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1火灾事故现状及特点北京是我国的首都,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世界著名的古都和现代化国际城市,人口稠密、建筑密集、经济要素高度积聚,政治、文化及国际交往活动频繁,防火形势始终严峻复杂。当前,本市火灾隐患主要集中发生在8类场所或区域,即城乡结合部、老旧居民区、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及大型综合体建筑、地下空间、轨道交通、易燃易爆单位、文物古建单位等。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和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步伐加快,首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不断涌现应用,高层、地下、大空间建筑大量增多,可以预见、难以预见的传统、非传统消防安全因素相互交织,火灾风险防控难度日益增加。1.2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目标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坚持改革驱动、科技支撑、共建共治,加快建设“统一领导、集中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灭火抢险救援体系,切实提升灭火救援能力水平,确保城市安全运行。1.3工作原则1.3.1统一领导、集中指挥。发生火灾事故,特别是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必须坚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群策群力,保证灭火救援工作协调有序开展。1.3.2救人第一、先控制后处置。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积极抢救人员生命为第一要务。对于火灾现场要以控制灾情蔓延扩大为重点,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损失及因火灾引发的次生灾害损失。第1页共19页1.3.3科学决策、果断处置。根据火灾的不同类型,捕捉有利战机,果断决策,快速行动,严格控制事态发展,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保证灭火救援工作的快速有效。1.3.4协同作战、统一行动。灭火救援现场各参战力量要根据指挥部的指令,按照任务分工统一行动,相互之间密切配合、协调一致。1.4编制目的针对本市火灾事故的现状和特点,为切实有效应对和处置火灾事故,加强基础工作,理顺体制机制,实现决策科学化、指挥智能化、保障统筹化,进一步提高应对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能力,制定本预案。1.5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北京市消防条例(2011年修订)》《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16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市火灾事故应急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1.6预案体系北京市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分市、区、单位和基层组织三级管理。《北京市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本市处置火灾事故的市级专项应急预案。市级部门应急预案是市相关部门根据市级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火灾事故制定印发的应急预案。区级专项、部门应急预案由区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制定印发。各类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2页共19页1.7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对社会秩序和公众生命财产造成危害和损失的各类火灾事故,以及其他灾害或事故所引发的火灾事故的灭火救援工作。2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体系2.1指挥机构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在市应急委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和扑救全市行政区域内的火灾事故,并参加其他灾害或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和成员组成,下设办公室和工作组。总指挥由主管消防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长以及市公安局消防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安全监管局、市政府外办(港澳办)、市台办、市商务委、市民防局、市通信管理局、市气象局、市电力公司、市地铁运营公司、北京京港地...