引导法人金融机构深入实践风险为本方法,加强法人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有效预防洗钱及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由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制定《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指引(试行)》(银反洗发(2018)19“号,以下简称 《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指引》 ),要求法人金融机构对本机构洗钱风险进行持续识别、审慎评估、有效控制及全程管理,有效防范洗钱风险。本文将围绕我国现行反洗钱监管规定试谈洗钱风险评估之一的业务(含产品、服务)洗钱风险评估。2012 年,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在其发布的《新 40 项建议》中,将风险为本方法写入“建议 1(评估风险与适用风险为本的方法标准)”,明确地提出 风险为本方法 (risk-base approach)是打击洗钱和恐怖融资的有效方法,要求各国应当开展国家洗钱风险评估工作,并提出各国应当要求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行业与职业,识别、评估,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洗钱与恐怖融资风险。根据 fatf 对建议 1 释义,风险为本方法是指,在识别和评估风险的基础上,在高风险情形下采取强化措施管理和降低风险;相应地, 在低风险情形下, 则允许采取简化措施。任何时候怀疑洗钱或恐怖融资的, 则不允许采取简化措施。根据 fatf 的建议及其洗钱风险评估相关指引,识别、评估洗钱与恐怖融资风险的基本方法可分为三个阶段,首先是评估固有风险,其次是评估控制有效性,最后得出剩余风险的高低。因此,洗钱风险评估是义务机构开展风险为本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采取不同措施以控管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的基石。所谓固有风险,是指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行业(“以下简称 义”务机构 )在开展经营的过程中,在不存在相关的管理控制措施情况下,被利用进行洗钱、恐怖融资、扩散融资而发生洗钱活动的可能性。对于义务机构而言,开展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对义务机构了解和降低洗钱和恐怖融资的固有风险,找到自身洗钱威胁和控制措施的薄弱环节并使义务机构有效管理剩余风险具有重要意义。[1]固有风险一般包括经营环境与规模、客户、业务(含产品/服务,以及交付渠道)等多个维度,业务(含产品、服务)洗钱风险是洗钱和恐怖融资固有风险之一,具体是指义务机构在经营过程中,因为其提供的经营产品或业务的不同,其将面临洗钱风险,而且该等风险客观存在,并不会因为义务机构对业务(含产品、服务)进行风险控制而消失。(一) 指标体系 从 2012年起,作为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的中国人民银行便开始着手对义务机构开展洗钱风险评估工作[2],提出了反洗钱义务机构反洗钱风险评估指标 5c 体系[3],其后中国人民银行不断地完善评估方法和指标体系。2013 年,中国人民银行为指导金融机构评估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合理确定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发布《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银发(2013)2 号,以下“”简称 《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 ),明确规定《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适用于金融机构开展洗钱风险评估、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及其他风险管理工作,初步构建了客户洗钱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客户特性、地域、业务(含金融产品、金融服务)、行业(含职业)四类基本要素。《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还指出金融机构应当对各项金融业务的洗钱风险进行评估,制定高风险业务列表,并对该列表进行定期评估、动态调整。金融机构进行风险评级时,不仅要考虑金融业务的固有风险,而且应结合当前市场的具体运行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并为金融机构全面科学评估业务洗钱风险提出了五项参考指标,包括与现金的关联程度、非面对面交易、跨境交易、代理交易、特殊业务类型的交易频率。2014 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