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工会(gōnghuì)经费业务培训第一页,共七十二页。主要(zhǔyào)内容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相关政策二、工会经费(筹备金)的相关政策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工会经费的申报、缴费流程(chóubèi)第二页,共七十二页。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相关(xiāngguān)政策(一)保障金征收的法律依据国家级: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主席令第3号)(jiùyè)2、《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令第488号)第三页,共七十二页。省级:分散安置残疾人就业规定》(bǐlì)1、《辽宁省按比例(省政府令第75号)2、关于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问题的通知征收标准的通知(辽政发[2003]23号)3、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辽政发[2006]15号)第四页,共七十二页。市级:(市政府令第95号)(guīdìng)1、大连市按比例分散安置残疾人就业规定2、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大政办发[2008]103号)3、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残联发[2009]8号)第五页,共七十二页。(jiǎonà)4、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大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关事宜的公告(〔2011〕年第4号)5、大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明确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若干问题的通知(大残联发[2012]20号)第六页,共七十二页。(二)保障金的征缴范围(fànwéi)和标准1、征缴范围的划分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央部属及外省市驻连单位等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须按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不足50人的单位,原则上应安置1名残疾人就业,安排未达到比例的,依法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shèhuì)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第七页,共七十二页。(tónɡ大连市各级财政部门全部拨款的行政单位和由财政全部补助或部分补助的事业单位,由同级jí)财政部门代扣保障金。各类企业(含省属及以上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以经营收入为主要支出来源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由地税部门按属地原则及现行税收管理体制统一代征保障金。地税部门有权对各用人单位缴纳保障金情况进行检查、处理。其他单位由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征收保障金。第八页,共七十二页。2、保障金征缴对象及征缴地的具体规定(dānwèi)和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含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及一人有限公司)均应按规定征收保障金。(dānwèi)依据《辽宁省按比例分散安置残疾人就业规定》(省政府令第75号)、《大连市按比例分散安置残疾人就业规定》(市政府第95令)规定,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第九页,共七十二页。(jiǎonà)(jiǎonà)(jiǎonà)•用人单位(独立法人单位或非独立法人单位、驻连办事机构)不论总机构或集团公司是否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均应到纳税所在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审核,到纳税所在地地税部门缴纳保障金(其中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总机构或集团公司也可对所属用人单位集中审核缴纳,但应按相关程序提出申请,批准后总机构或集团公司到所在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审核,并在所在地地税部门集中缴纳)。第十页,共七十二页。(dúlì)保障金审核缴纳对象是用人单位而不是单位法人,虽然一名自然人可以担当多个用人单位的法人但其名下各用人单位都具有独立法律责任和义务,所以应按规定进行保障金审核缴纳。第十一页,共七十二页。(zhǔguǎn)(zhǔguǎn)(zhǔguǎn)•保障金与税收实行一体化管理,税务登记迁移,保障金的缴纳地也随之改变。企业已在原注册地审核了保障金,但尚未缴纳的,应在变更后的主管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既未审核又未缴纳保障金的,应在变更后的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的残联进行审核,并在变更后的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第十二页,共七十二页。3、保障金的征缴标准部门公布的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缴纳保障金。按规定就业比例安排残疾人不足1人的单位,根据实际差额比例缴纳保障金。(tǒngjì)各用人单位每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应按统计第十三页,共七十二页。4、计算公式及相关概念的界定jūnɡōnɡzī)=应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